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比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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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百分比租賃[1]
百分比租賃是指承租人必須給出租人按規定交納一定的基本租金,除基本租金以外,其餘租金按承租人生產收益的一定百分比來支付。這種形式把租賃收益同設備運用收益聯繫起來,從而使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關心設備的先進程度和生產經營。
百分比租賃的確定[2]
對租戶來說,百分比租賃法的優勢主要在於長期租賃的租率低,附加租金只有在成交額增加時才另行提取。對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來說,百分比租賃意味著提成與租戶所租賃物業的位置有關,業主只根據成交額的增長和租賃位置享受分成。但百分比租賃管理的難點是無法完全精確地把握租戶的銷售報告。
租戶能否願意接受百分比租賃,關鍵是看零售物業所處位置是否有吸引力。由於預測將來的租金水平很困難,所以一般超過3~5年期的租賃多採用百分比租賃法。
百分比租賃的租金計算方法有以下幾種:
(1)直接百分比法。在直接百分比法中,租金只根據毛收入的百分比計算,不提取基本租金;這種形式只有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才使用,如受損財產、臨時性或季節性承租。
(2)固定基本租金。固定基本租金就是指只有當租戶按年收入一定比例計算的租金額超過每月固定的租金額時,才要補交超過部分的租金,否則只要交每月固定租金部分。例如某店鋪每月固定租金為500元,百分比提成為年收入的5%,則年銷售收入為100000元收入的租戶,該年要交的基本租金為6000元。
(3)超租率租賃。超租率租賃也稱最小化百分比超租率租賃,是指提成部分可以按月調整,但實踐中一般都按年調整,計算期按合同年或自然年計算均可,其中營業額不超過一定數額的不予提成。如果上述店鋪本年完成營業額220000元,按租約規定營業額不超過100000元的不予提成,所以該租戶該年應支付的租金是:(220000-100000)×0.05+500×12=12000元
(4)租賃組合。就是在百分比租賃按月計算的情況下,如果每月的固定基本租金為500元,百分比租金為總收入的5%,則月總收入為12000元的租戶當月要交600元的租金(12000×0.05=600元)。但如果下月的總收入降至8000元,租戶需要付的基本租金為500元,因為總收人800元的5%是400元。但如果第三個月的收人為15000元,租戶將在基本租金基礎上多付250元的超租率租金。
(5)可變租賃法。可變租賃法是指租金率根據商品成交額而改變,有遞減可變法和遞增可變法兩種。如果每月收入在10000元以內的,百分比租金為6%,超過10000元的部分,按4%提取,就是遞減可變法;如果成交額在10000元以內的按5%提取,超過部分按5.5%提取,就是遞增可變法。這說明零售額的成本並不隨著銷售量的增加而增加,同時它也允許出租人根據超出部分提取額外利潤。
(6)最大百分比租賃。最大百分比租賃就是規定了租金支付的上限。年度租金上限一般由主租戶與業主協商決定,這是因為主租戶通常認為他們的廣告和對顧客的吸引力也能使場地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