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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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期間(Credit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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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期間是企業允許顧客從購貨到付款之間的時間,或者說是企業給予顧客的付款期間。信用期間是企業用來增加產品需求量的手段;同樣需要在增加銷售的獲利水平與凈增加應收賬款投資成本之間進行權衡。
例如,若某企業允許顧客在購貨後的50天內付款,則信用期為50天。信用期過短,不足以吸引顧客,會使銷售額下降;信用期過長,對銷售額增加固然有利,但所得的收益有時會被增長的費用抵消,甚至造成利潤減少。因此,企業必須研究確定恰當的信用期。
信用期的確定,主要是分析改變現行信用期對收入和成本的影響。延長信用期,會使銷售額增加,產生有利影響;與此同時應收賬款、收賬費用和壞賬損失增加,會產生不利影響。當前者大於後者時,可以延長信用期,否則不宜延長。如果縮簡訊用期,情況與此相反。
信用期間的確定原則:分析改變現行信用期對收入和成本的影響。
分析步驟:
①收益的增加=銷售量的增加×單位邊際貢獻=銷售額的增加×邊際貢獻率
- 註意,上述計算是假定在銷售量變動後,企業的固定成本不變。如果由於銷售量大幅度增加,必須追加固定成本,則固定成本的變化也須考慮。
=信用期改變後的應收賬款的應計利息-信用期改變前應收賬款的應計利息
- 約定:應收賬款占用的資金,在延長信用期時,按“應收賬款平均餘額×變動成本率”計算,在縮簡訊用期時,按全部應收賬款平均餘額計算。
應收賬款平均餘額=日銷售額×平均收現期
③計算收賬費用和壞賬損失增加
④改變信用期的稅前損益=收益增加-成本費用增加
決策:若增加的收益大於增加的成本費用,應改變信用期;否則,不應改變。
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還可以作進一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