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型企業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社會型企業(Social Business)
目錄 |
“社會型企業”是以公共利益為目標的營利事業,但其營利不全是為了出資股東,而是為了提升競爭力、永續經營、擴大服務。最著名的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創立的 格萊珉銀行,且在歐美亞非各洲都有成功複製的經驗。
許多人認為社會型企業就是非贏利性組織,其實社會型企業還是普通企業中的一種,只是社會型企業是主動地擔負起其社會責任,對社會整體起向上的作用,這就是社會型企業的含義。
普通企業轉變為社會性企業,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過程,根據社會型企業產生的類型不同,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其成立之初是普通企業,經過漫長年代的發展,慢慢地鞏固了其市場地位,公司的決策組成群體趨向社會化,從而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這一般是那些資本積累時代過來的大企業。
第二類:其成立之初就定位於社會領域,如現在的一些知名的網路、軟體公司,其受眾範圍都是相當地廣泛的。
凡是主動地承擔社會責任、具有社會長遠眼光的企業都可以稱為社會型企業。非贏利性組織也肯定是社會型的企業,以社會大眾為服務範圍,只不過是註冊的時候組織形式不一樣,資金的來源也不同。
社會型企業成功的關鍵[1]
社會型企業成功的關鍵是確定其市場定位,一般來說,社會型企業的客戶分佈比較零散,組織起來比較困難,但現在的社會型企業普通採用電腦網路將自己與客戶聯繫起來。所以說社會型企業對於目標客戶的定位是比較準確的,一個成熟的社會型企業同樣會有穩定的客戶群。但是社會型企業創立之初具有較大的風險,關鍵也是在把握客戶之上,很多軟體型的公司無法度過三年的發展瓶頸期而被迫關閉或轉讓,與其資金力量薄弱和抗風險性差有很大的關係。但是對於挖掘市場信息能力比較強的企業來說,客戶信息並不是很大的問題,只要其預算作得比較準確、公司架構比較扁平靈活,其決策者具有較強的能力,加上競爭環境比較寬鬆,社會型企業可能會異軍突起式地成功
社會型企業與被規制的企業的區別[1]
社會型企業與被規制的企業並不一樣,主要有下列一些區別:
第一、社會型企業追求的目標是社會責任,而不是利潤,而被規制企業追求利潤,但卻因為價格被規制而無法獲得超額利潤;前者是主動不要求利潤,後者則是被動地得不到利潤;
第二、被規制企業的技術是既定的,產品多不需要創新,或者產品長期穩定,市場對產品創新的需求不大,所以,政府可以與企業簽定長期合同;而社會型企業產品和技術是自己研發的,是自己尋找和開創的市場,是為了推進社會進步和承擔社會責任而主動成立的這樣企業;
其實社會型企業是普通企業中的一種,只是社會型企業是主動地擔負起其社會責任,對社會整體起向上的作用。那個參賽同學的構思有兩個,一是培訓殘疾人做軟體,因為殘疾人有可能是一些設計能力很強,卻無法活動之人,通過培訓使他們形成一定的編寫代碼能力,甚至編寫軟體;二是將當地的資源(主要是廢棄的資源)變成有價值的創意。
社會型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為很多情形:例如專門雇佣殘疾人,為殘疾人提供發揮他們優勢的技術或者崗位;完成信息化普及,例如網路企業;完成創新能力培養,如培訓公司。
社會企業其經營活動不是以掙錢為目的 企業的發展目標是為瞭解決某個社會問題 社會企業的發展理念是以產生社會效益為基礎 與社會自下而上和由內向外的發展運動相結合。 另: 所謂“社會企業”,簡單說就是運用企業的經營手段來實現社會目標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