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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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Unauthorized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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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章建筑[1]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
违章建筑的类型[2]
违章建筑一般因以下违法行为而形成:
一是依法需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二是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三是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是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
违章建筑性质转化的原则[3]
违章建筑的性质转化应当严格遵循一些原则:
1.地域界限的原则。凡影响近期规划或城市开发的重要地段的违章建筑应从严处理,一般不能通过事后追认为合法建筑。其他规划开发地区则可本着节约建筑成本的目的适当放宽处理。
2.影响有关行业职能或工作展开的违章建筑应从严处理的原则,这些建筑包括直接影响交通、消防、市政设施、房屋修缮施工、绿地、环保、防灾和邻里居住条件的违章建筑等,这类建筑一般也不能在事后追认为合法建筑。
3.从宽处理须有限度的原则。只要违章建筑的房屋建筑正规、结构合理,经过一定的申请审批程序,在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罚款之后,可以补办手续,确认当事人的所有权,发给产权证件。属于应当从严处理的违章建筑,不予确认产权,登记为违章建筑,须立即拆除的,应立即拆除;可以延期的,则延缓拆除。
违章建筑与临时建筑的区别[4]
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都是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违章建筑与临时建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原因不同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设施都应该有规划部门的许可并有规定的使用期限,而且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都必须由建设者在限期内自行拆除。
2、二者特征不同
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合法建筑。
3、处理方式不同
《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临时建筑如果超过批准期,应当进行拆除,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但是拆除未到期的临时建筑,会给建设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要对拆除未到期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的补偿。适当补偿的标准,就是根据临时建筑的结构特点和使用情况,按照尚可使用期限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一般由拆迁人委托价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再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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