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杜拉的自我調節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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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杜拉(Bandura)是社會學習理論的傑出代表,是舉世公認的“社會學習理論巨匠”。20世紀80年代以來,他對社會學習理論的又一貢獻,在於他豐富和發展了自我調節概念,並從社會認知的角度,建立了相應理論。
自我調節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自我調節,指人們給自已制定行為標準,用自己能夠控制向獎賞或懲罰來加強、維護或改變自己行為的過程。狹義的自我調節,實際上指自我強化,即當人們達到了自己制定的標準時,用自己能夠控制的獎賞來加強和維持自己的行為的過程。
為了證實自己的理論設想,班杜拉和他的同事做了一系列自我調節的實驗。
班杜拉和克波(Kapers)做了一個“自我獎勵標準”的實驗:榜樣從事某一活動時採用較高或較低的自我獎勵標準。採用較高的自我獎勵標準者,只有在達到或超過自己滿意的成績時,才大聲地稱贊自己,給自己物質獎勵。在沒有達到自己提出的標準時,他們則不讓自己隨意拿取獎勵,反而進行自我批評。採用較低的自我評價標準者,在沒有完全達到自己的標準時,大聲地稱贊自己,給自己物質獎勵。讓兒童觀察上述兩種榜樣的行為,併在觀察之後單獨做其中一種行為,同時記錄他們給自己獎賞或懲罰的行為水平。結果發觀,兒童傾向於採用被示範了的評價標準,並根據那個標準判斷他們自己的行為和給予自己強化。看到榜樣採用高標準的兒童,只是在他們取得好成績時才給自己獎賞,而看到榜樣採用低標準的兒童,則在低水平的時候就給自己強化。這個實驗說明,通過榜樣的示範,可以建立起兒童相應的行為,同時也說明,兒童的行為是受他們已經形成的自我獎勵標準調節的,這種自我調節,決定著他們自我獎賞的水平。
班杜拉還做了一個實驗。他把兒童分為四組。讓兒童做手工勞動,做的越多,則得分越多,第一組為自我強化組,這一組兒童自己選擇行為的標準,在達到標準時,則給自己一種可換來獎品的獎勵。第二組為外來強化組。這組的兒童在其它地方與自我獎賞的兒童是一致的,但他們的標準是由別人設立的。他們達到那一種水平所得的獎賞也是由別人給與的。另外兩組兒童也做同一課題,不過,一組得到獎賞但沒有標準,另一組則沒有獎賞。各組兒童分別進行,直到他們不想繼續乾為止。實驗結果表明,受到自我強化和他人強化的兩組兒童所完成的課題量,是無標準獎賞和無獎勵兩組兒童的兩倍。這揭示了社會學習理論的一個原理,強化對人的行為調節有重要影響,但強化不僅僅是外在的,也有內部的。內部強化就是自我強化。即自我調節。人可以通過自我調節來加強,維持或中止自己的行為。
班杜拉認為,自我調節包括三個基本亞過程。即自我觀察、自我判斷和自我反應。
1、自我觀察指人們根據不同的活動中存在的不同衡量標準,對行為表現進行觀察的過程。行為可能在廣泛的範圍內發生變化,例如質量、速度、創造性、重要性、變異性和倫理性等。人們對自己行為的觀察也會有不同側重點。人們有選擇地註意他們行為的某些方面,而忽視另一些方面。如在田徑場上,人們註意的是他們的工作質量、數量或創造性等。
班杜拉認為,自我觀察至少有兩個重要功能:一是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確定符合現實的行為標準和評價正在進行變化的行為;二是通過對一個人的思維模式和行為的加倍註意,促進自我指導的發展。
