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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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強化(self-managed rei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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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強化是指個人依據強化原理安排自己的活動或生活,每達到一個目標即給予自己一點物質的或精神的酬報,直到最終目標完成,自我強化時人們傾向於做出自我滿意的行為,拒絕那些個人厭惡的東西。
自我強化是較高水平的激勵方式。不可能要求人人都達到這種水平。但通過教育、指導,也可以幫助人們逐步具備這種能力。在進行教育、指導時,主要應幫助人們確定長遠目標和近期目標,讓人們自己確定評價標準,使之自我檢查、自我評價。只要某人不受外部因素影響能夠獨立地安排自己的活動並不斷取得進步,就說明他具備了自我強化能力。
在生活中,我們常常發現這一現象,許多幼兒在活動時,會把大人推得遠遠的。他不需要大人在旁,也不需要鼓勵、獎勵,但玩得很開心。這實際上就是自我強化在起作用。
所謂自我強化,簡單地說,就是幼兒在活動之前,自己先設立了一些行為和活動的標準,在活動過程中,將自己的活動情況與“標準”進行比較,達到了自己制定的活動標準,就以自己能夠控制的獎賞(如愉悅、自豪、滿足等)來加強和維持自己的行動;達不到預定的“標準”就進行自我懲罰(如自責、對自己發火等)來促使自己繼續努力或調整自己的行為。
但是,在幼兒的自我強化的過程中,有一些幼兒會因為難以達到“標準”而自暴自棄,或把責任推到外部原因上。如上述濤濤的行為,他畫畫時,以為是大人的走動或光線不足等原因造成對他畫畫干擾,導致他的畫沒有達到自我設立的“標準”,於是乾脆不畫,或者不給別人看,或者覺得羞於給別人展示。這卻是一種負的自我強化,是需要避免的。
- 那麼,怎樣才能促進幼兒行為的自我強化呢?
第一,幫助幼兒設計和選擇適合於自己的活動。幼兒獲得自我獎賞的主要來源是幼兒對自己行為所作出的反應。這種反應的肯定與否,又來源於幼兒自身對活動情況的評價。幼兒只有對自己的行為和活動有贊許的評價才能有獎賞性的自我反應。所以,父母和老師給幼兒選擇的活動要有利於進行獎賞性評價。這裡應註意幾個問題:一是活動要簡單易行,適合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要在幼兒經過自己一定的努力後,能夠達到他自己所創立的標準,否則只會產生負的自我強化作用。二是活動要具有創造性。機械的、重覆的活動會影響幼兒較高活動標準的確立,而創造性的活動,幼兒容易自覺地設立“標準”,“達標”時的心理體驗會更加強烈,因而自我強化的作用更大。三是所從事的活動對幼兒個體要有一定的意義(即具有一定的主觀心理體驗)。幼兒們對他們所從事的幾乎沒有什麼意義的活動是懶得去評價的,而且對沒有什麼意義的活動也不會付出努力。所以,父母和老師要幫助幼兒選擇適合於幼兒身心發展需要的活動。
第二,指導幼兒設立合適的行為和活動標準。如果一個幼兒所設立的行為和活動標準過高,經常超過個人的能力,結果難以達到標準,幼兒雖然成績很大,也會產生負的自我強化作用,反之,如果標準過低,幼兒雖然易產生肯定的自我反應,但不利於幼兒的發展,更不利於培養幼兒的創造精神。幼兒的行為和活動標準大致受到三個方面的影響:一是絕對的行為操作標準(這是真正的最高標準);二是社會的參照標準,即伙伴們一般所達到的水平;三是個人的標準,這是幼兒受自己的能力、願望等影響而自定的標準。這三種標準綜合起來對幼兒某一特定活動標準的確立發生影響。其中最重要的是個人標準和社會參照標準。所以,父母和老師要幫助幼兒選擇適合於他們各自特點的,又不與社會參照標準有太大距離的行為和活動標準。
