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首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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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首位定律(Law of the Primate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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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城市首位定律[1]
城市首位律即一個國家的“首位城市”總要比這個國家的第二位城市大得異乎尋常。不僅如此,首位城市還體現了整個國家和民族的智能和情感,在國家中發揮異常突出的影響。在1939年,傑斐遜提出了城市首位律(law of primate city),作為對國家城市規模分佈規律的概括。
其實,“首位城市”就是在規模上與第二位城市保持巨大差距,吸引了全國城市人口的很大部分,在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中占據明顯優勢的城市。經濟和政治的雙重中心通常能使得首都城市獲得快速的發展,這樣的城市很容易發展成“首位城市”。如法國巴黎,截止2016年,巴黎的1100萬人口數量是第二大城市馬賽163萬的6倍,泰國首都曼谷與第二大城市清邁的人口數量差距更是達到了8倍。
一國最大城市與第二位城市人口的比值,即首位度,已成為衡量城市規模分佈狀況的一種常用指標,首位度大的城市的規模分佈,就叫首位分佈。首位度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體系中的城市人口在最大城市的集中程度。
以中國舉例,“國家中心城市指數”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機構聯合《華夏時報》於2018年11月3日在鄭州發佈,主要評價國家中心城市的綜合服務能力,具體表現為政治、金融、科技、交通、教育、醫療、文化、信息、貿易(物流)、國際交往十大功能。報告顯示,國家綜合中心為北京,國家重要中心為上海和廣州。2018年“國家中心城市指數”排名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武漢、天津、成都、重慶、西安、南京、杭州、鄭州。這樣,我們可以看到,國家中心城市不僅體現在人口數量和地域面積,更需要這座城市有能力承載起“引擎”性質的國家中心職能。[1]
首位度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體系中的城市人口在最大城市的集中程度,這不免以偏概全。為了改進首位度兩城市指數的簡單化,又有人提出4城市指數和11城市指數。按照位序-規模的原理,所謂正常的4城市指數和11城市指數都應該是1,而兩城市指數應該是2。顯然,4城市指數和11城市指數比只考慮兩個城市更能全面地反映城市規模分佈的特點。它們的共同點在於都抓住第一大城市與其它城市的比例關係,因此有些作者把它們統稱為首位度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