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浮動工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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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聯”浮動工資制是指營業單位工資的大部分同銷售、利潤、責任掛鉤,進行上下浮動的一種工資制度。“三聯”是指聯銷、聯利、聯責。
“三聯”浮動工資制具體做法是:
1.固定工資部分按照出勤天數計酬。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合計就是員工當月的實得工資。
①聯銷。即以櫃組為單位核定百元銷售額工資率。其計算公式為:櫃組百元銷售額工資率=(每人基本工資的一部分櫃組人數+獎金數)×100%每個櫃組當月應得工資=實際營業額×百元銷售工資率
②聯利。即核定利潤額,每超過1%獎多少元。
③聯責。將聯銷、聯利所得的工資,按照“聯責”指標考核所得的百分率,確定實發工資。聯責指標以百分制考核。
1992年12月,戴姆勒一克萊斯勒公司(未與美國克萊斯勒公司合併前,公司名為戴姆勒一賓士公司)董事會決定採用“管理層的浮動工資制——以目標為基礎的利潤分享與管理獎金制度。1993年1月,公司一級管理人員採用這一報酬制度。1995年1月,公司二級管理人員採用這一制度,三級管理人員開始逐步採用。1998年1月,三級管理人員全面採用浮動工資制。所有參加浮動工資審j的管理人員報酬分為兩個部分,每月發放的固定部分和財務年度結束後發放的浮動部分。管理人員的級男U不同,固定部分與浮動部分的比率也不同。一級管理人員固定部分占60%,浮動部分占40%,二級管理人員固定部分占70%,浮動部分占30%,三級管理人員固定部分占80%,浮動部分占20%。固定報酬與浮動報酬比例劃分的原則是,承擔的責任越大,浮動部分所占的比例就越高。浮動報酬也分為兩部分,與個人業績相關的(稱為管理獎金)占70%,與公司業績相關的(稱為利潤分享)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