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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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政府補助收入[1]
政府補助收入是指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政府撥款或者政府機構給予的補助而取得的收入。而且,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政府補助收入應當視相關資產提供者對資產的使用是否設置了限制,分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進行核算。與捐贈收入和會費收入一樣,政府補助收入也屬於非交換交易收入,因此政府補助收入和捐贈收入的會計處理基本上是一致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政府補助所獲得的資產通常為銀行存款,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入賬。如果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政府補助所獲得的資產為非現金資產,其計量與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的計量是一致的。
需要註意的是,在實務中,不少政府部門為了支持民間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向民間非營利組織提供資金用於某項項目的研究活動,而民間非營利組織則需要將科研成果提交給政府部門,或者政府部門向民間非營利組織按期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而民間非營利組織則需要向政府部門或者公眾提供一定的日常服務,這種情況通常被稱為購買勞務。如果政府部門所提供的資金與民間非營利組織所提供的研究成果或日常服務是等值或者基本等值的,則此項交易應當屬於交換交易的範疇,而不屬於會計制度中規定的政府補助收入。
政府補助收入的核算[1]
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在滿足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時確認政府補助收入,其主要賬務處理包括:
(1)接受的政府補助,按照應確認的金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或者“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
對於接受的附條件政府補助,如果存在需要償還全部或者部分政府補助資產或者相應金額的現時義務時(例如因無法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而必須將部分或者全部政府補助款退還給政府補助人時),按照需要償還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2)如果限定性政府補助收入的限制在確認收入的當期得以解除,則應當將其轉為非限定性政府補助收入,借記“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貸記“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將“政府補助收入”科目的各明細科目的餘額分別轉入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借記“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貸記“限定性凈資產”科目:借記“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貸記“非限定性凈資產”科目。
例1.2004年6月1日,某市科技局支付給某民辦科研機構60萬元,並轉入該科研機構的銀行賬戶,用於組織其進行某項基礎研究,研究成果歸該科研機構所有。2004年10月30日,該項基礎研究結題,科技局補助的科研經費還剩餘1l萬元。經科技局批准,剩餘的1l萬元科研經費由該科研機構自由支配。2004年12月31日,該科研機構“政府補助收入”科目的賬面餘額為36萬元,其中,“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的賬面餘額是25萬元,“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的賬面餘額為11萬元。該科研機構的會計處理如下:
①2004年6月1日
按照收到的政府補助金額,確認政府補助收入
借:銀行存款 600000
貸: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600000
②2004年10月30日
部分限定性政府補助收入的限制在確認收入的當期予以解除,將其轉為非限定性政府補助收入
借: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110000
貸: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110000
③2004年12月3113期末,將“政府補助收入”科目各明細科目的餘額分別轉入“限定性凈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
借: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250000
貸:限定性凈資產 250000
借: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110000
貸:非限定性凈資產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