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特性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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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特性理論認為:領導者的特性和品質並非全是與生俱來的,而可以在領導實踐中形成,也可以通過訓練和培養的方式予以造就。主張現代特性理論的學者提出了不少富有見地的觀點。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威廉·傑克·鮑莫爾(William Jack Baumol)針對美國企業界的實況,提出了企業領導者應具備的十項條件:①合作精神;②決策能力;③組織能力;④精於授權;⑤善於應變;⑥勇於負責;⑦勇於求新;⑧敢擔風險;⑨尊重他人;⑩品德超人。日本企業界認為,有效的領導者應具備十項品德和十項才能,見下表所示。
有效的領導者應具備的條件
十項品德 十項才能 1.使命感 6.公平 1.判斷能力 6.勸說能力 2.責任感 7.熱情 2.創造能力 7.對人理解能力 3.依賴性 8.勇氣 3.思維能力 8.解決問題能力 4.積極性 9.忠誠老實 4.規劃能力 9.培養下級能力 5.進取心 10忍耐性 5.洞察能力 10.調動積極性能力
美國管理協會曾對在事業上取得成功的1800名管理人員進行了調查,發現成功的管理人員一般具有下列二十種品質和能力:①工作效率高;②有主動進取精神;③ 善於分析問題;④有概括能力;⑤有很強的判斷能力;⑥有自信心;⑦能幫助別人提高工作的能力;⑧能以自己的行為影響別人;⑨善於用權;⑩善於調動他人的積極性;⑾善於利用談心做工作;⑿熱情關心別人;⒀能使別人積極而樂觀地工作;⒁能實行集體領導;⒂能自我剋制;⒃能自主做出決策;⒄能客觀地聽取各方面的意見;⒅對自己有正確估價,能以他人之長補自己之短;⒆勤儉;⒇具有管理領域的專業技能和管理知識。
現代特性理論認為管理者的特性和品質是在實踐中形成的,是可以通過教育訓練培養的。
現代特性理論的觀點[1]
現代特性理論認為,領導是一種動態的過程,領導者的特性和品質是在實踐中形成的,可以通過訓練和培養加以造就。為滿足工作需要,選擇領導必須要有明確的標準,考核領導要有嚴格的指標,培養領導要有具體的方向。心理學家總想找出領導者與非領導之間本質的人格特質差異,但經過幾十年的研究並沒有獲得成功。原因是:
(1)領導是一種動態過程,是社會現免任何;個人都不可能生來就具有領導者的特性;而是後天通過實踐形成的,是後天培養、訓練而獲得的。
(2)非凡的特性,只是領導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因為一個有效的領導者,不僅取決於個人的特質,而且與領導者領導的對象所處的情境有關。而特性理論把個人特質看成是領導成敗的主要因素,忽視了外在因素的影響,因此;不可能獲得理想的結果。
(3)由於不同組織對領導者的特質要求不同,即是同一個組織中,工作和任務也是多性質的。崗位、責任的性質不同,對領導者特質的要求也不同。有人適合於這種工作的領導,而不適合另一種工作的領導。而人們卻要求領導的特質是具體的、特定的,而不是一般的,總是企圖尋找一個固定模式,顯然這是不合實際的。
(4)現行的人格測驗工具尚不完善,測量的尺度難以確定,因而很難測出人格的重要方面,人的個性特質也很難做到精確的區別。
由於以上種種原因,領導特性理論並沒有為研究領導行為提供可靠的依據。但這並不能否認個人品質特性對一個領導者的必要性,不少心理學家都在為合格的領導者畫像。
- ↑ 楊曉輝.《企業領導科學》2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