影響自我觀察的因素有以下五種:第一,時間上的近似性。及時的自我觀察可以提供大量的信息 因此,當行為正在進行時,這是通過自我觀察,進行自我評價以影響行為的最好機會。周期性的自我觀察,因為它提供的只是部分的信息,所以同對一個人的行為進行持續的註意相比,僅能產生微弱效果的自我調節。第二,反饋信息。如果一個人不清楚他是怎樣行動時,評價性的自我反應不能被喚醒。當行為進步的證據明顯時,自我觀察便可加強行為反應。當行為進步的標誌在某種程度上含糊時,自我觀察幾乎沒有效果。當行為進步並不特別顯著或行為時常發生變化時,除非得到特別重視,否則對他們的較好註意並不具有較大的益處。第三,動機水平。那些渴望改變他們正在觀察的行為的人們,更易於為自己樹立目標,將註意集中於他們取得的進步併進行自我評價,低的動機幾乎使人們不能觀察。有動機的個體比沒有動機的個體更可能提高自我觀察的行為。第四,行為的價值。行為的價值也影響自我觀察。一些研究顯示,同樣的行為若被隨意地指定為一個積極的、消極的和中性的價值,然後監控被試者的行為表現,結果是,自我觀察產生了有關行為期望的不同的模式:有價值行為增加了,無價值行為減少了,中性價值的行為沒有變化。第五,觀察到的成功和失敗。行為變化程度部分地依賴於成功和失敗能否觀察到,觀察到的成功,能提高需求的行為;觀察到的失敗,則不能引起起行為的任何變化,甚至會降低行為我現成績。
自我觀察不是簡單的機械記錄過程,它時常受自我判斷和自我反應的影響。自我觀察與自我調節的其它過程是不可分離的。
2、自我判斷指人們為自己的行為確立某個目標,以此來判斷自己的行為與標準間差距並引起肯定的或否定的自我評價的過程。自我判斷的核心是自我標準的建立 對大多數和行為來講,評價其行為的適應性並沒有絕對的標準。跑一英里所需要的時間,做某一課題所得到的分數,這些內客並不能傳遞有關自我評價的充分信息。當評價行為的適應性相對地受到限制時,評價是通過與他人的比較來進行的,一個想得到較前名次的學生,考試中得到ll5分,如果他不知道別人的成績,就不能進行肯定的或否定的自我評價。
班杜拉認為,自己要想評價由社會標準衡量的行為,至少需要相對地比較來自三個方面的信息:絕對的行為操作標準、個人標準和社會參照標準。參考的標準因課題不同會有不同的形式。在某些常規活動中,基於代表集團利益的一般標準被用於決定個人的相對價值,然而,最為常見的則是人們與在同一環 境中的特定的同伴的比較。因此,對同伴的判斷實質上受制於比較他人的能力水平的影響。與能力較低的人進行比較提高自我評價,為更有能力的人比較則會降低自我評價。社會學習訓練不是讓人們把自己與他人比較,而是讓人們參考自己的能力和標準去判斷自己。
但是,在競爭的社會裡,某人的成功意味著他人的失敗,因此,社會的比較也必然要反映到自我評價中來。在以集團主義的倫理為基礎的社會裡,自我評價主要在個人為了共同的目標所做出的相對貢獻和集團的成績水平的基礎上進行。自己以前的行為一直用作現在行為的參考標準。過去的行為主要通過影響判斷標準來決定自我評價。某一行為的標準達到後,它不再具有挑戰性,人們將尋找新的自我滿足。人們在成功之後傾向於提高行為標準,而在遭到連續失敗時則傾向於把行為標準降到更現實的水平。
班杜拉認為活動的價值和人如何歸因也是影響自我判斷的因素。人們並不關心那些對他們幾乎沒有意義的活動。對沒有價值的活動他們從不付出努力。自我評價造成個人結果的只是那些影響個人幸福和自尊的領域。在行為歸因過程中,人們在把成功歸結為自己的能力和努力時,他們為成績而自豪。但他們把成功歸結為外部因素時,就不會為此感到多大滿足。人們對自己負有責任的不適當行為感到自責。但是,若是由於不可控制的環境,或由於自己不具備那種能力,所適成不適當行為時,人們不會感烈自卑。
3、自我反應指個人評價自我行為後產生的自我滿足、自豪、自怨和自我批評等內心體驗。自我反應是個人滿足興趣和自尊的發展的重要和持久的基礎。完全符合行為標準的工作會形成個人有效感,增強對活動的興趣並引起自我滿足。沒有活動標準和對活動不進行評價,人們會沒有積極性,感到無聊和僅僅滿足於一時的外部刺激。過於嚴格的自我評價也會成為個人不斷煩惱的原因,引起一些精神病理癥狀,造成各種異常行為,甚至導致自殘。
