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財政平衡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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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傳統財政平衡學說主要是適應計劃經濟體制的需要而產生的,由於客觀經濟環境的深刻變化,它已不大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因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仍然有必要重新認識財政平衡問題。
(1)財政、信貸收支平衡的必要性。
第四,財政增撥信貸資金以彌步信貸差額。
(2)財政、信貸統一平衡的實現。
第二,正確處理財政結餘。
第三,正確處理稅前還貸。
第四,有計劃的互相彌補收支差額。
第五,避免財政“虛收實支”,銀行“虛存實貸”。
(2)國外債務收支直接影響著財政收支。
(3)外匯收支會影響國內貨幣流通量,而貨幣流通量又直接與現代收支和財政收支密切相關。
(4)外匯收支也受到財政、信貸收支的制約。
物資供、求平衡,指的是物資可供量與對物資的貨幣需求的相互適應、相互協調。財政、信貸分配都採用了貨幣形式,財政收支、信貸收支和外匯收支都是一種資金運動。三大收支之間的平衡實質上是資金的平衡。財政、信貸、外匯收支平衡包括在物資平衡的概念之中,並且成為實現物資供求總量平衡的重要手段。
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過程中,甚至在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後,傳統財政平衡學說的精髓仍將發揮積極作用。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條件下的財政收支矛盾的轉化過程決不是一樣的,因此,既不能照搬適應計劃經濟體制的財政平衡學說,也不能予以全盤否定。
我國傳統財政平衡學說有以下幾點對新時期處理財政收支矛盾與平衡轉化問題具有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