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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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按照法定程序审理终结,根据已查明的案情事实和证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书面结论时所制作的文书。
根据审理程序的不同,行政判决书可以分为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第二审行政判决书和再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判决书的结构内容和写法[1]
- (一)首部
首部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件的编号、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
写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时应当明确,参与人可以包括原告、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被告、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原告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原告是公民的,要写明该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等九项基本情况;如果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其全称和所在地址,并另行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时,还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等九项基本情况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被告的基本情况应写明被告的行政机关的全称、所在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原、被告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等九项基本情况,但委托代理人为单位工作人员或律师的,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即可。
写案由部分时,要将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和开庭审理的过程写清楚,一般表述为:原告×××不服××××(行政机关的名称)××××年×月×日(××××)×字号××××(决定内容)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二)正文
正文部分有三大内容,即事实、论证理由和判决结果。
1.事实。写案件事实部分时,一般应先写明被告根据什么具体事实而做出怎样的行政行为;然后再写明原告不服的主要事实、诉讼请求和理由,被告的答辩以及第三人的意见;最后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这部分内容是判决结果的事实根据,也是该文书的主体部分,所以表述一定要准确具体、客观真实、有凭有据、令人信服。不仅要把原告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情节、原因和结果等基本要素写清楚,而且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抓住事实争议的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力求把判决结果中所表述的观点隐含在叙述的事实中,揉进字里行间,让人们能从事实部分的表述中顺理成章地推导出最后的判决结果。
2.理由。写理由部分时,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法院认定的事实,论证被告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及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以阐明法院对本案的观点。这部分的重点是要说明判决结果的法律根据,同时也结合已查明的事实阐明法院的观点。因此,本处所引证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定要是针对本案案情的,推理论证的过程应当符合逻辑。只有这样,理由的论证才有无可争辩的根据,由此得到的判决结果才会令当事人信服。
3.判决结果。写判决结果时,要注意用词用语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有如下四种判决结果: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 (三)尾部
尾部的内容包括诉讼费用的承担,上诉的权利、方法、期限和合议庭成员的署名,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的签名等。判决书的最后还要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及“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印戳。
制作行政判决书应注意的问题[1]
1.行政案件涉及面较广,各类案件都有其各自的特点,就是同一类性质的案件,也有着自己的特点。因此,叙述事实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写。一定要抓住案件关键性情节,即双方争议的焦点这个中心环节,去叙述事实,才能使重点突出,分清法律责任。
2.阐述理由,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即不论是维持被告的处理或处罚决定,还是驳斥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不论是支持原告方的正当合理、合法之要求,还是否定被告方的错误决定,都要以事实、证据为基点,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去进行言之有理、持之有据的分析和评论。
3.主文表述,要明白、肯定、具体和完整。所谓明白,就是指在语言文字表达中,不能语意两歧,使人发生误解;所谓肯定,就是指语言要斩钉截铁,一目了然,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所谓具体,就是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具体事项,做出明确的结论。如履行什么、怎样履行、何时履行等等,都要表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谓完整,就是凡应当由当事人履行的,都必须全部交代清楚,不能遗漏。
4.叙述二审确认的事实应把握好写作的侧重点,富有针对性,不能将原审认定事实再简单复述,阐述理由也应紧紧围绕着双方争议焦点,表明二审对上诉理由或原审判决是支持还是否定的观点。尽管第二审审理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对案件实行全面审查,但叙述事实或阐述理由时仍须针对上诉理由及其诉讼请求这一重点进行。
5.诉讼当事人身份事项要书写准确、全面。属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共同上诉的,应将其全部并列为“上诉人”。当事人中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上诉后是可分之诉的,未上诉的当事人在判决书中可以不列。上诉后仍是不可分之诉的,不上诉的当事人可以列为被上诉人。此外,对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等,也应具体写明。
6.第二审行政判决书与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主要不同的地方有两部分:①事实部分,该部分要加写上诉争议的主要事实,即上诉人上诉的事实理由和上诉请求以及被上诉人的答辩内容;②结尾部分,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必交代上诉的有关内容。
7.再审行政判决书与一审行政判决书的主要不同在于:①首部中诉讼参与人的情况不同。要增写申诉人或抗诉人的情况,然后再依次写明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的情况。②事实部分有所不同。首先需简要叙述原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论,如果是经上诉审理的案件,要简述两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结论;然后写明引起再审程序的原因,即原判决中的错误内容;最后详细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叙写重点是与原审认定事实不一致的地方。③结尾部分有所不同。对于再审全部改判或部分改判的案件,由于败诉方的责任变化,应相应变更原判有关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写明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
制作行政判决书的法律依据[1]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此外,《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等都是制作行政判决书的法律依据。
行政判决书的范文[2]
××××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一审作为类行政案件用)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性别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性别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性别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具体行政行为),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年××月××日 受理后,于××××年××月××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 本案。……(写明到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当事入、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写明发生的其他重要程序活动,如: 被批准延长本案审理期限等情况)。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写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于××××年××月××日对原告作出××号××××决定(或其他名称),……(详细写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规范和处理的内容)。被告于××××年×× 月××日向本院提供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若有经法院批准延期提供证据的情况,应当予以说明):1.……(证据的名称及内容等),证明…… (写明证据的证明目的。可以按被告举证顺序,归类概括证明目的);2.……(可以根据案情,从法定职权、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分类列 举有关证据和依据;或者综合列举证据,略写无争议部分)。 原告×××诉称,……(概括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原告提供的证据)。 被告×××辩称,……(概括写明被告答辩的主要理由和要求)。 第三人×××述称,……(概括写明第三人的主要意见,第三入提供的证据)。 本院依法(或依原告、第三人的申请)调取了以下证据:……。 经庭审质证(或交换证据),本院对以下证据作如下确认:……。 经审理查明,……(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内容)。 本院认为,……(运用行政实体及程序法律规范,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分析论证,对各方当事人的诉讼理由逐一分析,论证是否成立,表明是否予以 支持或采纳,并说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之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以下九种情况: 第一,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具体行政行为名称)。 第二,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撤销××××(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具体行政行为名称); 二、责令××××(行政机关名称)在××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需要重作的,此项不写;不宜限定期限的,期限不写)。 第三,部分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维持××××(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具体行政行为名称)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具体行政行为名称)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责令××××(行政机关名称)在××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需要重作的,此项不写;不宜限定期限的,期限不写)。 第四,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写: 变更××××(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曰作出的(××××)×××字第××号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或属行政处罚性质的等其他 具体行政行为),改为……(写明变更内容)。 第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写: 驳回原告要求撤销(或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具体行政行为名 称)的诉讼请求。 第六,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的,写: 确认××××(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具体行政行为名称)合法(或有效)。 第七,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写: 一、确认××××(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具体行政行为名称)违法(或无效)。 二、责令被告××××在……(限定的期限)内,……(写明采取的补救措施。不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此项不写)。 第八,驳回原告赔偿请求的,写: 驳回原告×××关于……(赔偿请求事项)的赔偿请求。 第九,判决被告予以赔偿的,写: 被告××××(行政机关名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赔偿原告×××……(写明赔偿的金额)]。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附录:(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通过附录形式载明判决书中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