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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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號轉網又稱號碼攜帶,是指用戶從一家運營商轉到另外一家運營商時,不更換號碼就能享受各種業務和服務。攜號轉網被視為實現移動通信領域有效競爭、優化市場結構的殺手鐧,能使消費者、國家和電信行業三者都受益。對消費者來說,攜號轉網大大減少了轉網成本,便於客戶選擇中意的運營商。單向的攜號轉網還可削弱主導運營商的優勢地位,有利於優化市場結構,實現有效競爭。同時,實施攜號轉網後,號碼資源通常由第三方集中管理,這對節約碼號資源有很大意義。
境外攜號轉網的實踐與效果[1]
(1)歐盟的實踐與效果
2002年4月,歐盟發佈了新的官方指令,意在對普遍服務與用戶權利進行指導(2002/22/EC),該指令要求成員國有提供移動號碼攜帶的義務,並將實施期限定於2003年7月24日。截至目前,歐盟17個成員國已實施移動號碼攜帶。儘管歐盟各國普遍實施了號碼攜帶並且時間也較早,但從實施效果來看,效果並不顯著。根據歐盟統計數據,丹麥實施三年後,累計使用率為11%;英國、荷蘭、典實施五年後累計使用率約為5%,歐盟平均累計使用率僅為2%,絕大多數手機用戶未使用這項業務。造成歐盟號碼攜帶業務使用率低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監管力度和宣傳力度都不夠。英國、德國、法國、荷蘭等一些國家要求用戶需向移出和移入兩方運營商提出申請,且辦理時間長達一周以上,用戶還需要支付高額轉網費用,如葡萄牙運營商收費高達4O歐元。此外,由於宣傳力度不夠,很多用戶甚至不知道有這項業務。而芬蘭、丹麥的使用率相對較高,主要是兩國的監管部門在推出這項業務時就把握主動權,實施強有力的管制措施,嚴格控制辦理時間,因此號碼攜帶業務使用率遠高於其他歐盟國家。
(2)香港的實踐與效果
香港電訊管理局於1998年8月28日公佈,白1999年3月1日起實施行動電話號碼可攜帶政策。當時,香港移動市場競爭已相當充分,共有6家運營商包括和記電訊、新世界移動、CSL、華潤萬眾、數位通以及SUNDAY展開激烈角逐。這一政策施行後,加劇了香港運營商的競爭,各運營商為了保留原有用戶、吸引新用戶,陷入價格戰的泥潭,資費不斷下降。激烈的價格戰使六家中的五家(除CSL外)出現經營赤字,運營商整體收入下滑。儘管1999年底六家運營商決定同時調整資費,但由於遭到消費者的反對和來自OFTA的警告,最終未能實施,各運營商只好通過謀求開發新業務以確保收入的提升。2004年和黃“3”公司等多家移動運營商先後開通3G業務後,這一政策使運營商之問的價格戰有增無減,移動資費繼續下調。
香港移動號碼攜帶效果是比較顯著的,一方面加劇了市場競爭,使得資費下降,用戶受益;另一方面號碼攜帶業務開展充分,用戶使用率高。根據OFTA統計數據,1999年引入之初,移動號碼攜帶年轉網率達到18.4%,2000年提高~fJ28.5%,2001年達到最高值32.3%,之後號碼攜帶逐漸達到一個動態平衡,轉網率相對穩定,基本保持在14%左右,2010年轉網率略有下調,約為10.0%。總體來看,香港是全球用戶使用號碼攜帶業務最高的地區。香港號碼攜帶的成功引入得益於香港電信管理局非常重視該項政策並提供了強有力的監管,用戶只需在移入運營商處進行辦理,併在一至兩天內就可實現攜號轉網。同時,香港電信管理局還積極宣傳號碼攜帶業務,推動號碼攜帶業務的廣泛開展。
(3)南韓的實踐與效果
南韓引入移動號碼攜帶政策時實行非對稱管制,主要是考慮到三大移動運營商對市場支配能力的高低,決定分先後實施,希望利用號碼攜帶的時間差,幫助弱小的運營商迎頭趕上。根據南韓信息通信部的規定,2004年1月,南韓最大的移動運營商SKT率先實施號碼攜帶,僅允許用戶單向攜號轉網到KTF或LGT;2004年7月,排名第二的KTF開始實施;2005年1月,LGT才實施號碼攜帶。該政策出台後,最先執行號碼攜帶的SKT所承受的壓力最大,為了應對變化,SKT以“網路故障”為由,拖延並消磨時間;推出各種價格優惠,引誘並輓留用戶;LGT~JJ與KTF合作逼迫SKT為不斷出現的網路故障承擔責任。面對日益嚴重的違規操作問題,南韓通信委員會對三家運營商分別進行了嚴厲的處罰。2004年2月4日,南韓通信委員會以SKT違反規定向用戶發佈廣告處以15億韓元罰款;同時還處罰了SKT試圖留住用戶阻止其轉網的逆向營銷活動,罰款5億韓元。而KTF和LGT也因為拒絕用戶退網分別被處以2.5億和1.5億韓元的罰款。
