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图等价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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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图等价定理(Ricardian Equivalence Theor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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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图等价定理这一术语,最早出现在1976年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发表的题为《巴罗的〈论李嘉图等价定理〉》的评论中。
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十七章《农产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税》中表述了如下思想:政府为筹措战争或其他经费,采用征税还是发行公债的影响是等价的。这是“李嘉图等价”思想的来源。
李嘉图等价定理认为,征税和政府借款在逻辑上是相同的。这一原理可以通过下面的例子来加以说明。假定人口不随时间而变化,政府决定对每个人减少现行税收(一次性总付税)100元,由此造成的财政收入的减少,通过向每个人发行100元政府债券的形式来弥补(再假定债券期限为一年,年利息率为5%),以保证政府支出规模不会发生变化。减税后的第二年,为偿付国债本息,政府必须向每个人增课105元的税收。
面对税负在时间上的调整,纳税人可以用增加储蓄的方式来应付下一期增加的税收。实际上,完全可以将政府因减税而发行的100元的债券加上5%的利息,作为应付政府为偿付国债本息而增课税收105元的支出。这样,纳税人原有的消费方式并不会发生变化。
如果政府债券的期限为N年,结果是一样的。因为政府债券的持有者可以一手从政府手中获得债券利息,另一手又将这些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用以支付为偿还债券本息而征收的更高的税收。在这种情况下,用举债替代税收,不会影响即期和未来的消费,等价定理是成立的。
李嘉图等价定理的核心思想在于:公债不是净财富,政府无论是以税收形式,还是以公债形式来取得公共收入,对于人们经济选择的影响是一样的。财政支出无论是通过目前征税还是通过发行公债筹资,没有任何区别,即公债无非是延迟的税收,在具有完全理性的消费者眼中,债务和税收是等价的。根据这个定理,政府发行公债并不提高利率,对私人投资不会产生挤出效应,也不会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这些仍然未得到实际经济运行的论证。
该定理是以封闭经济和政府活动非生产性为前提与条件。
李嘉图等价定理并不符合真实情况,因为它是在一系列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存在的假设条件下得出的。因此,李嘉图等价原理并不是经济的现实。
征税和举债是否等效,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极大兴趣。托宾(Tobin,J.)在其著作《财产积累与经济活动》(《Asset Accumulation and Economic Activity》)一书中,对李嘉图等价定理失效的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他认为,李嘉图等价定理的失效,是由以下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首先,等价定理的成立,不但要求各代消费者具有利他动机,而且还必须保证消费者遗留给后代的财产为正值。而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具有利他动机的消费者遗留给后代的财富并不总是正值。比如,虽然消费者关心其后代的效用,但如果后代比他本人更富裕,他便会认为即使从后代那里获得财富,也不会影响后代的效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留给后代的财富就不一定会是正值,这并不改变消费者的利他属性。
实际上,消费者也许并没有遗赠动机,因为可能他们没有子女,或许他们根本就不关心他人的福利。因而,当政府采用公债替代征税时,消费者便不会将债券留给后代,让其用于应付未来税负的增加。相反,由于偿还公债本息所需增加的税收要在他死后才开征,因而他所要承担的税负的现值下降,财富会增加,因而消费者当期的消费支出完全可能会随之而增加。
其次,支撑等价定理的假设是政府对每个消费者减少税负的数额相同,并且每个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倾向没有差异。这一假设很容易遭到攻击,因为现实生活中一次性总付的人头税并不存在,政府的财政政策常常会造成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
对每个消费者来说,税收减少的数额不可能相同,并且消费者之间的边际消费倾向存在差异。为了方便说明,假定政府减税政策的受益者为消费者人数的一半,受益者当期税负减少200元。由于政府的财政支出规模要保持不变,因此,减税而引起的收入减少,政府将通过向所有的消费者发行100元的债券来筹措。假如政府债券利息为年息5%,人口不变,若政府在第二年偿还本息,采取向每个消费者征收105元的新税来实现。
公债持有者与税负承担者范围的不一致性,以及同为公债持有者、税负承担者,其公债持有比例与税负承担比例的不一致性,使社会资源从税负不变的消费者转移到了税负减少的消费者手中。其结果是,减税的受益者将会增加当期消费,受损者将会减少当期消费。消费结构的这一改变,是否会对总需求产生影响,取决于受益者和受损者之间边际消费倾向的对比。如果二者相等,不会影响社会总需求。如果二者不等,前者大于后者,社会总需求会增加;而前者小于后者,则社会总需求便会减少。消费者之间边际消费倾向存在的差异,使李嘉图等价定理不能成立。
巴罗(Robert Barro)在其1974年发表地《政府债券是净财富吗?》一文中,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对李嘉图的上述思想进行重新阐述。
巴罗提出,在一个跨时新古典增长模型中,在特定假设(例如完备的资本市场、一次总付税、代际利他和债券增长不能超越经济增长)下,如果公众是理性预期的,那么不管是债券融资还是税收融资,政府所采用的融资方式并不会影响经济中的消费、投资、产出和利率水平。原因是当政府为弥补赤字而发行债券时,具有理性预期的公众明白债券变现最终还是要靠增税来完成,即现期债券相当于未来税收,政府债券融资只不过是移动了增税的时间。而且,消费者具有“利他主义”的遗产动机,即他不仅从自己的消费中获得效用,而且从子女的消费中获得效用;他不仅关心自己的消费,也会间接关心子女的消费。尽管举债具有的减税效应使消费者收入增加,但在理性地预期到将来税收将增加从而子女消费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时,消费者就不会因为现期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消费。消费者不会将政府发行公债融资引起的财政扩张及收入增加看作是幸运的意外收获,他们宁愿将一部分收入储蓄起来以支付未来(甚至子女)的税收负担,因此消费需求不会上升,更不会出现消费支出的乘数效应。
