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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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流公眾是指那些對公眾輿論和社會生活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號召力的知名人士,如政界、金融界、工商界的首腦人物,科學界、教育界、學術界的權威人士,文化界、藝術界、影視界、體育界的明星,新聞出版界的輿論領袖等。這類公眾的數量不多,但在傳播中的作用很大,能在輿論中迅速“聚焦”,影響力很強,是一支不容輕視的力量。[1]
建立良好的名流關係的目的,是藉助名流的知名度擴大組織的公共關係網路,擴大組織的公眾影響力,豐滿組織的社會形象。
事例[1]:
健力寶集團聘請了被譽為“體操王子”的前國家體操隊運動員李寧為總經理特別助理,主管公共關係與信息傳播工作。藉助於李寧在國內外體育界的崇高聲譽,為這家從事運動飲料和體育用品生產經營的企業進一步開拓了海內外體育界的高層關係,進一步確立了其“運動飲料王國“的地位。國內外公眾看到,作為健力寶總經理助理的李寧活躍在亞運會、奧運會的許多重要場合,使健力寶集團在亞運會、奧運會等國內外高層次的體育運動盛會中一次又一次地成為世人關註的熱點,說明李寧在體育界的公共關係能量使健力寶集團如虎添翼,其公關價值在健力寶集團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由此可見,通過社會名流去影響公眾和輿論,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協調組織與名流公眾關係的意義和作用包括[2]:
1、藉助於社會名流的知識和專長
與社會名流建立良好關係,能充分利用他們的見識、專長為組織的經營管理提供有益的意見咨詢。社會名流往往見多識廣,或是某一方面的權威,組織的管理人士能夠在與他們交往的過程中獲得廣泛的社會信息或寶貴的專業信息,無形中使組織增添了一筆知識財富、信息財富。
2、藉助於社會名流的關係網路
與社會名流建立良好關係,能通過他們良好的社會關係網路為組織廣結善緣。有些社會名流雖然不可能為本組織直接提供所需的專業信息或管理咨詢,但由於他們與社會各界有廣泛的聯繫,或對某一方面的關係有特別重大的影響,組織便能通過他們與有關公眾對象疏通關係,擴大社會交往範圍。
3、藉助於社會名流的社會聲望
與社會名流建立良好關係,能藉助他們較高的社會地位,或具有某方面的權威性,或由於他們對社會的特殊貢獻、突出成就等等,而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一般公眾存在“崇尚英雄”、“崇拜明星”的社會心理。組織與社會名流建立良好關係,就將本組織的名字與社會名流的名望聯繫在一起,利用公眾崇拜名流的心理,提高了本組織在公眾心目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