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與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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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與事後是指著名的斯德哥爾摩學派在20世紀30年代提出的最廣為人知的創新術語。該術語由貢納爾·繆爾達爾(Gunnar Myrdal)引入巨集觀經濟理論,尤其是儲蓄-投資關係(1933年、1939年),並由埃里克·林達爾加以闡述並結合進序列或時期分析。
貢納爾·繆爾達爾與埃里克·林達爾的“預期”與“追溯”價值理論體系,已作為一種制訂國民預算的方法,贏得了世界公認。
但是,事前與事後方法的流行要歸功於俄林(Ohlin)關於斯德哥爾摩學派的幾篇論文(1937年);這些論文使此方法“被整個世界所普遍接受,其速度之快,在經濟學中是少見的。”(帕蘭德(Palander),1941年)。
將事前與事後加以區別,是“理論經濟學迄今最具變革意義的見解之一,(沙克爾(Shackle),1972年)。其意義並非常如文獻所強調的那樣來自一簡單的事實,即與流動有關的經濟量如收入、生產等,總存在兩個可替代的定義,取決於從“事前”還是“事後”來考察。事前與事後必須加以夥別的核心思想,事實上來自對“預見到的”與“預見不到的”變化之間存在根本性差別的承認。這一思想址初由弗蘭克·奈特(Frank Knight)表述(1921年),後經繆爾達爾明確形成(1939年)。他認為,只有預見不到的變化才會產生“得益與損失”,而如林達爾所說(1939年),這些得益與損失必定是“意外之財”。為此,分析不確定條件下的預期,必須充分包括時間。
這裡有兩種可替代的經濟變數計算方法:
(1)以一時期的開始為參照時點的事前計算或商情計算;
(2)以該時期結束時的時間發展為參照的事後計算或簿記。
作為其結果,經濟分析可以分為:
(1)解釋預期如何決定一經濟量的事前分析;
(2)解釋該經濟變數預期值與實現值之間可能存在的差異的事前與事後分析。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人們認為闡發凱恩斯(Keynes)思想體系“需要藉助於事前與事後的語言”(沙克爾,1972年),強調令人失望的事前預期與事後結果間因不確定性而可能出現的差異。是決定就業水平的一個相關因素。但在凱恩斯死後發表的1937年講稿表明,凱恩斯曾著重指出,即使假定“事後與事前完全一致”。也就是預期總是會實現的,但可以不必如繆爾達爾與林達爾那樣假定不存在“不確定性”,“有效需求理論仍然基本不變”。此外,由於凱恩斯認為,事前與事後概念間的“時間關係”是“不可能確切的,他不贊成將這個方法看作是處理不確定性與時間問題的適宜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