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集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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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集聚區是指政府統一規劃,企業相對比較集中,實現資源集約利用,提高整體效益的區域。
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現代服務業園區、科技創新園區、加工貿易園區、高效農業園區等在內的各類開發區和園區。產業集聚區是以若幹特色主導產業為支撐,產業集聚特征明顯,產業和城市融合發展,產業結構合理,吸納就業充分,以經濟功能為主的功能區。產業集聚區的基本內涵主要是“四集一轉” ,即企業(項目)集中佈局、產業集群發展、資源集約利用、功能集合構建、促進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
產業集聚區是指相互關聯的產業或企業根據自身發展要求,結合區位選擇集聚在城市空間特定區位的產業組織實體。產業集群是產業集聚的重要方式,它是由具有共性或互補性而相互聯繫的企業依托相關的功能服務平臺支撐的在空間上的集聚,並形成強勁、持續競爭優勢的經濟群落。產業集群作為當代產業生存與發展最有效的組織形態,在集聚生產要素、優化資源配置、加快制度創新、營造產業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第一,要突出“關聯”。產業集聚區不是孤立的,是聯繫的,是融合的,這是一個核心的問題。產業集聚區不是簡單的集中,而是產業的鏈接、產城的融合、城鄉的統籌,這是首先要把握的核心要義。因此,區內企業是否有關聯,是產業集聚區與傳統工業園區、開發區的根本區別。
第二,要推進“集中”。通過產業集聚區建設,來實現生產力的集中佈局,促進資源的集約利用、污染物和廢棄物的集中治理和綜合利用,降低經營成本,增強競爭力。
第三,要“集約”發展。產業集聚區建設一定要體現發展方式的轉變,真正體現“節約、迴圈、複合、緊湊”理念,實現集約化發展。
第四,要功能“集合”。“集合”理念包含兩層意思。一要體現“產城一體”。產業集聚區的產業功能要與城市功能融合起來,充分考慮與城鎮發展的對接。二要推動企業生產生活服務的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