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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 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 失业、患病、 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 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 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形式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实现的。将由法律规定的、按照某种确定规则经常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体系称之为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各国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同,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要,相应安排多层次的保障项目。
- 社会保障的本质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一种分配,是国家为了履行社会保障职能、发展社会保障事业而参与 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其分配主体是国家,分配客体主要是 剩余产品,分配手段具有强制性,分配的结果具有无偿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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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主体是指社会保障法的当事入,即参加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有社会保障权利,并承担社会保障义务的参加者。在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主体主要有公民、企事业单位、国家(通过社会保障职能机构)。它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内容和客体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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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管理是指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目标,由国家和政府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组织 社会保障的专业人员,对各项社会保障事务进行 计划、 组织、 协调、 控制和监督的过程。
- 社会保障管理的内容
- 1.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 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是指政府部门依法行使对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与监督权力,它是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行的保证。
- 2.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包括二个层次:一是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进行财务上的管理与监督;二是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财务进行管理与监督。
- 3.其他社会保障管理
- 除行政管理与财务管理外,社会保障领域还有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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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 社会保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总称。社会保障宜实行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即由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决策机构统一制定社会保障基本制度,并由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障项目。
-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构成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指 社会保障管理的制度,管理机构的设置,各机构的职责范围的划分及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和协作、依存和制约关系的确定,中央和地方、各级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之间、社会职位机构与有关部门之间、投保单位与受保对象之间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有关制度,以及社会保障管理的形式、方式和方法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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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共有五种概念
-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政府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
-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是国家、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共同缴纳的用于支付住院或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和经批准的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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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支出是指政府通过财政向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生活面临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
- 国际上一般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支出,至少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支出、社会福利救济支出、军人优抚支出和自然灾害救济支出、住房保障、农村社会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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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是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种专门 目的税。它以雇主向雇员支付的 工资或薪金为课征对象。
- 社会保障税的课税范围通常是参加本国社会保险,并存在雇佣关系的雇主和雇员在本国支付和取得的工资,薪金及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营业主的所得,雇主和雇员的纳税义务一般以境内就业为标准,即凡在征税国境内就业的雇主和雇员,不论国籍和居住地何在,都必须在该国承担社会保险纳税义务。而对于本国居民为本国居民雇主雇佣但在国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则除个别国家外一般不列入课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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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权是指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由国家依法建立并由政府主导的各种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它其实是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进而达到特定政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社会保障权已逐渐发展成为一项基本人权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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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应当如何构造,学者们的看法不尽一致。有的主张,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应当由社会保障基本法和社会保障单行法规所构成,有的主张,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应当由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所构成,也有的主张,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应当由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和优抚安置法所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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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是一门涉及到多门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如涉及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政治学、法律学、中外历史、行政管理学等等学科的理论和知识。作为一门综合学科,其研究方法也应该是综合性的,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各种研究方法,它都能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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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经济学是研究社会主义保障事业的经济关系及其规律的科学。社会保障经济学研究的客体不是保障业本身,而是保障业的经济关系,运用经济原理分析和研究保障业发展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方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保障具有明显的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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