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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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區道路(Residential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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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居住區道路[1]
居住區道路以住宅建築為主體的區域內的道路。[2]居住區道路是城市道路系統的組成部分,它不僅要滿足居住區內部功能的要求,而且還要與城市總體取得有機的聯繫。
居住區道路的功能[1]
居住區內部道路的功能要求一般有以下幾個方面。
(1)滿足居民日常生活方面的交通活動需要,如上下班、上學、去幼兒園和採購商品等,這些活動是居住區內最多、最主要的活動,一般以步行或自行車為主。
(2)滿足市政公用車輛的交通需要,如垃圾的清除、郵電信件的傳遞等。
(3)滿足居住區內貨運交通的需要,如公共服務設施進貨,街道第三產業運送原材料、成品等。
(4)滿足特殊的、非經常性的交通需要,如供救護、消防和搬運傢具等車輛的通行。
居住區道路分級系統[3]
根據現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的規定,可將居住區道路分為四個級別,即居住區道路、小區路、組團路和宅間小路。在進行道路規劃時應參照該規定進行規劃設計,這裡作為基本瞭解分述如下。
(1)居住區(級)道路是整個居住區內的主幹道,一般用以劃分小區,在大城市中通常與城市支路同級,其道路紅線寬度為20~30m,其中車行道寬度不小於9m,其兩側分別設置非機動車道及人行道,並應設置相應的道路綠化。
(2)小區(級)路是小區內主幹道,一般用以劃分組團,其寬度主要考慮小區機動車、非機動車與人的通行。如果採用人車混行的方式,則道路的最小寬度為雙車道6m;如採取人車分行的方式,則兩側可安排寬度為1.5m的人行道。
(3)組團(級)路組團路上接小區路、下連宅問小路,是進出組團的主要通道,路面一般按一條自行車道和一條人行道雙向計算,寬度為4m;特殊情況下最低限度為3m;在利用路面排水、兩側要砌築道牙時,路面寬度需加寬至5m,這種情況下,在有機動車出入時也不會影響到自行車或行人的正常通行。
(4)宅間小路是連接各住宅入口以及通向各單元門前的小路,是進出住宅的最末一級道路。這一級道路主要供居民出入、自行車使用,並應滿足清運垃圾、救護和搬運傢具等需要,其路面寬度一般為2.5~3m,最低極限寬度為2m。特殊情況下如需大貨車、消防車通行,路面兩邊至少還需各留出寬度不小於1m的範圍內不佈置任何障礙物。
- 附:《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一93)
8.0.2.1居住區道路:紅線寬度不宜小於20m。
8.0.2.2小區路:路面寬6~9m,建築控制線之間的寬度,不宜小於14m;無供熱管線的不宜小於10m。
8.O.2.3組團路:路面寬3~5m;建築控制線之間的寬度,不宜小於10m;無供熱管線的不宜小於8m。
8.O.2.4宅間小路:路面寬不宜小於2.5m。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關於道路分級系統的規定為基本模式,隨著住區規劃的不斷發展,設計中不一定完全恪守以上層級劃分要求。層級關係可以採取多種組合方式,如小區路一組團路一宅間小路、小區路一組團路、小區路一宅間小路、組團路一宅間小路,每級路面寬度也可根據具體情況作相應調整。
居住區道路規劃佈置的基本要求[4]
居住區道路應與整個居住區規劃結構和建築群體的佈置有機結合。內部道路主要為本居住區服務,不應有過境交通穿越居住區。為了保證內部安全並減小對城市幹道交通的干擾,不宜有過多的出口。道路的走向要利於居民出行,住宅與最近的公共交通站之間的距離不宜大於500m。為了減少橋梁、涵洞及土石方工程量,道路應充分結合地形,在舊居住區改建時,充分利用原有的道路和工程設施。
居住區道路系統形式[4]
居住區道路系統的形式應綜合地形、現狀以及規劃結構的因素綜合考慮,不應一味追求形式與構圖。居住區的道路系統根據不同的交通組織方式基本上可分為三種形式:
- (1)人車混行的道路系統
當居住區內沒有私人小汽車或數量很少的情況下可採用這種形式。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小汽車數量的增加,應採用人車部分或完全分流的道路系統,改善居住區的交通狀況。
- (2)人車部分分流的道路系統(圖1)
這種形式是在人車混行的道路系統的基礎上,另外設置一套聯繫居住區內各級公共服務中心或中小學的專用步行道,但步行道和車行道的交叉處不採取立交。
- 圖1 人車部分分流的道路系統實例
- (3)人車交通分流的道路系統(圖2)
這種形式是由車行和步行兩套獨立的道路系統所組成,交叉處都設立交。1928年在美國紐約附近的一個雷特邦小鎮的規劃中首次採用,以後便廣為流行,稱為“雷特邦系統”。這種人車分流的道路系統一般適用於私人小汽車較多的居住區。
- 圖2 人車分流的道路系統實例
居住區道路佈置形式[4]
居住區內主要道路的佈置形式常見的有丁字形、十字形、山字形等。
居住小區不能由過境交通的穿越,小區內部道路的佈置形式一般有環通式、盡端式、半環式、混合式等(圖3)。
- 圖3 小區內部道路的佈置形式
居住區靜態交通組織[4]
小區內靜態交通組織是指私人車輛的存放安排。地面停車比較經濟方便,但常與綠化爭地。一般只在地面設置少量的停車場,而將大量的存車場地納入地下空間,以爭取更多的地錶面積組織綠化。
自行車停放可採用室外停車、住宅底層架空、集中車庫、住宅下設半地下室等幾種方式,前兩種方式應註意不要影響小區環境美觀。
小汽車的停放方式有以下幾種:
(1)小區外圍周邊停放
小區主路沿外圍設置,道路加寬。沿路停放車輛,人行道路佈置在小區中部。這種方式較好地解決了人車分流,也充分利用了小區邊界不允許建房的土地。
(2)組團人口附近一側或組團與組團之間的場地上停放
不讓車輛駛入組團,保證組團安全、寧靜,但又離住家不遠,存取車輛極為方便。
(3)學校運動場下的車庫
由於學校一般均設在小區的邊緣,汽車可以直接從外部道路駛入車庫,在小區內部場地設人行出人口,方便存車人直接進入小區(圖4)。
- 圖4 某居住區地下停車場規劃
(4)建築下的地下車庫
車庫與地上建築,特別是與高層住宅的結構結合建造,但必須協調好車庫與上部結構的柱網尺寸,使地下車庫活的最佳最多的存放車位。
當停車率增加,小區內汽車停放只靠一種方式很難圓滿解決,需兼容多種停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