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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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扶貧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是粗放扶貧的對稱。
精準扶貧,追其根本,即粗放、低效的扶貧問題突出。具體表現在:
1、扶貧人口不清,扶貧對象常由老幹部“毛估估”,扶貧資金輕灑“楊柳水”,以致“年年扶貧年年貧”;
2、部分地區捨不得脫“貧困帽”,弄虛作假、擠占浪費國家扶貧資金;
3、“人情扶貧”、“關係扶貧”造成“應扶未扶”、“扶富不扶窮”等社會不公,滋生腐敗;
4、現行的扶貧制度設計存在缺陷,不少扶貧項目粗放“漫灌”,針對性不強,更多的是在“扶農”而不是“扶貧”。
註重抓六個精準: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進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堅持四個施策:分類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
通過五種渠道:通過扶持生產和就業發展一批、通過易地搬遷安置一批、通過生態保護脫貧一批、通過教育扶貧脫貧一批、通過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十項具體工程:幹部駐村幫扶、職業教育培訓。扶貧小額信貸、易地扶貧搬遷、電商扶貧、旅游扶貧、光伏扶貧、構樹扶貧、致富帶頭人創業培訓、龍頭企業帶動。
一是進一步被納入國家扶貧開發大局,並重點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說,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下的貧困殘疾人脫貧的頂層設計基本完成。
二是貧困殘疾人數量逐年減少。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貧困殘疾人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得到較好落實。5年來,有超過500萬的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家庭生產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300多萬有勞動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殘疾人通過實用技術培訓掌握了1門以上的勞動技能,44.5萬貧困殘疾人家庭通過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8.3萬貧困殘疾人通過康復扶貧貸款支持,有效緩解了生產資金短缺的困難。
三是助推了保障貧困殘疾人脫貧制度的建立。國務院制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下稱“兩項補貼”)制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其中“兩項補貼”制度已在全國所有行政區劃內建立,2100萬人次殘疾人從中受益,“兩項補貼”已成為當前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的重大制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