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稅規制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徵稅規制是指公共部門採取徵稅的方式對某些經濟活動進行限制。污染稅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征收污染稅的想法,最初是由庇古提出來的。在《福利經濟學》一書中,他建議應當根據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對排污者徵稅,用稅收來補償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距。污染稅使得製造污染的企業承擔了原來由社會承擔的部分成本實現了企業外部成本的內部化,從而讓企業按照社會最優要求進行生產。同時,課征污染稅還可以起到為政府治理環境籌集資金的作用。
利用稅收進行規制,首先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稅基的確定問題。仍然以污染稅為例,目前,各國污染稅稅基選擇的標準主要有直接排污量、污染性生產銷售量、投入要素中有害物質含量、產品性能方面的生產技術標準等。例如,直接對汽車排放的廢氣進行徵稅會遇到測量上的困難,於是可以用汽車大小、行駛的里程以及耗用的汽油進行替代,或者對某些更新進行補貼(負的稅率)。不同的稅基選擇會產生不同的分配效應,需要在稅制設計時予以具體考慮。有必要指出,正如稅收無法解決一切經濟社會問題一樣,污染稅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環境污染問題,很多時候仍然需要公共部門的直接規制措施,才能解決某些污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