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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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失業是指已經就業的勞動者在工作崗位上閑置。它是一種特殊的潛在失業形式。“在職失業”一詞是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內(Kornai, Janos, 1929—)在《短缺經濟學》一書中提出來的。
科爾內認為,造成在職失業的原因有:
(1)原料未到,不得不停工;
(2)某台機器出了故障,累及其他機器也被迫停止運轉;
(3)若幹必不可少的工人沒來上班,其他工人沒法工作;
(4)勞動者雖然被正式雇用,但眼下沒有任務等。
在職失業帶來的後果是:
(1)浪費了時間;
(2)鬆懈了勞動紀律,滋長了工人的惰性,扼殺了工人的積極性和進取心,助長了工人的無責任感;
(4)導致企業內部分配的平均主義。
科爾內認為,在職失業問題在傳統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下,不僅得不到解決,而且由於高度集權的分配和勞動配給制度,造成企業儲蓄勞動者,從而加劇了在職失業。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在職失業問題,還有待於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改革勞動制度,完善勞動力市場。
目前,我國的“在職失業”人數遠超過城鎮的顯性失業人數。它是國民經濟運行中的一個難題。“在職失業”和“顯性失業”的實質相同。所不同的是表現形式不同而已。兩者可以互相轉化。“在職失業”可轉化為顯性失業,顯性失業可轉化為“在職失業”。從其危害性來說,“在職失業”比顯性失業的危害性更大。因為。在職失業”的存在,增大了物化勞動在產品中的活勞動量。這種超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勞動量是一種無效勞動。它擠占了有效勞動而參與分配。不僅帶來眼前的直接經濟損失,如各種毫無經濟效益的費用支出,加大生產成本,減少對國家的上交,而且更重要的是阻礙了一個個企業及一個個地區的發暖,從而窒息整個商品經濟。同時,扼殺了勞動者的積極性。這種大量的“在職失業”,主要是過去長期的“統包統配”就業政策和忽視勞動生產率的結果。因此,要處理好。在職失業”與顯性失業的關係,就必須深化勞動制度改革。一方面,應根據生產需要安置失業人員,儘可能預防。在職失業”;另一方面,要認真貫徹勞動合同制,合理勞動組合。至於已經形成的“在職失業”,應當由目前。以內部消化為主。,逐步加大推向社會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