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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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监控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掌握应征税源的规模和发展方向,通过税源监控,可对税源进行跟踪,了解税源的活动过程,掌握税金状况并分析影响税金数量变化的因素。
税源监控存在的问题[1]
1.税源监控乏力,造成税款流失。偷逃税是指纳税人为谋取单位和私人利益,采取各种虚假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我国目前征管模式,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实现了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行上门申报纳税。在这种方式下,申报的真伪、虚实难以核查,税务人员深入基层少,难以了解纳税人的真实信息,使零散税源、隐蔽税源、非正常纳税户出现了真空地带,存在税源底数不清和漏征漏管等问题。
2.税收监控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目前我国税源监控手段基本还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计算机运用的网络化水平较低,没有与银行、财政、工商、企业等部门做到横向联网,未能实现信息共享;计算机的智能化水平也较低,多数为单机运行,信息处理分散,征管信息来源渠道少,无法准确、广泛、深入地监控纳税人的收入状况,各部门所掌握的纳税人的信息不能及时传递给税源管理责任人;纳税人识别号码不够规范、统一,有的根本无法利用微机监控,增加了税务机关监控和稽查的难度。
3.税源监控范围窄,监控方法单调。国家税务部门根据近年对税源情况的调查分析,确定重点税源户的监控标准为:年缴纳“两税”在1 0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和年缴纳营业税在300万元以上的营业税纳税人,均为监控的重点对象,这类企业为7 502户。直到200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监控的企业才达到10 400户,显然监控的面比较窄。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源管理则出现了“空挡”,更是一个漏洞。而且税源的监控也多侧重于对事后静态信息的分析、评价,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信息资料。
4.对税源监控的认识存在偏差。税务干部通常认为税源监控就是简单的收入分析,各征收单位依收入任务监控税源而不依法监控税源的现象很普遍,具体表现为:税源没有专人管理,税源档案资料不全,税源收入不明等。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税务人员岗位职责不够明确,责任淡化,对于税务登记管理、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税源监控等业务实行多人多岗共同负责,有了成绩是大家的,出了问题谁也不负责任。
强化税源监控的建议[1]
1.加强日常管理是完善税源监控的基础。
税源监控的日常工作主要有两方面:首先要重视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是税收信息资料的重要来源,它直接反映税源单位的基本状况和税收收入规模。据2000年底的统计数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工商户为3 300多万,全国税务登记的工商户只有1 410多万,这一数据说明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差异很大,因此,应重视并加大力度统一税务登记管辖,扩大税源的监控范围,逐步将小企业也纳入税收监控的范畴,并统一税收识别号码,实行税务部门与工商部门的登记联管制。其次要加强账簿、凭证的管理。在账簿管理上,大部分个体、私营业主认为建账是为税务部门提供材料,宁愿按定额纳税也不愿建账;税务部门也认为个体私营经济规模小,经营分散,实行查账征收会造成税收成本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加重,从而也倾向定额征收。因此,应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税务干部的管理责任心和专业知识水平,认真检查账簿、凭证资料,挖掘掩藏的税基,并配以完备的处罚措施,用法律手段约束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
2.进一步完善税收检查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规情况的监督审核活动。一方面它可以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在检查中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也是对税源监控的强化和补充。应建立一支素质高、执法严明的税务稽查队伍,建立健全稽查组织与税务检查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检查行为,一旦查出偷逃行为,应加大惩罚力度,以增强税法的威慑力。同时也要注意改进和完善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不断拓宽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检查的水平和效率。
3.运用现代化税源监控手段。
(1)依靠科技手段,建立覆盖式的监控体系。当前我国的税率不低,但税收占GDP比例并不高,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税款流失。因此,应借助CTAIS软件,广泛采集各方面的信息,解决管理信息零散、信息流失量大、信息交流难度大等问题。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尽快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审计、海关、地税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获取最新数据,并对税务人员细化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加快税收信息收集,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了解并掌握纳税人的资金结算、资金周转情况,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范围和数量。
(2)借助纳税评估,推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按A、B、C三级做出评价,并对不同信誉等级的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税收的管理办法。应对依法自觉纳税的纳税人予以表彰和鼓励,对纳税信誉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可仿效日本为鼓励诚实纳税,建立蓝色申报表制度,凡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税收政策和征收手续方面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同时也要重视群众和其他部门的协税护税作用,完善涉税举报系统,真正实现对税源的全面监控。
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2]
税源监控信息化是税务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管理科学等现代技术,并将这些技术应用于税务活动之中,以税务信息专门技术研发和专门人才培养为支撑,实现税源监控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
一、我国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税源监控信息化得到了迅猛发展,税源监控取得了显著成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9449亿元,比上年增收11813tL元,增长31.4%。税收流失率由1 995年的42.56%下降~J2007年的12.11%。但这仅仅是简单、初步地将信息化应用于税源监控,税源监控和信息化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存在诸多问题:1、体制问题目前,财税体制中的某些弊端成为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的障碍。
