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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面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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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面紗原則(behind veil of ignorance),又譯為“無知的面紗”或“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目錄

什麼是模糊面紗原則

  最早出自美國著名哲學家約翰-羅爾斯(Rawls)的《正義論》(1971),該書提出一個經典的“模糊面紗”原則,即只有當締約各方都對於未來無知時,制定的游戲規則才合乎公平。

  模糊面紗原則就是在人們商量給予一個社會或一個組織里的不同角色的成員的正當對待時,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大家聚集到一個幕佈下,約定好每一個人都不知道自己將會在走出這個幕布後將在社會/組織里處於什麼樣的角色,然後大家討論針對某一個角色大家應該如何對待他,無論是市長還是清潔工。

模糊面紗原則和契約理論

  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1971年的時候寫了《正義論》,提出:某些正義原則之所以正當,是因為他們可能會在一種平等的初始景況中得到人們的一致同意。

  他提出有一個假想的契約,用假想的契約為自己的正義原則辯護。也就是在事情還沒有做之前,假設以後會遇到的情況,如何在出現矛盾時,力求公平正義的維護契約方的利益

  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一個重要的概念“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假設處在無知之幕後的每個人,都不知道走出無知之幕時的自己有多少天生資質,會降落在什麼樣的社會或組織里,處於什麼位置,擔任什麼角色,能夠獲得多少社會財富、權力和機會。“無知之幕”後的人們所知道的唯一事實,就是“他們的社會在受著正義環境的制約”,此時人們才會考慮社會各個階層各個角色的利益均沾和待遇公平,在這種條件下才能創造出真正公平正義的規則。這樣的好處是大家不會因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給出不公正的意見,摒棄“屁股決定腦袋”的情況。因為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將來的位置,因此這一過程下的決策一般能保證將來最弱勢的角色能得到最好的保護,但也不是過度的保護。只有在每個人都受到無社會差異的對待時,正義才會出現。羅爾斯主張,在一個問題中所涉及的所有各方,都應該被置於同一個標桿之後。在那兒沒有角色之分,沒有社會差異,每一個參與者都被作為整個社會的平等成員來對待。  

  羅爾斯強加給原初狀態下的參加者的主要條件,這些參加者要確定支配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原則。所有的參加者都處在無知之幕背後,他們對他們的特性、能力、宗教信仰及個人的歷史一無所知。他們不知道他們所處社會的經濟條件和政治狀況,不知道他們的社會身份或階級地位。他們有對社會的一般的理論知識,也就是他們是理性的,並且不管他們的環境和生活計劃如何都將追求基本的善。無知之幕意味著可以保證參加者做出的選擇不被他們的特殊利益和好處所歪曲,可以使他們公正客觀地確定原則。

模糊面紗原則的提出

  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這個模糊面紗原則主要是為瞭解決社會“正義”的問題,但究竟什麼是“正義”呢?正義其實有兩種,一種是“程式性正義”,一種是“補償性正義”。“程式性正義”主張一個中立的程式施用於任何社會群體,而無論結果如何—同一條起跑線,兔子也好,烏龜也好,你就跑去吧,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絕對起點公平”,但最終的結果肯定是終點不公平。“補償性正義”則主張根據歷史、文化、經濟條件有偏向地制定法律和政策,以保證一個相對公平的結果。

  羅爾斯認為,要決定什麼是公平正義,需要公平合理的程式,無知之幕就在這裡發生作用。無知之幕可以保證,在尋找共同生活的基本規範時,其制定不會受到私人利益的操控,這層遮蔽可以防止偏頗與營私。

  羅爾斯在書中探問,正義的國家應該建立在哪些基本原則之上?什麼是公平正義?這個問題的答案又是由誰來認定?羅爾斯認為,要決定什麼是公平正義,需要公平合理的程式,無知之幕就在這裡發生作用。無知之幕可以保證,在尋找共同生活的基本規範時,其制定不會受到私人利益的操控,這層遮蔽可以防止偏頗與營私。

  按照羅爾斯“無知之幕”的闡述,社會各利益主體在“無知之幕”的背後進行決策時,會更加關註處在最不利地位的群體,即最大化改善最弱勢群體的利益,即“按選擇對象可能產生的最壞結果來排列選擇對象的次序,然後我們將用這樣一個選擇對象,它的最壞結果優於其他對象的最壞結果”。

模糊面紗原則的理解[1]

  假設你來自火星,突然被扔到中國,你可能被扔到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也可能被扔到河南這樣的內地省份,甚至還可能被扔到西藏這樣的邊疆地區。不幸的是,你被扔到中國去的使命,就是去上中學,然後高考

  當然了,如果你想考進北大清華,你肯定希望自己被扔到北京上海,因為那裡學習條件好,分數線又低。問題是,你被扔到這3個地方的概率一樣,各三分之一。這個時候,讓你來設計一個理想的高考分數線制度,你會怎麼設計?

  這個假設的情形,不是我的發明,而是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的發明。羅爾斯1971年的時候寫了一本厚厚的書叫《正義論》,我斗膽把它庸俗成一句話:只有當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誰時,才能想清楚什麼是正義。

  當然了,他有一個術語,叫“無知之幕”,也就是一個人在對自己的社會處境暫時失明的情形。一個站在“無知之幕”後面的人,既可能是比爾·蓋茨,也可能是一個非洲饑民。

  如果你覺得正義就是殺光富人瓜分他的財產,萬一“無知之幕”拉開,發現自己是比爾·蓋茨,恐怕你會後悔不已。如果你覺得正義就是Windows系統賣5000美元一套,萬一“無知之幕”拉開,發現自己是非洲饑民,估計也要捶胸頓足。

參考文獻

  1. 劉瑜.《“無知之幕”後的正義》.南風窗. 2003年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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