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式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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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式領導(Directive lead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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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命令式領導[1]
命令式領導是指憑藉領導職權與權威,以命令、指示等方式告知下屬做什麼、如何做、何時以及到何地去完成任務。命令者的權力要求有法律根據,或經一定程式專門授權,命令者不得越權和違法,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一切責任,同時下屬必須服從。運用這種方式的領導者,還必須制定相應的紀律制度以及懲處的措施作為保障,以此保證領導者的命令被執行,防止被領導者違抗領導者指令。一般來說,命令式的領導方式比較適用於紀律約束方面的、必須立即行動的領導活動。
命令式領導的特征[2]
命令以強制性為後盾,是一種具有明顯約束力的指揮方式,它是典型的符合強制性領導的一種領導方式。命令具有強制性的特征,它是建立在下屬對領導者職位權力之畏懼或恐懼的基礎之上的。命令的強制性在不同的領域中的效應是不同的。從政府系統的行政領導到企業領導再到社會團體、學術機構中的領導,命令的效應呈遞減趨勢。
命令式領導的特征是:領導者採取單向溝通方式,以命令的形式向下屬佈置工作任務和完成任務的程式和方法;下屬不瞭解或無法瞭解組織的整體目標和最終目的;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相分離,領導者一般不參加集體活動;領導者憑個人的經驗和瞭解,對下屬的工作表現作出評價。這種領導方式,在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純粹是一種命令與服從、指揮與執行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