南韓號碼攜帶的實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過號碼攜帶的分階段實施,KTF和LGT不但分流了SKT的用戶,而且還吸引了部分優質客戶,提升了公司的利潤水平。2004年底,SKT的ARPU下降,KTF和LGT的ARPU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006年號碼攜帶利用次數累計為1583萬件,其中SK電信發生了557萬件,KTF為620萬件,LG電信為406萬件。其中南韓主導運營商SKT損失最大,凈轉出用戶數約162萬,KTF凈轉入用戶數約38萬,而弱小運營商LGT獲益最多,凈轉入用戶數約124萬。從2004年年初到2006年底,號碼攜帶實施前三年裡,南韓三大移動運營商SKT、KTF~RLGT用戶市場份額發生了一定的變化,SKT市場份額從54.5%下降至50.4%,下降了4.0個百分點,而KTF和LGT市場份額則分別提高了1.O個和3.O個百分點。
(4)日本的實踐與效果
而對於那些擅長營銷以及價格攻勢的競爭性運營商來說,攜號轉網則成為一個大有可為的機會。日本的KDDI是成功利用攜號轉網崛起的一個成功例子。該公司在政策剛一實施後的第一個月就新增近32.5萬名用戶,占全國用戶凈增總量的82%以上。在攜號轉網政策實施前,NTTDoCoMo的市場占有率為56%,而截至2008年4月7日的數據顯示,DoCoMo的份額已經跌破了50%。探究KDDI在攜號轉網政策實施中採取的戰術,可以發現:靈活的資費策略以及在音樂下載業務方面的成功是其吸引用戶的兩大法寶。另外,在2006年12月,KDDl對其cdma20001XEV-DORev.A網路進行了升級,使KDDI的網路成為日本速度最快的移動通信網路。KDDl巨資打造的數據業務尤其是音樂業務為公司贏得了先機。可見,數據業務不僅僅能提高ARPU值,也是吸引客戶入網的重要驅動力量。
(5)美國的實踐與效果
1998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開始考慮為移動用戶提供本地攜號轉網服務(WLNP),為t~Ir,FCC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規劃實施無線通信的攜號轉網服務,並制定了3份相關的命令草案。FCC出台了9條規則來保證攜號轉網的實施,這9條規則也成為全球攜號轉網實施的基本準則:(1)MNP要支持現有的網路業務和能力;(2)要有效利用號碼資源;(3)不要求最終用戶更改其號碼;(4)不要求電信運營商以依賴其他運營商的資料庫、網路的方式提供自己用戶的路由;(5)網路部署MNP後不能導致網路的服務質量和網路可靠性的降低;(6)當用戶更換網路時不能導致用戶的服務質量及網路可靠性的降低;(7)對於MNP業務,運營商不能以盈利為目的;(8)應符合未來地域和業務可攜的方向;(9)當MNP實施時對其他地域的用戶不能有顯著的負面影響。2003年11月24日,WLNP正式生效,美國100個城市地區的電話用戶可以在本地範圍內攜號轉網,包括從固網轉移到移動和移動運營商之間的攜號轉網,但是不能進行跨地區的攜號轉網。2004年5月,WLNP在全美範圍內生效。
縱觀境外實施情況,號碼攜帶在很多國家大都加劇了市場競爭。美國和澳大利亞實施移動號碼攜帶後,主導運營商的市場占有率不降反升。歐盟國家由於政策執行力度較弱導致運營商在轉網時間、轉網費用等方面人為設置了較高的門檻,導致實施效果差,轉網率低。相對來說,南韓移動號碼攜帶的實施效果是比較明顯的,既優化格局又加劇競爭。這主要是由於南韓監管機構採取非對稱管制措施,利用時間差效應來保護弱小運營商。應當說,號碼攜帶政策本身是一把“雙刃劍”,既可能使主導運營商市場份額進一步擴大,導致市場競爭格局更不平衡;也可能使主導運營商的優勢減弱,優化市場競爭格局。其中的關鍵在於監管政策的設計以及各運營商實力的最終較量。
文件指示
2006年10月,原信息產業部發佈了630號文件《信息產業部關於保障行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該文件又被業界稱為“攜號轉套餐”或“攜號轉品牌”政策。政策頒佈後,各省市運營商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或分階段執行或全面執行。從執行的情況來看,用戶在運營商開始實施的3-6個月內,對該政策表現出了相當大的熱情,特別是大量25歲以下的年輕人充當了早期採用者的角色,轉換套餐的意願比較強烈。隨著轉套餐的需求得到釋放,6個月後轉套餐用戶的比例明顯下降。