第三,幫助幼兒尋找行為和活動中能夠獲得自我獎賞的因素。在幼兒活動的過程中,家長和老師應註意幫助幼兒剋服評價偏差,並儘量找出“成功”的因素來,以獲得積極和自我獎賞。自行要指導幼兒學會分步評價的方法。其次要指導幼兒調整評價方向。評價標準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設立,有時是用速度來做標準的(如競賽),有時是用質量來做標準的(如畫畫),有時又是用數量做標準的(如剝花生)。再次要幫助幼兒尋找評價錯誤的原因。如有的幼兒看到哥哥跑得快,自己跑得慢,就大哭大鬧,賴在地上不起來。這實際上就是一種評價錯誤,而這種評價錯誤又來自於缺乏對條件的分析,他不知道哥哥的歲數大,力氣大,想到的只是自己應該比哥哥跑得快。
自我強化與外部強化是相互作用的。我們強調自我強化,並不否定外部強化。例如,大多數活動在起始階段,或幼兒對之比較陌生的階段,幼兒難以進行自我強化,需要外部強化來促進。因而,在實際生活中,應把兩者結合起來使用。
對憂郁症的治療,有藥物治療,有心理治療,而心理治療是最重要的。心理治療的有效方法之一是"自我及時強化法"。這種心理治療方法是在吸取東西方的心理咨詢的理論和在長期實踐的基礎上產生的。其理論基礎是:有些人之所以患了憂郁症,主要是他們本人對自己的消極情緒和行為不斷強化的結果,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不斷地及時地強化自己的積極情緒和行為,憂郁的成分就會越來越少,最後消失。
- "自我及時強化法"的具體實施如下:
- 第一、 堅持正常活動。
有的患者本來可以正常上班、可以正常做家務,卻不去上班、甚至連家務都不做。這是很有害的。越這樣越感到自己沒用。實際上患者有能力完成工作任務,有能力搞好家務。只要該乾的堅持乾,自己的情緒就不會日益低落。
- 第二、 定計劃留有餘地。
每天晚上睡覺以前,考慮明天干什麼。計劃不能定的太高,也不要太低,充分留有餘地。這樣每天都可以順利完成計劃。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跳一跳就可以摘下果實來"。
- 第三、 及時肯定自己。
每天晚上睡覺以前,要充分肯定自己這即將過去的一天的成績和進步,不講消極的東西。能寫日記最好,把好的體驗、進步、成績記到日記上。天天都這樣記日記,覺得生活會越來越有意思。
第四、不向親友談消極的東西,親友也不聽患者的消極的言談。 這並不是不同情患者,主要的是親友聽患者談消極的東西,會強化他們好談消極的東西。
所謂自我強化就是當人們達到了自己制定的標準時,他們以自己能夠控制的獎賞來加強和維持自己行動的過程。班杜拉認為.行為受自我生成因素和外部因素之間相互作用的調節。行為通常在沒有即時的外部強化的條件下進行。有些行為受預期結果的維持,而絕大部分則是在自我強化的控制之下。自我強化實際上是一種自我調節過程。班杜拉認為,這個過程包括行為操作、判斷過程和自我反應三個子過程。在第一個子過程中,學習者對自己的行為結果進行各方面的評價;在第二個子過程中,學習者根據自我確定的行為標準去判斷自己的行為;在第三個子過程中,根據自己的判斷,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獎賞和調節。
在自我調節過程中,重要的是自我評價標準的確定。兒童傾向於採用被示範了的評價標準,而且把標準設置在自己能達到的範圍內。一般來講,人們不願意設立太高的標準。因為達到高標準要付出大量的時間和努力。但是,在受社會獎勵的影響下,高標準還是被廣泛地採用。根據自己的能力、榜樣的示範和社會的要求,確定適當的評價標準是自我評價的關鍵所在。班杜拉引證一些實驗研究表明,過於嚴格的自我評價標準會成為個人不斷煩惱的原因,過高的自我評價標準會導致抑鬱反應、慢性的意志消沉、自暴自棄和沒有目標。
班杜拉對自我強化和外部強化的相互作用作了具體地闡述。當自己認為是無價值的行為受到社會或物質的獎賞時,人們會產生矛盾的體驗。當自己認為有價值的行為受到懲罰時,也會產生矛盾的體驗。當外部行為結果受到嚴厲的懲罰時,自認為有價值的行動也會被抑制。而當有可能避開懲罰時,行動往往會表現出來。在沒有或很少有外部強化的條件下,人們主要靠自我強化來支配行為。當外部強化與自我強化一致時,能給行為以最大的積極地影響。所以,為了保持個人行為與社會影響的一致性,人們選擇與社會要求相一致的標準,以保證自己的行為受到社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