班杜拉認為,行為標準的建立既可以通過教誨,也可以通過示範。人們在觀察他人如何評價自己行為的基礎上,部分地學會瞭如何評價自己的行為。成人提供了有價值的行為標準。他們在孩子達到和超過標準時總是很高興,而在孩子的行為達不到標準水平時,則表現得很失望。其結果是,兒童變得能夠以自我認可和自我批判的方式來反映自己的行為。
從大量的示範影響中選擇哪種自我評價標準,受一系列因素的影響。榜樣與觀察者的能力是否一致就是因素之一。一般來講,人們更喜歡選擇與自己能力相仿的榜樣作准。當自我滿足以高成就為條件時,要想達到能給予獎賞的行為水平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和努力,因此,人們不願意設立太高的標準這是可以理解的。儘管如此,高標準仍被廣泛地採用著,這是因為人們在追求高標準時會受到社會的稱贊和誇獎,而自我滿足於無足輕重的行為則會受到責備。看到他人因追求高尚的行為受到公眾的稱贊,這促使觀察者也效仿。
社會環境中有很多互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的示範影響。面對這種情況,兒童往往選擇同齡伙伴的標準,因為成人的標準相對地高些,選擇成人標準的兒童由於看到自己的成績總是低於標準而經常感到失望。如果不同的標準或同一榜樣在不同的場合所表現的自我標準不一致,那麼學習榜樣的過程會發生混亂。因為觀察者必須處理矛盾的信息,最終形成一個衡量自己行為的標準。
最容易產生矛盾的是觀察者知道自己所期望的榜樣與他人堅持的標準不同。班杜拉認為,最嚴格的行為標準的建立需滿足三個條件。首先,要觀察到成人榜樣由於堅持高標準而受到社會稱贊。其次,兒童們沒有接受與之相矛盾的同齡榜樣的標準。第三,兒童沒有受到成人榜樣的很不嚴格的要求。他指出:由於使用的標準不同,使某一個人滿足的成績會使另外一個人不滿足。評價標準因活動而異,不同領域的行為易於形成不同的自我評價。一個人的自我概念甚至會因同一活動領域的不同側面而有所不同。因此,某一特殊領域中自有評價的測量比綜合的測量更有意義。
班拉拉認為 自我調節系統存在的原因有四點:第一,社會的影響。人們若不堅持自我的標準併為之努力,可能會受到他人的“負面浸染”。第二,對現實情景的預測。人們估計到,如果自己不努力達到目標,會得到什麼境遇。第三,個人的得益。一個人可能從自我對不良行為的改變中得到實際的好處。第四,示範者的影響。看到他人的成功,會直接影響個人自律的動機和方法。
班杜拉自我調節概念是從自我強化概念衍生出來的。班社拉的自我調節理論強調入的心理的主觀能動作用,它使人的行為變得富有生動性和選擇性,反映了人的認知和情感對行為的多種影響。自我調節理論的形成,把社會學習理論推向了一個嶄新的階段,是班杜拉及其學習理論的最重要的轉折點。
班杜拉及其社會學習理論不贊成行為決定於外在獎罰的行為主義觀點,認為如果那樣,人們會象風向標一樣,連續不斷地改變方向;批評行為主義因忽視人類自我控制的能力,而否定了人類可用自己的感覺、思維控制自己,並因而塑造了一個殘缺不全的人的形象;主張人類具有自我調節的能力,能夠通過他們自己生成的結果對他們的思想、感情和行為施加一些控制。這些觀點是值得肯定的。
班杜拉的自我調節理論對道德教育具有重要意義。班杜拉認為,各種社會示範對兒童道德標準的建立和整個社會進程發生重要影響,而人一旦社會化,就不再依靠外在的獎勵或懲罰,而是靠自己內部標準來調節自己的行為。因此,自我調節是兒童道德行為發展的一項重要指標。自我調節是兒童調節自己道德行為的內在動機,是他們通過積極思考不斷加強道德認識的過程,也是學生對道德原理、道德規範的自我體驗並使之內化為自己的道德信念的過程。所以,在道德教育中應重視兒童的自我調節能力的培養,提高兒童自我控制、自我調節,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水平。
自我調節在於反覆思考與不斷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