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浮动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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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浮动工资制是指营业单位工资的大部分同销售、利润、责任挂钩,进行上下浮动的一种工资制度。“三联”是指联销、联利、联责。
“三联”浮动工资制具体做法是:
1.固定工资部分按照出勤天数计酬。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合计就是员工当月的实得工资。
①联销。即以柜组为单位核定百元销售额工资率。其计算公式为:柜组百元销售额工资率=(每人基本工资的一部分柜组人数+奖金数)×100%每个柜组当月应得工资=实际营业额×百元销售工资率
②联利。即核定利润额,每超过1%奖多少元。
③联责。将联销、联利所得的工资,按照“联责”指标考核所得的百分率,确定实发工资。联责指标以百分制考核。
1992年12月,戴姆勒一克莱斯勒公司(未与美国克莱斯勒公司合并前,公司名为戴姆勒一奔驰公司)董事会决定采用“管理层的浮动工资制——以目标为基础的利润分享与管理奖金制度。1993年1月,公司一级管理人员采用这一报酬制度。1995年1月,公司二级管理人员采用这一制度,三级管理人员开始逐步采用。1998年1月,三级管理人员全面采用浮动工资制。所有参加浮动工资审j的管理人员报酬分为两个部分,每月发放的固定部分和财务年度结束后发放的浮动部分。管理人员的级男U不同,固定部分与浮动部分的比率也不同。一级管理人员固定部分占60%,浮动部分占40%,二级管理人员固定部分占70%,浮动部分占30%,三级管理人员固定部分占80%,浮动部分占20%。固定报酬与浮动报酬比例划分的原则是,承担的责任越大,浮动部分所占的比例就越高。浮动报酬也分为两部分,与个人业绩相关的(称为管理奖金)占70%,与公司业绩相关的(称为利润分享)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