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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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控制方法(Methods of Financial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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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务控制方法[1]
财务控制方法是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利用有关信息和特定手段,对企业财务活动所施加的影响或进行的调节的一种方法。
财务控制方法的种类[2]
由于各控制主体的目的、职责和任务各有不同,可采用不同的调控方法。财务控制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制度控制法
制度控制法指按照国家和企业制定的法令、条例、制度、办法等进行的控制。包括财产物资、现金收支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岗位责任制,财务管理基本业务程序制度。制度控制通常规定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制度控制通常具有防护性特征。
二、定额控制法
定额控制法是指以定额为标准,对经济活动或资金运动所进行的控制。符合定额的经济业务要给予支持,保证资金需要;超过定额的经济业务要分析超过的原因,再分别处理。一般地说,财务管理中的定额管理本质上是对财务管理各方面的工作明确提出定量、定时的要求,建立各种各样有科学依据、切实可行的定额,并按照它们的内在联系组成一个定额体系。这个体系按内容分有资金定额、成本费用定额、设备定额、物资定额;按性质分有状态定额、消耗定额和效率定额。
定额管理的实施要求企业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计量与验收工作和原始记录工作。①计量与验收工作包括:明确企业各种计量检测工具的配置、使用、管理、维修要求;规范企业商品、材料、物资的购进、入库、领用、转移、出库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②信息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财务资料的编制、审核、传递、反馈、档案管理的责任制,财务管理要求信息工作全面、及时、准确。
三、授权控制法
授权控制法指在某项财务活动发生之前,按既定的程序对其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加以核准并确定是否让其发生的控制。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给予充分信任,但对授权以外的行为不予认可。
授权通常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是指企业内较低层次的管理人员根据既定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标准,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正常的经济行为进行的授权。例如,因工出差问题,只要出差人部门的负责人按照工作计划和制度授权即可。特别授权是指对非经常经济行为进行专门研究作出的授权。与一般授权不同,特别授权的对象是某些例外的经济业务。这些例外的经济业务往往是个别的、特殊的,一般没有既定的预算、计划等标准所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例如,授权购买一项重要设备、授权降价出售商品等都是特别授权的事例。一般授权在企业中大量存在,授权给较低的管理人员就可以了。特别授权在企业中较少出现,较低层次的管理人员是无法处理的,需要较高层次的管理人员乃至最高领导人专门研究,作出决定。
一般来说,有些经营业务授权可以一次完成。而对大多数经济业务来说,是需要两次或两次以上相互联系的授权才能完成的。第二次授权不仅是对第一次授权的认可,同时还是对第一次授权所形成的经营业务的进一步监督和控制。如果负责第二次授权的人或部门独立于第一次授权的人或部门,则能加强授权的控制功能。
一个企业的授权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①企业的所有人员不经合法授权,不能行使授权。②企业的所有业务不经授权不能执行。③经营业务一经授权必须予以执行。
四、责任制度控制法
在现代组织形式下科学的组织结构、合理分工管理的基础上,进而建立适当的责任制度,是组织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责任制度控制法是以明确责任、检查和考核责任履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控制方法。责任制度具有三大特点:①职责和权利结合起来;②工作任务和方法结合起来;③纵向和横向工作结合起来。
责任制度的具体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部门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指按照企业各部门具备的职能来明确责任,考核责任的制度。实行部门责任制,首先要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及部门之间的联系。其次要制订各个部门的工作标准,以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以使企业内部各部门既能各司其职,又能协调配合,从而有条不紊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
