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财政平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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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财政平衡学说主要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而产生的,由于客观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它已不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有必要重新认识财政平衡问题。
(1)财政、信贷收支平衡的必要性。
第四,财政增拨信贷资金以弥步信贷差额。
(2)财政、信贷统一平衡的实现。
第二,正确处理财政结余。
第三,正确处理税前还贷。
第四,有计划的互相弥补收支差额。
第五,避免财政“虚收实支”,银行“虚存实贷”。
(2)国外债务收支直接影响着财政收支。
(3)外汇收支会影响国内货币流通量,而货币流通量又直接与现代收支和财政收支密切相关。
(4)外汇收支也受到财政、信贷收支的制约。
物资供、求平衡,指的是物资可供量与对物资的货币需求的相互适应、相互协调。财政、信贷分配都采用了货币形式,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和外汇收支都是一种资金运动。三大收支之间的平衡实质上是资金的平衡。财政、信贷、外汇收支平衡包括在物资平衡的概念之中,并且成为实现物资供求总量平衡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甚至在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传统财政平衡学说的精髓仍将发挥积极作用。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收支矛盾的转化过程决不是一样的,因此,既不能照搬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财政平衡学说,也不能予以全盘否定。
我国传统财政平衡学说有以下几点对新时期处理财政收支矛盾与平衡转化问题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