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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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採購(Overseas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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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採購是指向國外供應商採購商品,通常採取直接與國外供應商聯繫或通過本地的代理商來採購商品。
1、價格
1)外購部門按照“請購單(外購)”需求急緩加以整理,依據供應商報價,並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詢價記錄,以電話(傳真)方式向三家以上供應商詢價。特殊情形(比如獨家製造或代理等原因)下除外,但應於“請購單(外購)”註明。在此基礎上進行比價、分析、議價。
2)請購材料規範較複雜時,外購部門應附上各供應商所報的材料主要規範並簽註意見,再轉請購部門確認。
2、呈批
1)比價、議價完成後,由外購部門填具“請購單”,擬定“訂購廠家”、“預定裝運日期”等,連同廠方報價,送請購部門按採購審批程式報批。
2)核決許可權:指定在某一金額以下、以上由哪級主管核批或核決。
3)採購項目經審批後又發生採購數量、金額等變更,請購部門須按新的情況所要求程式重新報批。但若更改後的審批許可權低於原審批許可權時仍按原程式報批。
3、訂購
1)“請購單(外購)”經報批轉回外購部門後,即向供應商訂購併辦理各項手續。
2)如需與供應商簽訂長期合約,外購部門應將簽呈和代擬的長期合約書,按採購審批程式報批後辦理。
4、進度控制
1)外購部門依照“請購單(外購)”及“採購控製表”控制外購作業進度。
2)外購部門在每一作業進度延遲時,應主動開具“進度異常反應單”,記明異常原因及處理對策,據以修訂進度並通知請購部門。
3)外購部門一旦發現外購有延誤時,即應主動與供應商聯繫催交,並開立“進度異常反應單”記明異常原因及處理對策,通知請購部門,並按請購部門意見辦理。
國外採購的優點:國外採購擴大了供應商的範圍,購買商有很大的選擇餘地,就有可能獲得高質量的產品,同時國外的一些有競爭力的供應商可以提供具有更低價格的產品;參與國際採購可以鍛煉自己適應經濟全球化的能力,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通過國際採購還可以獲取一些在國內無法得到的商品,尤其是高科技產品。
近年來,我國在國外採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