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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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登記費是指房屋抵押登記費,房屋抵押登記費是房屋貸款人到房管局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手續,在辦理時向房管局繳納一定的服務費用,即抵押登記費。
辦理按揭貸款時由產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記費,80元每套。按照規定,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在整個購房流程中,產生抵押權登記費用的環節有兩處:一處是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在辦理按揭時,與貸款銀行共同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此時產生80元/件(非住宅為550元/件)的抵押權預告登記費;第二處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後,購房者需要與貸款銀行共同申請辦理房屋抵押權登記,此時又產生一筆80元/件(非住宅為550元/件)的登記費用。登記費的收取對象為申請人。房屋所有權的抵押應當向房屋權利人收取,而商品房的預抵押登記其登記費應當由抵押權人支付。
買了房,在銀行辦理購房按揭貸款時,按照要求要到房管部門進行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那麼這筆費用應該由誰來支付呢?讀者陸先生向本報反映,他買了一處非住宅的LOFT物業,到某商業銀行辦理按揭貸款,銀行工作人員向他收取了1100元的抵押權登記費。
A.抵押權登記費,多數銀行要購房者買單
記者查詢了建設部的《房屋登記辦法》,按照規定,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在整個購房流程中,產生抵押權登記費用的環節有兩處:一處是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在辦理按揭時,與貸款銀行共同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此時產生80元/件(非住宅為550元/件)的抵押權預告登記費;
第二處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後,購房者需要與貸款銀行共同申請辦理房屋抵押權登記,此時又產生一筆80元/件(非住宅為550元/件)的登記費用。
陸先生想弄明白的就是這兩筆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
“到目前為止,杭州市相關部門對房屋登記費用由誰支付都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杭州某商業銀行一位工作人員如此說。
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向包括工行、農行、建行、中行以及民生、浦發銀行等各大銀行信貸部咨詢,瞭解到的情況幾乎呈一邊倒狀態——多數由購房者承擔抵押權登記費用。
B.這筆費用由銀行買單更合理
實際上,按揭貸款的房子,抵押權登記費由誰支付是有明確規定的。Last year4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曾發佈《關於規範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第五條明確,“房屋登記費向申請人收取”,但“按規定需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
在兩次抵押權登記過程中,購房者與貸款銀行應該是“共同申請”,而在購房者與貸款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中,權利人通常為銀行。
《通知》Last year4月就發佈並轉發了,為什麼直到現在杭州大多數銀行還是讓購房者承擔這筆費用呢?
C.由誰買單,是否該再明文規定
從Last year4月至This year4月,杭州主城區成交商品房33541套,即使假設全部為住宅,且假設其中80%為按揭購房,每套房屋產生160元的抵押權登記費用,眾多購房者至少承擔了536.7萬元的登記費。大多數購房者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莫名其妙地被轉嫁了這筆本不應由他們承擔的費用。
採訪中,也有業內人士表示,80元/件的抵押權登記費並不高,多由購房者來承擔主要是因為“房產主管部門沒有明確要求”,所以各家銀行各有各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