巴罗提出“李嘉图等价定理”实际上是为了证明财政政策的无效性。巴罗提出的这一命题激起了整整一代经济学家持续的考察、攻击和验证。他在1974年那篇论文是迄今为止被引用最多的经济学文献之一。
巴罗对李嘉图等价定理的维护和发展,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关注。在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支出日益依赖公债的发行,因此,公众在面对政府采用举债还是征税的不同决策时,是否会对消费采取不同的行动,将会对国民收入的水平产生重要影响。
巴罗假说一提出就遭到新古典综合派和新凯恩斯主义的质疑和批评。对李嘉图等价定理的疑问之 一就是人们是否有动机为超出生命界限的未来增税因素而储蓄。莫迪利阿尼(Modiligani)在有限期界理论中提出,人们并不关心生命以外的事情,因此,由于发债带来的减税效应会带来消费需求的增加,这样,民间储蓄在这种情况下的增加就不足以抵补政府储蓄的减少,所以总储蓄下降,即使消费需求增加能够 刺激短期经济增长,但总储蓄下降也会影响长期经济增长。
托宾(Tobin)也认为李嘉图等价定理限制条件太多,与现实不符。托宾认为国债发行引起 的纳税相对减少会减轻人们的即期预算约束,相对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用于增加遗产形式的储蓄,消费的增加是显然的。与此同时,国债发行也能够吸收私人储蓄, 也就能够对总需求产生影响。特别是当经济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时,民间投资小于民间储蓄,则产生民间储蓄剩余,这时就有必要通过政府发债吸收民间储蓄剩余, 并通过政府投资的增加保持总投资率的稳定甚至上升。因此,以国债融资支持的政府支出对经济的稳定增长是有利的。
曼昆(Gregory Mankiw)从消费者的短视、借债约束和代际财富在分配三个角度分析了李嘉图等价定理不成立的原因。
1,短视。“李嘉图等价”的赞成者认为,人们在作出消费和储蓄决策时具有充分的知识和先见之明,即人们的决策行为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因此,理性的消费者能够预见现在政府举债意味着将来要增加税收。
曼昆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甚至,人们在作出消费和储蓄决策时是短视的。人们往往是依据将来税收与现在税收相同的假设采取行动,而不会考虑现在的财政政 策会引起将来税收的变化。因此,债务融资的减税效应将导致人们误以为永久收入增加(其实并没有增加),从而导致其增加消费。
2,借债约束。“李嘉图等价”的赞成者认为,消费不仅取决于当前收入,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永久收入(包括当前收入和预期收入)。因此债务融资的减税会增加当前收入,但永久收入不变,从而消费不变。
曼昆认为,永久收入假说是靠不住的,因为某些消费者面临着借债约束,无法顾及永久收入问题。对这样的消费者,当前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是当前收入而不是永久收入决定其消费。债务融资的减税增加当前收入,从而增加消费。
3,代际财富在分配。“李嘉图等价”的赞成者认为,消费者具有利他主义的行为倾向,不仅从自己消费中而且从子女消费中得到效用,不仅关心自己的消费而且关心子女的消费。对减税后的增税预期使消费者对增加储蓄而不是消费以应对将来(甚至子女)的税收负担。
曼昆认为,人们所具有的是普遍的利己主义行为动机。举债导致将来税收的增加会落在下一代人身上。举债代表一种财富的转移,从下一代人向当代人的转移。当代人会以下一代人消费减少为代价而增加自己的消费。
对“李嘉图等价定理”有效性的争论仍然在持续着,还看不到哪一方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对它的争论就像“宏观经济政策是否有效”甚至“是否存在宏观经济学”一样引人入胜
1979年,我国结束了长达20年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历史,再度举借外债。1981年,又开始发行内债。从此,国债在中国财政收入和财政政策中的影响日益显露出来。
截止1995年末,国债余额已达3300亿元。根据1994—1996年的国债发行速度和今后几年债务还本付息水平、赤字规模等因素推算,“九五”期间国 债发行规模在12000亿元左右。1995年我国国家财政国债依存度(国债发行额/国家财政支出)为20.12%。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1980年为 6.19%【债务收入43.01亿元/(中央本级支出666.81亿元+债务支出28.58亿元)】,而1994—1996年则分别为52.14%、 53.68%、55.61%。根据财政部长刘仲藜1997年的预算报告计算,此数已达57.77%,中央财政支出规模的维持已完全依赖于发行国债。
国债规模的扩大对我国社会总需求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可以通过财政支出结构的分析得到证实。转移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79年的 7.89%上升至1995年的17.64%。据统计,1978—1991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16.6%。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微观经济主体所 占比重由1978年的62.8%增加到1992年的81.9%,增长19.1个百分点。与此对应,债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2.99%上升 到1995年的19.89%。
李嘉图等价定理的意义在于,公众是否将政府发行的债券视为财富的一部分,关系到国民收入水平的决定。帕廷金(Patinkin,D)在其1965年的著作 《货币、利息和价格》(Money. In-terest and Prices)中指出,公开发行并已出售的政府债券,有比重为K的部分被视为财富。按李嘉图等价定理的含义,即如果人们意识到,手中持有的政府债券要通过 将来的税收来偿还,政府债券就不会被看作总财富的一部分。于是,举债同课税一样,不会引起人们消费水平的变化,
即K=0;如果人们并不将手中的政府债券同 未来的税收负担联系起来,政府债券就会被全部或部分地看作总财富的一部分,
则0<K≤1。其结果是,公众会因总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当前和未来的消费。
总之, 如果政府以公债替代税收,公众将以K倍的速度增加即期的消费数量。由此可见。面对征税和发行公债,公众是否会采取不同的行为,对政府财政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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