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現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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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銀行現金資產[1]
銀行現金資產是商業銀行預先準備為應付存款支取所需的資金,主要由庫存現金、中央銀行的存款、在同業的存款和托收中的現金等項目組成。
現金資產是商業銀行所有資產中最富流動性的部分,是銀行隨時用來支付客戶現金需要的資產。各國均把現金資產作為支付客戶提取,滿足貸款的需求,以及支付各種費用的一線準備。但現金資產是非盈利性資產,不能為商業銀行帶來收益或只帶來甚微的收益,故各國商業銀行都希望把現金資產量減低到必要的最低水平。
銀行現金資產的構成[1]
銀行現金資產主要包括以下四項:
1、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指銀行為應付每天的現金收支活動而保存在銀行金庫內的紙幣和硬幣。我國商業銀行的庫存現金由業務庫存現金和儲蓄業務備用金兩部分構成。
庫存現金屬非盈利性資產,而且其所需的防護和保險費用較高,因此商業銀行通常僅保持必要的適度數額。如何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測度以確定庫存現金的合理數量,並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範管理庫存現金,是商業銀行必須做好的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
商業銀行存放在中央銀行的資金可分為一般性存款和法定存款準備金兩部分。
一般性存款又稱超額準備金,是商業銀行可以自主運用的資金,主要用於轉賬結算,支付票據交換的差額,發放貸款和調劑庫存現金的餘缺。法定存款準備金是商業銀行按法定比例向中央銀行繳納的存款準備金,其初始目的主要是使商業銀行能夠有足夠的資金應付提存,避免發生擠兌而引起銀行倒閉。
3、同業存款
存放同業存款是指商業銀行存放在代理行和相關銀行的存款。在其它銀行保持存款的目的,是為了便於銀行在同業之間開展代理業務和結算收付。由於存放同業的存款屬於活期存款的性質,可以隨時支用,因此可以視同銀行的現金資產。
4、在途現金
在途資金,也稱托收未達款,是指在本行通過對方銀行向外地付款單位或個人收取的票據。在途資金在收妥之前,是一筆占用的資金,又由於通常在途時間較短,收妥後即成為存放同業存款,所以將其視同現金資產。
商業銀行現金資產管理的核心任務是保證銀行經營過程中的適度流動性,即既要保證現金資產能滿足正常的和非正常的現金支出需要,又要儘量降低持有現金的機會成本,以追求利潤最大化。因此銀行經營者必須正確計算和預測現金頭寸,為流動性管理提供可靠依據。商業銀行對現金資產的管理,必須堅持總量適度原則,適時調節原則和安全保障原則。
銀行的庫存現金越多、流動性越強,而盈利性則越差。要保證在必要流動性的條件下實現更多的盈利,就需將庫存現金壓縮到最低程度。為此,銀行必須在分析影響庫存現金數量變動的各種因素的情況下,準確測算庫存現金的需要量,及時調節存量,並加強各項管理措施,確保庫存現金的安全。
商業銀行對中央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要求必須無條件服從。因此對法定存款準備金的管理,主要是準確計算其需要量和及時上繳應繳的準備金。
超額準備金是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存款賬戶上超過法定存款準備金的那部分存款,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可用頭寸,是用來進行貸款、投資、清償債務和提取業務周轉金的準備資產。對超額準備金的管理重點,就是要在準確測算其需要量的前提下,適當控制其規模,以儘量減少持有超額準備金的機會成本,增加銀行盈利收入。
商業銀行對同業存款的管理,要準確地預測其需要量,使之能保持一個適度的量。因為同業存款過多,會使銀行付出一定的機會成本;而同業存款過少,又會影響委托他行代理業務的展開,甚至影響本行在同業之間的信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