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銷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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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銷返利是指生產企業以商業企業經銷價或高於商業企業經銷價的價格將貨物銷售給商業企業,商業企業再以進貨成本甚至低於進貨成本的價格進行銷售,生產企業則以返還利潤等方式彌補商業企業的進銷差價損失。
平銷返利的賬務處理[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平銷行為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67號)文件規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無論是否有平銷行為,因購買貨物而從銷售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返還資金,均應依所購貨物的增值稅稅率計算應沖減的進項稅金,並從其取得返還資金當期的進項稅金中予以沖減。應沖減的進項稅金計算公式如下:當期應沖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公式中“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應該換算成不含稅收入計算應沖減的進項稅金,而不能用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直接乘以適用稅率。理由如下:
企業因購買商品而從銷售方取得返還資金一般只有兩種形式:
第一,買賣雙方協議規定,買方按低於發票價格支付貨款,其餘額部分即為返利。
第二,買方按發票開具金額付款,然後,由賣方向買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或實物。
例:M電機製造有限公司為工業企業,2004年3月18日向F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購進一批貨物(商品),貨物價格15萬元,增值稅額2.55萬元。協議規定,M電機製造有限公司支付款項為14萬元,餘款3.55萬元作為F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對M電機製造有限公司的返利。因為企業在購買貨物支付款項時都元的含稅價格購買了這批貨物。又因為企業在取得發票時對購進的貨物已作了進項稅處理,所以,對返利部分應計算沖減進項稅額。要求解答M電機製造有限公司允許抵扣的進項稅是多少7.
M電機製造有限公司2004年3月18日取得增值稅發票且貨物驗收入庫後,計算進項稅額=150000×17%=25500(元)
M電機製造有限公司對返利部分計算應沖減進項稅額
=35500÷(1+17%)×17%=5158.12(元)
M電機製造有限公司實際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25500-5158.12=20341.88(元)
很顯然,如果按“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35500元作為不含稅收入計算,結果與之不符。
如果是商業企業,按照商業企業購進貨物抵扣時間的規定,企業未付清貨款,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當然,對返利部分也就無需計算沖減進項稅額。
- ↑ 秦雯,陳玉潔.中小企業會計實務操作技巧第2版[M].ISBN:7-5058-4449-0/F276.3.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01
希望加點如平銷返利的形式啊,相關法規定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