(2)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指按照岗位明确责任、考核责任的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的目的是使企业内部各级组织和人员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责任。以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实施岗位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在工作内容上要明确职责范围和权限,有时,一个岗位有几个人负责;有时,几个岗位有一个人负责。第二,在质量标准方面,质量标准要指标化。第三,在政策规定方面,要纪律严明,要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预算控制法
预算是一种控制机制,预算表现了执行主体的责任和奋斗目标,因而能约束预算执行主体的行为,最大限度的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通过预算目标与实际业绩的比较,能使经理人员随时了解预算主体范匦内的企业实际业绩的进展情况,通过分析目标与实际的差异,揭示产生差异的原因,以便反映原始预算的现实性与可行性,并由此决定是否修改原始预算,以使目标变得科学与合理。通过实际业绩与预算业绩的定期比较,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在集团内实施预算控制,更有利于落实责任,有利于企业的控制与经营。
六、利益控制法
应当明确,参与财务活动的各行为主体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或增加自身的经济利益,不管是国家、部门还是企业概莫能外。当各行为主体间的利益界限清晰,各自的行为结果与其利益所得直接相关时,外来的利益调控措施就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为了使自身的运行更顺利有效,常用留利分配比例、工资分配、奖金分配等杠杆调控内部的诸多财务关系。诚然,利益杠杆作用具有双向性,它一方面鼓励人们从事某种行为,另一方面也会抑制人们从事某种活动,通过利益的间接调控,尽可能地使各行为主体的财务活动符合调控主体的计划和目标。当市场氛围越来越浓时,利益激励机制将会成为调动职工积极性的主要动力。
七、平衡控制法
平衡控制法指对系统内部各部分、各要素间能够按其固有的比例搭配并以特有的规律协调有效的控制运行。财务工作作为一种价值管理工作,不仅在总体上、在整个过程中,具有某种平衡性要求,且在每一局部和环节上也必然存在一个特定的配置比例要求。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财务收入与财务支出的平衡调控。财务收入与支出、资金的供应与需求永远是一对矛盾,二者之间可能在一系列外在条件约束下暂时地达成某种平衡,但很难永久处于自发平衡之中。一般地说,对资金的需求总是大于资金的供给,即一方面财力有限,另一方面又需求无限。这就要求财务调控积极发挥作用,分清轻重缓急,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恰当的项目上,实现财务收支平衡。
(2)资金运行与物资运行的平衡调控。资金流与物资流是企业的两大主流,二者之间可以平衡运行,也可以交叉运行。即资金流可以变为物质流,物质流也可以变为资金流,并且都与信息流相关。对于资金与物资的调控,应当以企业目标为出发点,适时地实现它们之间的衔接或转换,保证资金运动与物资运动的协调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3)财务活动内部结构的平衡协调。当一个经济系统的结构和运行轨迹确定之后,其内部的财务结构也随之确定下来,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暂时平衡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当其生产能力、产品品种、工艺流程等确定之后,其生产经营的资金结构、成本结构、销售收入结构和利润分配结构也就确定下来,并且变得相对稳定的。一旦某一结构发生变化,就应查找造成变化的内在原因,就要分析看是企业内部因素的变化,还是外界因素的变化。若确是外界不可控因素发生了变化,就应当果断地改变原有的结构状态,适应形式的变化。
八、区域控制法
区域控制法,即根据财务活动的规律性大致规定一个财务活动的区域,凡是某一系列指标处于该区域内者,则视为正常;如果超过了区域的范围,便认为是超常,从而查核其中原因。由于此时的判别标准是“区域性”,因此区域的位置、区域的大小便成为该种调控方式的重心所在。要求在确定区域时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及变化趋势,进而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调控区域。
九、比率控制法
比率控制是一种相对数控制方法,是通过两个相关指标的比较及数期变化趋势,来分析说明事物的本质及规律性。在许多情况下,运用绝对数无法说明问题,但使用具有可比意义的相对数却能作出有效的比较,进而找出差距和不足。
十、限额控制法
限额是指根据经验或科学计算而对某种行为的消耗、占用、或产出所做的数量规定,其主要理论依据是以前的行为具有历史延续性,环境的相对稳定性,。但对于没有历史延续性的行为,或对于外界环境处于飞速变化的事件及各种非线性变量不断产生的系统,限额调控是难以奏效的。在财务管理中,常用于调控财务行为的限额有收支总额、流动资金占用额、工资定额、利润总额、销售总额等。
要正确运用以上各种调控方式,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需要的反馈信息,应进行认真的反复的测算,并对有关资料整理加工,以便于进行比较。
(2)检测数据应尽量达到及时性、准确性、适用性要求。
(3)被控对象的状态空间要规定适当的限制界限。
(4)受控时间要适时,不要等系统已运行完一个周期再进行比较分析。
(5)外部信息要可靠、真实,信息应当以适当的计量单位表示。
(6)信息的反馈循环应尽量减少层次,以加快反馈速度,提高信息反馈效率。
(7)对有些事物的控制要建立一定的模型,运用各种现代数学的手段,进行数量分析和模拟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