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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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結構(Tariff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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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結構亦稱“關稅稅率結構”,是指一國關稅稅則中各類商品關稅稅率高低的相互關係。
世界各國因其國內經濟和進出口商品不同,其關稅結構也會各不相同。但一般都表現出生產資料稅率較低,消費品稅率較高;生活必需品稅率較低,奢侈品稅率較高;本國不能生產的商品稅率較低,本國能夠生產的商品稅率較高。
各國關稅結構的一個突出特征是,關稅稅率從初級產品、半製成品到成品,是隨加工程度不斷提高而提高的。關稅結構的這種現象稱為升級或階梯關稅結構(cascading tariff structure)。
用有效保護理論可以很好地解釋關稅結構中的關稅升級現象。有效保護理論說明,原料和中間產品的進口稅率與其製成品的進口稅率相比越低,對有關的加工製造業最終產品的有效保護率則越高。關稅升級,使得一國可對製成品征收比其所用的中間投入品更高的關稅,這樣,對該製成品的關稅有效保護率將大於該國稅則中所列該製成品的名義保護率。
以發達國家為例,在20世紀60年代,發達國家平均名義保護率在第一加工階段為4.5%,在第二加工階段為7.9%,在第三加工階段為16.2%,在第四加工階段為22.2%,而有效保護率分別為4.6%、22.2%、28.7%和38.4%。由此可見,儘管發達國家的平均關稅水平較低,但是,由於關稅呈升級趨勢,關稅的有效保護程度一般都大於名義保護程度,且對製成品的實際保護最強。在關稅減讓談判中,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初級產品提供的優惠,遠大於對製成品提供的優惠,緣由即出於此。這一分析告訴我們,在考察保護程度時,要把著眼點放在產品生產過程的增值上和分析關稅對產品增值部分的影響上。投入品(原料、半製成品)的關稅稅率越低,關稅對產出品的有效保護水平越高,反之,越低,甚至形成關稅的負保護。關稅應從原料、半製成品和製成品逐步由低到高,形成階梯結構,並利用階梯結構向不同行業和不同層次的產品提供不同的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