2008年5月24日,三部委公佈了《關於深化電信體制改革的通告》後,重組方案中涉及的六大運營商在“支持形成三家擁有全國性網路資源、實力與規模相對接近、具有全業務經營能力和較強競爭力的市場競爭主體”的改革目標指導下,快速推進既定的重組方案。
2009年4月20日至2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專家組在海口開展海南省移動用戶碼號攜帶培訓調研工作,標志著海南省移動用戶碼號攜帶試點工作正式啟動。
2010年11月22日,工信部第一批攜號轉網試點在天津、海南啟動。
2014年5月17日開始,海南省正式向用戶提供雙向號碼攜轉業務試驗,海南電信、海南移動、海南聯通移動網用戶均可自由攜號轉到海南省本地其他運營商網路。9月20日,第二批攜號轉網試點終於在江西、湖北、雲南落地。
2017年8月,工信部在一份“十三五規劃綱要”文件中,明確指出要在2020年全國範圍內推行攜號轉網服務。
2018年12月1日起,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號碼攜帶工作的整體部署,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五省(市)各運營企業推出新業務受理流程。
2019年3月5日,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在全國實行“攜號轉網”,規範套餐設置,使降費實實在在、消費者明明白白。
2019年3月,工信部發佈《關於2019年信息通信行業行風建設暨糾風工作的指導意見》,強調要深化“攜號轉網”業務規範辦理,不得擅自增設辦理條件、人為設置障礙,不得利用“攜號轉網”實施惡性競爭行為。
2019年4月,“攜號轉網”全國推廣工作研討會在湖北武漢召開。會議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對“攜號轉網”全國推廣工作進行部署和研討。10月10日,三大運營商確認於12月1日起在上海開放“攜號轉網” 。11月9日,廣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已完成 “攜號轉網”系統建設改造,相關係統將於11月10日起上線試運行。
試運行階段
2019年11月10日,三大運營商攜號轉網服務正式進入試運行階段。據工信部部署攜號轉網工作時間表:第一階段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5個試點省(市)完成試驗,正式提供服務。第二階段,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攜號轉網服務上線試運行。第三階段為11月30日前,全國範圍內正式提供服務。
2019年11月11日,工信部印發《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規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重組是手段不是目的,電信市場真正形成競爭格局,還需要政府進一步出台相應的配套政策。行業重組後,攜號轉網政策被認為是進一步推動電信業有效競爭和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工具,再次成為行業關註的熱點。然而號碼可攜帶最後是否能夠實施,可能還會是一個較長爭議的過程。就中國而言,實施號碼攜帶還有以下幾個難點問題需要解決。
時機的選擇
國外實施攜號轉網政策的前提是行動電話普及率普遍都達到60%以上,而中國2007年底的行動電話普及率為41.6%,離普及率60%還有一定差距。儘管也有國家的普及率在40%以下,就實施了攜號轉網政策,但是這些國家移動用戶數規模都不大,與中國數以億計的移動用戶規模,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國情有很大的差別。因此,從中國的移動普及率來看,還不是實施的時機。同時,通信行業的重組才剛開始,三大運營商人事和資產調整後,市場的競爭實力會發生較大的變化,基於新的競爭基礎和可以預見的 3G牌照發放格局,實現“形成三家擁有全國性網路資源、實力與規模相對接近、具有全業務經營能力和較強競爭力的市場競爭主體”的改革目標,促進行業的充分競爭不是說沒有可能。在重組後市場競爭格局的變化還沒有顯現出來的時候,實施攜號轉網政策可能還為時過早。
