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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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积累(Socialist Accum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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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积累是指社会主义社会把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进行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建立物资后备。
在任何社会,积累都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积累具有不同的性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积累采取资本积累即剩余价值资本化的形式,它体现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资本积累使生产社会性和占有私人性的矛盾进一步发展,造成财富在一极积累,贫困在另一极积累,从而使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冲突日益尖锐化。社会主义积累是把社会纯收入(剩余产品)的一部分用于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公共需要,排除了人对人的剥削关系。用于积累的剩余产品和社会主义积累所增加的社会财富都是全体劳动者的公共财产,是用于为人民谋福利的。
社会主义积累是有计划地进行的。国家可以根据各个时期国民经济的具体条件,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在保证消费基金不断增长、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的同时,保持适当的社会主义积累的规模。可以有计划地安排积累的使用,正确处理和调整生产性积累与非生产性积累的比例;生产性积累中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等物质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各部门内部的比例以及各地区之间的生产力分布等等,以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地区互相协调地向前发展。社会主义积累的趋势是,社会收入合理地有效地用于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顺利地进行,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不断地和迅速地增长,全体劳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逐步得到充分的满足。
社会主义积累包括
①生产性积累。用于新建扩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运输业及增加流动资金。它是积累的主要用途,对社会主义经济增长有决定性意义。
②非生产性积累。用于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
③社会后备基金。用于建立各种物资储备以防止再生产过程中意外的中断。
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产品依然具有两重属性:价值和使用价值,社会主义积累也具有实物的和价值的两种形态。不论从一个企业或全社会来看,要进行积累与扩大再生产,都要有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而且要有各种相应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社会主义积累的这两种形态之间,在总量上和在构成上必须求得平衡,才能保证积累与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
社会主义积累的源泉是剩余产品。社会主义制度下不能采用降低劳动人民生活水平的方法来增大剩余产品和增加积累。只能通过发展社会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资消耗,以创造更多的国民收入和更多的剩余产品的办法,开拓和扩大积累的源泉。为此就要采取下列措施:充分地、有计划地利用现代的科学技术,不断增强生产的物质条件,大力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和劳动素质,不断改进与健全企业的经营管理,厉行增产节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等等。此外,社会主义国家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有计划地通过利用外资来加快经济建设和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也是扩大社会主义积累的一个有利因素。
社会主义积累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最重要的职能。没有社会主义积累,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社会财富就不能增长,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就无法改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也不可能逐步完善和成熟起来,更谈不上逐步向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过渡。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尤其需要勤俭建国,积累基金,加快经济建设,没有日益增多的社会主义积累,就难以实现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
为了正确发挥社会主义积累的重大作用,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妥善处理三个互有关联的问题:
①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国民收入在一定时期是一个固定量,用于积累的多些,用于消费的就少些,反之亦然。这是一个矛盾。为了正确处理这个矛盾,应该在国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在保证人民消费水平适当提高的条件下,安排积累的增长。在一般情况下,积累率(积累基金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百分比)宜相对稳定。在按人平均的国民收入持续以较高的速度增长的条件下,积累率可以比较缓慢地有所提高,但不宜迅猛地大幅度提高。否则,不仅不能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而且会导致和加剧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严重妨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②积累在各种用途间的合理分配。要注意安排好生产性的积累和非生产性积累的比例关系和留有必要的物资后备,防止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所占比重过高,挤占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某些物资后备,也要防止非生产性积累的比重过大。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那部分积累,在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等部门之间及各部门内部分配的比例也要安排适当。
③有效地使用积累,努力提高积累的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要省,建成投产后效果要高。为此,需要做好一系列工作:对基本建设项目事先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防止重复建设,做好职工培训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