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周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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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周期法是指根據每項訂貨編製的生產周期圖表和交貨期要求,用反工藝順序依次確定產品或部件在各生產階段投入和出產時間的一種計劃方法。
生產周期法根據產品生產周期進度表及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在生產能力綜合平衡的基礎上,編製出各項訂貨的綜合產品生產周期進度表,並從中摘取各車間的投入時間和產出時間。
單件小批生產的企業,其生產作業計劃的編製方法既不同於大量生產的企業,也不同於成批生產企業,由於這種生產方法不重覆生產或不經常重覆生產,因而不規定在製品占用額,並且,單件小批生產的企業不必規定編號,因而不宜採用在製品定額法或累計編號法編製生產作業計劃。這類企業組織生產時,各種產品的任務數量是接受訂貨的數量,不需進行調整。
所以,編製生產作業計劃要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
1)保證交貨期;
2)保證企業在生產車間相互銜接。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單件小批生產的企業經常使用生產周期法編製生產作業計劃。
企業使用生產周期法編製生產作業計劃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步驟:
1、根據接受顧客訂貨的情況,分別安排生產技術準備工作;
2、根據合同規定的交貨期,採用網路計劃技術及相關技術,為每一項訂貨編製生產周期進度表。它是單件小批生產企業的主要期量標準。並且,根據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和生產周期進度表,為每一項產品制定一項生產說明書,詳細規定該產品在某一車間投入和出產的時間,訂貨生產說明書的格式如下表1所示:
表1 訂貨生產說明書
3、進一步調整平衡後,編製日度作業計劃,正式確定各車間的生產任務。
這是以產品從投料到成品的製作時間來推算確定在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它一般適用於產品生產周期較長,在產品數量難以盤存的企業。產品的生產周期可以按檢查期實際平均生產周期來計算確定。實際平均生產周期的計算公式如下:
生產周期=檢查期在產品平均占用額/檢查期平均每日完工產品的成本
在產品平均占用額,可根據“生產成本——基本生產”總賬計算求得。檢查期是一個月的,以月初餘額加月末餘額除以2,即為月平均占用額。檢查期是2個月或2個月P2_E的,以各月的平均占用額之和,除以檢查期月數求得,也可用檢查期的總產值乘以平均成本率求得。
假設第一季度各月在產品餘額為:1月初40000元,1月末38000元,2月末43000元,3月末38000元,季度內完工產品總成本為360000元,生產周期計算如下:
在產品平均占用額
=[(40000+38000)/2+43000+38000]/3
=40000(元)
平均每日完工產品成本=360000/90=4000(元/天)
檢查期的生產周期=40000/4000=10(天)
生產周期確定後,期末應保留的在產品成本就是檢查期最後10天各種成本的發生額。在產品材料成本按最後10天的投料數計算,工資和費用成本按最後月份的日平均發生額乘以10計算。
假設5月22日至31日10天內投料為30000元,5月份工資總額21000元,費用發生額12000元,則5月底應保留的在產品成本為41000元。其中材料成本30000元,工資成本7000( 21000/30×10)元,費用成本4000(12000/30×10)元。將檢查期期末應保留的在產品成本與賬面餘額對照,應保留數若大於賬面餘數,即為多結轉的完工產品成本數。反之,即為少結轉的完工品成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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