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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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兜底是一種國家的政策工具。當政府作為第三方干預衝突時,為儘快化解衝突而對衝突方作出利益補償。這就是典型的“政府兜底”式政策工具。
政府兜底主要包括:
(1)政治兜底,是指處理基層黨委政府相關責任人,給予衝突方一定的政治待遇。該類兜底在群體性事件中較為凸顯。
(2)政策兜底,是指政府通過降低政策門檻,或改變政策適用規定,或制定新的政策,以使衝突方享受某些政策。
(3)利益兜底,是指根據不同衝突性質或衝突方的要求,直接支付衝突方一定的金錢或物質補助。政府在兜底管理中不同程度地給予了衝突方一定的金錢補助,主要以“撫恤”“救助”“撫慰”“補助”的名義進行。
在一般的社會衝突中,政治兜底較少,利益兜底最頻繁,而政策兜底是另一種形式的利益兜底。
政府兜底為衝突各方所期待和接受,在操作上簡便易行,因而能達到“儘快”平息衝突的政策目標。同時,它針對性極強,只是“就事論事”,因而不會平添基層黨委政府的負擔和招惹新的麻煩。所以,從有效性講,“政府兜底”不失為儘快解決衝突問題的“首選”工具。
政府兜底,會助長投資者不顧風險盲目追求高收益,助長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導致資金集中流向高風險領域,既不利於理財市場的公平發展,也不利於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企業對“監管干預,政府兜底”的預期會鼓勵企業籌集多於正常水平的債務,進而帶來過度投資,降低投資回報率,最終對企業帶來傷害。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中國經濟整體上產能過剩和高杠桿(另一原因包括長期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率)。
政府作為監管部門,工作職責是做好行業的監督管理,而非兜底收拾爛攤子。只有政府監管工作做好了,行業發展才會更健康,投資者的本金收益才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