财税体制存在差异影响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实行信息管理后,解决异地电子申报、纳税主体定性、税款入库等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而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还不可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2、硬软件问题一是硬件投入多利用率低。
基层分局计算机只限于打字报表功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 肖坤林能,大多用于征收台前的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等方面,稽查稽核、税源监控和税务行政管理等领域在计算机应用还不够深入,功能没有得到全部的开发利用。二是软件不统一,造成财力和资源的浪费。各省市自行开发的征管、办公、管理等软件数量众多,各自为政,影响了税源监控信息化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网络功能不健全。由于税务部门与工商、海关、银行的网络还未真正实现联通,制约了税务系统广域网络作用的发挥,造成资源的浪费。
3、安全问题一是税务机关内部的广域网和局域网安全性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软件保护,容易被非法用户侵入。
二是网络安全技术落后,还没有真正开始研究税务机关与银行等部门网络以及因特网对接后的安全保护问题。三是存在泄密隐患。税务机关与政府、企业、银行等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如果缺乏必要的保护,开放性的网络就会受到来自多方的恶意攻击和发生泄密现象。
4、人员素质问题科技加管理是对每个税务干部的要求,再好的设备和先进的信息库,也要高素质的人员去操作,但是目前的人员素质现状不容乐观。
一是信息化素质普遍较低,税务机关已基本上对所有人员进行了计算机知识轮训,但是仍有相当人员不能操作计算机。二是缺少高精尖的系统管理人员,据调查,现在每个县市区局只有1至2名能够进行数据库管理和网络维护的高层管理人员,一旦出现严重故障就会束手无策,难以应对。
二、完善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是一个不断积累的动态过程。为了完善我国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完成我国的税源监控任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弱化计划职能,强化监督作用从理论角度考虑,应该是有多少税收多少税,但在实际工作中,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指标的制定是以“上年基数+规定增长比例+最低确保数增长比例” 为基础。由此,必然会造成税源监控与税收任务脱节——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无论如何监控都无法完成任务,常常会出现“收过头税” 的情况;而在经济发达地区, 由于税源情况好,即便不实行税源监控,也不影响税收任务的完成。因此, 我们应该弱化计划职能,强化监督作用。以现代技术为手段,利用经过全面采集、长期积累、集中存放的大量税源信息,通过监控系统实现全方位的税收管理,真正做到应收尽收。
2、优化税源监控信息系统软件一般来说,税源监控信息系统可分为目标考核模块、预警模块、监控模块、日志模块等四个主要模块。为了强化税源监控,我们可在模块设计时加强各模块的独立性和各模块之间的耦合度, 以达到强化税源监控的目的。 (1)目标考核模块。通过日常查询,及时掌握全局征管质量现状,监督和指导各地征管工作。考核指标主要有:准期申报率、当期税款入库率、处罚率等多项征管指标。 (2)预警模块。该模块的主要功能是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随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监控模块。该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对重要执法环节的过程控制, 防止失职、渎职、侵权行为和执法随意性。 (4)日志模块。可自动记录、备份每个操作人员全部的操作内容和过程,利用它可以使系统管理员快速地对潜在的系统入侵做出记录和预测,以便对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1)提高现有设备资源利用率。部分基层税务部门在实施税源监控过程中, 片面理解“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 的涵义,重设备配置,轻推广应用,计算机强大的信息采集、处理、税源分析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了追求成本的最小化和效率的最大化,计算机硬件设备、应用软件、信息资源等方面都应该进行合理调整,不要片面追求高档次配置,要切实做到拓宽计算机的运用范围,能在网上共享的设备、软件、数据尽量采用共享方式,以降低资金成本、减少设备或软件的闲置和低效率使用现象,真正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
(2)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国家应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税收信息的法律法规, 建立起相应的法律体系,以保证税务机关获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和联网后所建立的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上实现税收信息与金融、海关、外汇管理、工商管理以及企业等各种信息资源的自动交换, 实现信息共享。第一, 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联网,实现对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全国企事业单位机构编码证的信息交流,从源头上解决工商登记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不一致的问题和漏征漏管户问题;第二,与金融、国库、海关和外汇部门联网,实现对纳税人资金活动、出口报关和外汇资金结算等情况的信息交流,解决纳税人多头开户、假报关、骗取出口退税,税务部门无法监控纳税人资金活动的问题;第三, 国、地税部门联网,实现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会统核算等信息交流,解决共同监控纳税人的问题; 第四, 与公安部门联网,实现对纳税法人、从业人员户籍的信息交流,解决税务部门查找“非正常户” 和打击漏税、偷税、逃税、骗税和抗税的问题。
4、强化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意识计算机在给我们税源监控工作带来方便与效率的同时,也给新时期的税务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带来新情况和新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采用专网与互联网的隔离、防火墙技术、访问控制技术、防病毒技术、入侵检测技术等五项措施,严防信息安全问题的发生。
5、建立一支复合型的税源监控干部队伍
(1)更新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税源监控人员要牢固树立信息技术培训学习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通过计算机独立完成本职岗位工作的需要,是实现上下级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的需要。
(2)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要造就一批高效、务实的信息化队伍,就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 的方法。 “请进来”就是通过招考、聘用精通税源管理和计算机的人才到税源监控部门工作。 “送出去” 就是把热爱税源监控工作的人员输送到相关学校进行再教育。对长期从事计算机工作的人员也应送到征管第一线去熟悉税源监控业务,以利于计算机管理更贴近税收征管,更好地为税源监控服务。
目前,我国税源监控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我国的税源监控信息化理论还很不完善,为使我国的税源监控信息化能够迅速、稳步、健康发展,最终形成一个监控严密、协调高效、安全稳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源监控信息化体系,为此我们将做出不懈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