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權計演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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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加權計演算法[1]
所謂加權計演算法,就是對投放網路廣告後的一定時間內,對網路廣告產生效果的不同層面賦予權重,以判別不同廣告所產生效果之間的差異。
這種方法實際上是對不同廣告形式、不同投放媒體、或者不同投放周期等情況下的廣告效果比較,而不僅僅反映某次廣告投放所產生的效果。
加權計演算法的例子[1]
加權計演算法要建立在對廣告效果有基本監測統計手段的基礎之上。下麵以一個例子來說明:
某企業在宣傳方面選擇了網路廣告,併在一段時間內同時實施了三種方案,投放效果各有不同,基本情況如表1:
方案 | 投放網站 | 投放形式 | 投放時間 | 廣告點擊次數 | 產品銷售數量 |
---|---|---|---|---|---|
方案一 | A網站 | BANNER | 一個月 | 2000 | 260 |
方案二 | B網站 | BANNER | 一個月 | 4000 | 170 |
方案三 | C網站 | BANNER | 一個月 | 3000 | 250 |
從表中的數據可以直接看出方案一獲得了最高銷售量,似乎是最好的效果。但是衡量網路廣告投放的整體效果必須涉及很多方面,比如要考慮廣告帶來多少註意力、註意力可以轉化為多少利潤、品牌效應等問題。針對上例情況,就應該進行科學的加權計演算法來分析其效果。
這種計算方法很簡單,首先,可以為產品銷售和獲得的點擊分別賦予權重,權重的簡單演算法是:
(260+170+250)/(2000+4000+3000) ≈0.07。(精確的權重演算法需要應用大量資料進行統計分析)由此可得,平均每100次點擊可形成7次實際購買,那麼可以將銷售量的權重設為1.00,每次點擊的權重為0.07。然後將銷售量和點擊數分別乘以其對應的權重,最後將兩數相加,從而得出該企業通過投放網路廣告可以獲得的總價值。
- 方案一,總價值為:260x1.00 + 2000x0.07 = 400;
- 方案二,總價值為:170x1.00 + 4000x0.07 = 450;
- 方案三,總價值為:250x1.00 + 3000x0.07 = 460;
計算結果可見,方案三才是為該企業帶來最大的價值。(見圖1)雖然第一種方案可以產生最多的實際銷售量,第二種方案可以帶來最多的註意力,但從長遠來看,第三種方案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