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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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Market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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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是国家运用法律、政策和经济措施对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的管理。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和正当竞争,稳定物价,保障消费者权益。内容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城乡贸易市场和交易所管理,商标和专利管理,广告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品质量和计量管理,价格管理等。
自从有了国家以后,便有了市场管理。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市场商品流通和商业的发展,就有了明显的市场管理制度。据《周礼》记载,当时市场设有管理的长官“司市”,下设管理出租地皮的“载师”、管理出入市场货物的"闾师"、辨别货物真伪的“胥师”、管理物价的“贾师”、维持市场秩序的“司虣”、检查服饰和物品是否合乎规格的“司稽”、验证成交的证券书契的“质人”、专司收税和罚款的“廛人”等官吏。但是,系统的、严密的市场管理,却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市场商品流通和商业的空前发展以后才逐渐形成的。为了保护资本主义商品流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市场行政管理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制订了许多管理条例。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商品经济,存在着市场,同样需要有市场管理来保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就维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来说,各个社会形态下的各种市场都是需要的,但管理的性质和目的各异,内容和手段也有所不同。
现代市场管理所包括的内容主要有:
- 取缔投机倒把,保护合法贸易;
- 实行企业登记,确定企业的法人地位,保护合法经营;
- 管理经济合同,监督合同执行,保护经济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 注册和管理商标,取缔侵犯或假冒商标的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 管理食品卫生和药物,以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管理集市、交易市场、贸易中心、交易所等集中交易的市场的经济秩序,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管理外地采购和外地推销,以维持所在地的市场秩序,保证地区贸易的正常进行等。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管理,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管理不同。其任务是通过管理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活跃和发展商品流通,达到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目的。在中国,现阶段市场管理的总原则是:“活而不乱,管而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