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17个条目

责任追究制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重定向自责任追究制度)

目录

什么是责任追究制

  责任追究制是指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行为,严格办事时限规定,防止推诿扯皮、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坚持“加强管理,保护干部,文明行政,严肃党纪政纪”的原则制定的制度。责任追究由局务会议研究提出意见,报县机关作风整顿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制的范围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3、在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工作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

  5、其他违纪违规的。

责任追究制的管理办法

  对违犯上述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1)工作人员离开本工作岗位未写明或交待去向的;

  (2)首问责任人态度粗暴的,不能一次性告知来办事人员有关办事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并故意刁难的;

  (3)单位来办事,手续齐全、又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而不办理的;

  (4)单位来办事,一时不能办理,应告知办结时限而未告知清楚的;

  (5)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交办事任务的;

  (6)对下属管理不严,造成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制度的相关领导。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撤职

  (1)无故旷工、不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致使正在办理的事项被耽误的;

  (2)办理交办事务质量低,出现严重差错,造成损失和较大影响的;

  (3)不执行有关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4)不文明行政,办事推诿、冷落、刁难服务对象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收取、截留、滞留公文或申办资料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2)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机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3)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差,多次受到投诉的;

  (4)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5)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

  (6)不文明行政,态度特别恶劣、侮辱、打骂服务对象的;

  (7)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

  (8)主管领导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属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熟视无睹,不作处理,甚至隐瞒、包庇、护短、说情的。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4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Tracy.

评论(共1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责任追究制"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223.96.96.* 在 2021年8月2日 13:31 发表

应该实行追责制! 下级犯了错向上级追责!层层问责,层层监管,下级腐败严重,直属上级乌纱不保,官员腐败违法现象应该会少很多!

回复评论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