據2011年1月26日工信部公佈的數據,2010年全國行動電話用戶凈增1.12億戶,全國行動電話用戶總數達到8.59億,普及率達到64.4部/百人,比上年年底提高8.1個百分點,是固定電話普及率的3倍左右。
技術實現難度
實施號碼攜帶,用戶的資料庫需要調整,對維護工作要求比較高,轉網用戶的數據修改和更新要求具有很高的及時性和統一性。根據用戶改變自身網路接入商的選擇,需要對其數據記錄進行修改,並提供新的接入路徑。這使得運營商實施攜號轉網政策不僅需要進行技術準備、資料庫建設、網路改造,需要添加相應的設備並對現有設備進行擴容和改造,還需要解決好計費、號碼查詢和一些管理方面的問題,這些技術方面的實現都需要巨大的投資,同時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正如飛象網CEO項立剛所說:“攜號轉網是一種十年前有效解決競爭的辦法,價值已經不大,基本上不看好,因為用戶都用雙槍解決了問題。當然經過數年試點0.27的轉網率,說明用戶並不真的需要,而且浪費了巨大社會資源,滿足極少數人需要,應該停止這項工作。” [19] 原信產部要求移動運營商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攜號轉套餐”政策,但是各地運營商由於支撐系統的能力差別較大,不同的計費和經營分析系統的融合具有一定的難度,使得很多運營商全面實施該政策的時間表推遲了兩年的時間。考慮到我國行動電話用戶的巨大數量,實施號碼攜帶勢必對用戶信息資料庫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面臨關口
1、攜號轉網火熱,不少人卡在“綁定業務”上
2019年1月21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底,累計攜轉167萬人次,其中2018年新增63萬人次,同比增長62%。推出新流程後受到用戶青睞,攜轉用戶量大幅上升,12月達到2018年度月攜轉量的最高峰。
2、轉網或影響第三方驗證碼接收成最大障礙
針對攜號轉網試點中出現的一些問題,2018年12月1日,天津、海南、江西、湖北、雲南五省(市)各運營企業推出了攜號轉網簡化流程。
新流程分三步,第一步:通過手機簡訊線上查詢攜轉資格(簡訊編輯CXXZ#用戶名#證件號碼,發送至歸屬運營商,移動10086,聯通10010,電信10001)。第二步:查詢符合條件後,通過手機簡訊申請授權碼(簡訊編輯SQXZ#用戶名#證件號碼,發送至歸屬運營商,移動10086,聯通10010,電信10001)。授權碼有效時間30分鐘。第三步:收到授權碼以後,憑有效證件和授權碼到擬轉入的運營商營業廳辦理入網即可。對於第三方服務方,目前所能做的就是根據工信部號碼庫的拉取匹配,只能知道手機號碼歸屬哪個電信運營商,從而調取相應的充值介面。如果遇到不匹配的情況,就會造成充值失敗。對第三方來說,手機號碼雖然已經成為實名制的有效途徑,但是目前缺少同步機制。
3、450萬個APP服務也要轉
2019年5月13日,工信部回覆稱,我國約有450萬移動應用APP,其中有相當多的應用都採用了手機號進行認證,這就要求不僅號碼轉,第三方服務也要跟著轉,這是攜號轉網前期工作的焦點和難點。工信部表示,隨著試點的深入,攜號轉網服務已從最初要求提供的電話、簡訊等基本業務,擴展到目前的行業簡訊(如銀行、證券、交通等)、企業自有業務和部分互聯網第三方服務。通過試驗,基本解決了行業簡訊攜轉難題,提升了第三方服務的攜轉水平,大幅改善用戶“攜轉難”的問題。
4、系統改造、運營商之間結算還有大量工作
攜號轉網的實現需要大量的系統改造工作,攜號轉網涉及網路改造、用戶支撐系統改造、經營分析系統改造、資料庫建設、系統測試和業務試用等多方面工作。
同時,在試點過程中還發現了很多非技術性問題,比如運營商之間的結算、如何建立可實現全網數據同步的第三方集中資料庫系統等,需要推動行業甚至包括互聯網公司同步實現。
- ↑ 姚成林.攜號轉網政策實施情況及發展思考[J].廣東通信技術.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