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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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機、物、環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
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現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強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系統化和法制化,強化風險管理和過程式控制制,註重績效管理和持續改進,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規律,代表了現代安全管理的發展方向,是先進安全管理思想與我國傳統安全管理方法、企業具體實際的有機結合,有效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從而推動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安全生產標準化包含安全目標,組織機構和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訓,生產設備設施,作業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險監控,職業健康,應急救援,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13個方面。
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作用[1]
(一)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全面貫徹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基本手段。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標準,從管理要素到設備設施要求、現場條件等,均體現了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的具體要求。以管理標準化、操作標準化、現場標準化為核心,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各崗位、工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形成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照章辦事的良好局面,規範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通過建立健全企業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從企業法人落實到每個從業人員、操作崗位,強調了全員參與的重要意義。進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梳理工作,全面細緻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和問題,以及與考評標準規定不符合的地方,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從而將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促使企業安全生產狀況持續好轉。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是體現先進安全管理思想、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在傳統的質量標準化基礎上,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生產工藝特點和中國人文社會特性,借鑒國外現代先進安全管理思想,強化風險管理,註重過程式控制制,做到持續改進,比傳統的質量標準化具有更先進的理念和方法,比國外引進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有更具體的實際內容,形成了一套系統的、規範的、科學的安全管理體系,是現代安全管理思想和科學方法的中國化,有利於促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三)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改善設備設施狀況、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徑。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重在基礎、重在基層、重在落實、重在治本。各行業的考核標準在危害分析、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對現場設備設施提出了具體的條件,促使企業淘汰落後生產技術、設備,特別是危及安全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從根本上解決企業安全生產的根本素質問題,提高企業的安全技術水平和生產力的整體發展水平,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如浙江省在採石場考核標準中,將中深孑L爆破等作為基本條件,極大改善了採石場的安全條件,傷亡事故持續大幅度下降。
(四)安全生產標準化是預防控制風險、降低事故發生的有效辦法。通過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系統的識別、評估,制訂相應的防範措施,使隱患排查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切實改變運動式的工作方法,對危險源做到可防可控,提高了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了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程度,尤其是通過作業標準化,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控制了事故多發的關鍵因素,全面降低事故風險,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一般事故,進而扭轉重特大事故頻繁發生的被動局面。
(五)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建立約束機制、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強調過程式控制制和系統管理,將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的行為過程及結果定量化或定性化,使安全生產工作處於可控狀態,並通過績效考核、內部評審等方式、方法和手段的結合,形成了有效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管理上升到一個新的水平,減少傷亡事故,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了企業發展,加上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及宣傳手段,以及全社會關於安全發展的共識和社會各界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認同,將為達標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贏得聲譽,贏得社會尊重。
(六)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安全監管水平的有力抓手。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企業各個工作部門、生產崗位、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各種設備設施、作業環境,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等要求,是一項系統、全面、基礎和長期的工作,剋服了工作的隨意性、臨時性和階段性,做到用法規抓安全,用制度保全全,實現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規範化、科學化。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對於實行安全許可的礦山等行業,可以全面滿足安全許可制度的要求,保證安全許可制度的有效實施,最終能夠達到強化源頭管理的目的;對於冶金、有色、機械等無行政許可的行業,完善了監管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監管缺乏手段的問題,提高了監管力度和監管水平。
安全生產作業標準化的內容[2]
1、生產經營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2、企業應每年至少一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進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制訂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企業應當對管理人員、操作崗位人員和其他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使其達到能勝任各自崗位的能力。
4、生產經營單位的各層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負責。應不間斷組織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5、生產經營單位對潛在事件和突發事故編製應急救援預案。6、生產經營單位應對生產過程中的作業行為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控制管理。
7、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並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危害告知和警示。
8、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確保全全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9、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生產過程的安全需求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對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向所在單位進行反饋,落實整改責任並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10、生產經營單位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情況的績效評審。
電力行業
2011年8月,國家電監會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深入開展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電監安全〔2011〕21號)、《電力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及達標評級標準》(電監安全〔2011〕23號)、2011年9月21日,電監會印發了《電力安全標準化達標評級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11〕28號)以及《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實施細則》(辦安全〔2011〕83號)。
2011年6月29日,交通運輸部下發了《關於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11〕322號),2012年4月20日,交通運輸部起草了《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考評指標》,並下發了《關於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12]175號),要求各企業結合實際,抓好細化落實。
危化行業
2011年6月2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3號),為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供指導。
2011年9月16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下發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145號),文件規定了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註化評審條件、流程、評審單位、達標分級及其他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