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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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簡稱UNCITRAL)
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uncitra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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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貿易法委員會)於1966年由大會設立(1966年12月17日第2205(XXI)號決議),中國是其成員國之一。大會在設立貿易法委員會時承認,各國的國際貿易法律存在差異,給貿易流通造成了障礙,因此,大會把貿易法委員會視作聯合國可籍此對減少或消除這些障礙發揮更積極作用的工具。該委員會有助於協調及統一國際貿易法,集中處理四個主要的國際貿易範疇:貨品銷售、付款、商業仲裁及有關貨運的法例。
由來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貿易法委員會)於1966年由大會設立(1966年12月17日 第2205(XXI)號決議)。大會在設立貿易法委員會時承認,各國的國際貿易法律存在差異,給貿易流通造成了障礙,因此,大會把貿易法委員會視作聯合國可籍此對減少或消除這些障礙發揮更積極作用的工具。.
任務
大會賦予貿易法委員會促進國際貿易法逐步協調和統一的總任務。貿易法委員會自此成為聯合國系統在國際貿易法領域的核心法律機構。
組成
貿易法委員會由大會選出的60個成員國組成。成員的構成代表了世界各個不同地理區域及其主要經濟和法律體系。委員會成員選舉產生,任期六年,每三年半數成員任期屆滿。
委員會
貿易法委員會在年會上進行工作,年會每年輪流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和維也納維也納國際中心舉行。委員會各工作組一般每年舉行一屆或兩屆會議,視須討論的主題事項而定;工作組屆會也輪流在紐約和維也納舉行。
除成員國以外,還邀請所有非委員會成員的國家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作為觀察員出席委員會及其工作組的屆會。觀察員可與成員一樣參與委員會及其工作組屆會的討論。
工作組
貿易法委員會設立了六個工作組就委員會工作計劃中的專題進行實質性籌備工作。每一工作組由委員會的全體成員國組成。
六個工作組及其目前的專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