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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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化產業是指信息技術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產業形式,涵蓋數字游戲、互動娛樂、影視動漫、立體影像、數字學習、數字出版、數字典藏、數字表演、網路服務、內容軟體等等,為三網融合、雲計算、無線網路等新興技術和產業提供內容支撐。
網路文化產業的經營模式分為:自主開發、協議代理和綜合性網站。
網路文化產業還是一個不斷發展開拓的領域,其產業形態遠未完備,就目前來說,主要有幾種形式:網路廣告、網路簡訊(SMS)、網路彩信(MMS)、網路彩鈴(CRBT)、電子郵箱服務、搜索引擎服務、下載類服務、電子商務(E-Commerce) 、網路動漫等。
網路文化產業的分類
網路文化產業五花八門,種類繁多,按其性質,我們可將之分為兩大類:服務提供商(Service Provider)和內容提供商(Content Provider)。
網路文化產業的產品
網路是一個無所不包的大世界,幾乎所有類型的人類文化產品和文化活動都可以從網上找到,如文學創作、繪畫、音樂、演出、拍賣等等,所以網路文化產品舉不勝舉。其中,產業規模較大、影響較廣的網路文化產品有:網路廣告、網路文化創意、網路游戲。
網路文化產業的消費群體
低年齡、低收入網民既是網路用戶的主體,也是網路文化用戶的主體。進一步分析,我們可以發現:這些人實際是思想活躍、愛趕時髦、收入較低的年輕人,大部分是在校學生。也就是說,網路文化是年輕人的文化;網路文化產業的目標群體是年輕人。當然,隨著時間的流逝,年輕的網路文化消費群體逐漸年長,但他們養成的習慣很難輕易改變,他們依然會是網路文化的消費者;而新的年齡小的網路文化用戶隨網路的普及更快發展。因此,網路文化的市場正日漸膨脹,其巨大的前景不言而喻。
1、投資主體多元化;
進行商業化運作的網路文化產業都是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投融資或是自有資金,或是風險投資,間或有銀行貸款,經營到一定程度可以發行股票上市籌資。象新浪、搜狐等都是海外歸國人士以自有資金組建公司,然後獲得風險基金支持,最後股票上市融資。在1999-2002年時間段,因互聯網的不景氣,網路公司獲取資金非常困難。2002年後,由於網路業的全面複蘇,網路文化產業的投融資變得異常活躍。特別是無線增值服務的出現,大大小小網路文化公司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都以自有資金或合股經營為主。其中,一些大的網站更是蛟龍出海,大展拳腳,既搏資金,又占市場,為自己未來的發展圈地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