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定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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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定價制度是指對企業過去沒有生產、經營過的商品制定價格或對原有產品調價的制度。
企業定價制度具體內容包括:
1.由企業物價職能部門準備好定價資料,主要是企業商品成本、品種、規格、質量、銷售量資料;企業目標總利潤和具體商品單位目標利潤測算資料;市場需求狀況及變化趨勢預測資料;競爭者同類商品的價格、質量、銷售狀況資料;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資料,其中屬國家指導價的商品,要明確國家對基價、幅度、作價原則等方面的規定;企業商品市場可銷價格預測資料。
2.企業物價職能部門擬定價格方案,包括制定基本價格的原則和水平;對基本價格的補充措施;價格方案執行的組織措施;價格方案能給企業帶來那些利益,與定價目標是否吻合,會引起競爭者何種反應,實施價格方案要具備哪些條件。
3.由企業價格決策機構優選價格方案。
4.價格的執行應由物價職能機構發出通知,通知企業的有關機構或下設單位執行。如果是工業企業和批發企業,還要由企業銷售決策機構根據企業價格決策機構提出的價格方案,與買方企業洽談商定價格水平,草簽包括價格在內的購銷合同。
企業對商品進行定價、調價需要遵守向有關部門和下設機構進行通知的制度。通知制度的內容是:
1.價格通知內容的填寫必須準確、全面、清晰。價格通知的內容一般包括:商品的品名、規格、質量、等級、產地、貨號、價格(調價通知要註明兩個價格)、計價單位、價格執行時間、通知接受單位、執行單位等。
2.價格通知要下達或送達企業的,財會部門、統計部門、業務部門和企業外部的有關主管單位、業務往來單位等等。
3.價格通知下達給執行單位時,既要發出單位(物價職能部門)的簽字(蓋章),又要有執行單位的簽字(蓋章),並且雙方要各執一份,以便查對。
4.價格通知要及時,零售企業的價格只能在執行前一日營業終了送達執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