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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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規劃是指根據客觀條件和規劃者的主觀意圖,對全國港口的總體佈局和某一港口的具體發展做出的在一定時期內的安排。
科學、實用的港口規劃是港口事業有序、合理髮展的重要前提。根據《港口法》第八條有關規定,港口規劃分為兩種,包括港口佈局規劃和港口總體規劃。
一般來說港口佈局規劃包括規劃範圍內港口的分佈體系、水陸域利用、岸線利用和各港位置、規模、性質、功能等內容。港口總體規劃是指一個港口在一定時期的具體規劃,包括港口的水陸域利用、港區劃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口性質和功能、港航設施建設、岸線使用、建設用地配置以及分期建設序列等內容。根據沿海地區全面協調發展的方向,港口大發展是必然趨勢。而港口的建設發展必然對環境和資源產生影響,如對水域、岸線、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港口及場站的粉塵污染、港口石油污染等,勢必對資源和環境造成較為嚴重的影響。按照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既要根據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發展進行港口建設,又要儘可能合理使用包括水域、岸線、土地在內的各種資源,節約能源,同時減少環境污染,使港口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降低到合理的程度,使港口規劃更加註重經濟、社會和環境之間協調、持續發展,最終實現港口的可持續發展。此外,《港口法》還規定:“編製港口規劃應當組織專家論證,並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 按照層次分為:
(1)港口佈局規劃:國家級的港口規劃。包括:全國港口港口佈局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港口佈局規劃。
港口佈局規劃內容包括:運輸市場的調查和預測港口岸線資源的調查分析貨源分配,大宗貨物運輸的綜合平衡提出各類港口的合理佈局,功能及發展方向提出港口的建設安排綱要提出投資規模及有關政策、措施建議。
港口佈局規劃應該註意的問題:港口建設安排應與國家地區經濟發展相協調。港口佈局應註意與綜合運輸體系的協調,銜接。港口佈局應遵循綜合平衡的原則,合理規劃,避免重覆建設。港口佈局規劃應註意合理利用岸線資源,“深水深用,淺水淺用”。
(2)港口總體規劃:是一個港口建設發展的具體規劃,是解決今後一定時間內發展方向和分期、分階段的發展計劃。
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對港口現狀的分析評價港口經濟腹地的發展分析和港口吞吐量發展水平預測確定港口的基本性質和主要功能到港船型發展預測港口岸線利用規劃,港口陸域佈局規劃,港口水域佈局規劃,港口配套設施規劃,港口環境保護規劃,提出規劃的分期實施計劃,繪製港口總體規劃及各項專業規劃佈置圖其他有關問題和建議,比如:資金籌措方案等)
(3)港區規劃:通常大中型港口由幾個港口或作業區組成,港口港區規劃是對港口總體規劃中涉及的組成部分進行深入規劃,是實施港口總體規劃的一個步驟。
港口分區規劃的內容包括:船型和船舶周轉量針對運量,確定裝卸工藝確定泊位組,提出恰當的水域、陸域與及相應的位置方案。
- 按時間序列又可分為:遠景規劃、中期規劃、近期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