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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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经济也俗称为“乌纱帽经济”,是行政权力拥有者为达到特定目标与利益,凭借权力所掌握的公共资源进行运作的一种经济,是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另一种资源配置方式。[1]
权力经济是以行政权力为“资源”,以行政审批为手段,以权力“寻租”为特征,以谋取非市场利益为目的的一种经济形态。中国几千年来的“官本位”思想赋予了权力经济存在的充分理由。虽然中国已进行了数十年的市场经济改革,但现阶段改革的结果却只能是权力集中的政治与模拟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体,而在改革过程中凸现的各种障碍和难题大多与政治对经济发展的不必要干预有关。
中国权力经济的存在由来已久,其极端形式即为完全的计划经济,公民几乎不参与任何的市场化经济活动,一切权力高度集中。实践证明,这种经济形式早已不能适应中国经济的发展,于是才有了这些年来的改革开放。不可否认,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依赖于此,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贫富差距恶化、社会资源的巨大耗费等问题也在不断提醒我们改革之路的任重道远。而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各种各样的行政权力。正如陈志武所说,国有制、极强的政府管制以及不受制约的行政权力太多,是导致贫富差距恶化的根本原因。
权力经济的特征[1]
权力经济的目标是实现掌握权力的集团的利益,在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官员实现其政绩。而当腐败的官员掌握权力时,权力经济就成为少数人谋取不法利益的工具。而市场经济则是通过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全社会的利益。因而在权力经济下,不可能以资源利用的效率为前提,而是以官员的利益(包括营造官员政绩和增加官员私人收入)为目标。
权力经济实现的基础是政府和某些实权者控制着相当大一部分的公共 资源,往往可以不受监督地按照官员的意志进行运作,而在市场经济的之下,公共资源的使用应该在全体公民或者其代表(如议会)严格的控制下使用,实际应用者受到严格制约。
权力经济通常通过行政性运作加以配置和使用,其突出的特点是非公开性与强制性;而市场经济下资源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进行配置,突出的特点是公开性和市场主体的自愿性,行政主体的配置要受到严格的制约。
由于权力经济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异化的资源配置方式,与市场经济注重资源利用效率的本质属性相对立,因而会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资源错误配置及资源低效率利用的后果。由于公共资源一般由行政权力系统所掌 握,因而在权力经济下,公共资源的低效率利用就成为常态。
权力经济在中国的肆意横行,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其对经济发展所构成的阻力不可小觑。政府职能部门是山大王,老百姓是过路客,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严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比如乡政府,除了欺负百姓,收刮民财,其它作用不大.相应的政府的定位应该是服务于经济服务于人民,官员们自己选的官员或资本家选出来官员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人民选出来的官员才能为人民服务,因为他能直接地感觉到他的饭碗是人民给的,而不是上级或资本家给的。
首先,权力经济在造成各种不便的同时,制约了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经济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需要完善制度体系和运作规则,以此来保证市场主体有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在这样一个市场上,各企业机构等都按即定规则办事,其关注点应在市场情况。而在中国现行的权力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二元结构条件下,充斥着大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制度中虽有合理安排,但在执行时却是另一套思路和做法。如《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规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而证监会尚在直接安排政府企业上市,审批所有企业股票融资等,继续强化着“三位一体”。在这样的运行机制下造就的经济市场,我们难以期待其能持久顺利的运行。
其次,在经济学理论中,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经营的企业应该是无利或微利的,然而,实际中政府所属企业正在大量分食着公众的利益。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国有企业的利润在中国企业中大多处于高位。有资料显示,2005年,发电供电行业的毛利率为24.8%,石油开采业为47.4%,石油加工为7.7%,电信为46%,煤炭为43%,港口和机场为52%,航空为15.8%,铁路为54%,水运为40.6%。除了发电、石油加工和航空,毛利率都显著高于一般认为是暴利的房地产开发业。政府控制产权来发展市场经济并未给社会公众带来更大的福利。
再次,权力经济的存在,不但遏制了市场,而且约束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壮大。我国很久以来就在进行着企业股份制改革,包括刚刚完成的股权分置改革。这些改革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大多局限于表面,实际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笔者了解,有很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大型企业,前后的区别只在于公司名称、职位名称等表相,实际运作等与改革前并没有什么差别。有人戏称,这些企业有着计划经济的头脑,市场经济的身躯和步伐。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操纵也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如在金融业,某些地方政府可以要求银行为当地龙头企业贷款,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为不符合理陪条件的受损企业支付赔偿金等。而地方政府可以这样做的原因皆在于其是地方权力主体。显而易见在这种生存环境下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处境之艰难。
权力经济下易滋生腐败。市场的形成是因为资源的稀缺,而在中国,行政权力掌握了大量的资源和审批权,为了获得有限的资源,必然产生权力寻租。寻租活动的盛行根源于政府拥有资源且拥有分配资源的权力。于是,大量的企业被迫寻租以获得有限资源,这不仅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耗费,而且是对政府机能的严重侵蚀。而这一切又是因为在我国权力约束机制的缺位,长期以来的行政问责制并未有效实施。由此,官场与商场便充满了权钱交易。还有些政府官员为其自己谋求利益和晋升的资本,滥用地方收入,建造政绩工程。于是,即使有充足的地方财政收入,也很难真正的用之于民。
(一)弱化行政权力在经济领域的影响力。
这意味着,应该尽量减少行政审批,限制行政许可,由此缩小权力经济起作用的范围。要达到这一点,主要依靠制度的完善,表现为完整合理的程序和规则。相关程序的完善并不能保证必然市场经济目的的达成,但这是成功的前提。当然,认真到位的对程序和规则的执行是最关键环节。正如有关文件规定,“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开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体制”,但证监会集决策、执行、监管职能于一身。这样的情况并不是规则制定者的本意,只是在执行过程中并未得到完全的遵守。能真正使所制定规则得到执行才是重中之重,而并非仅将注意力集中于规则与制度本身。这需要上一级政府机构的决心和强硬执行力,也需要下一级行政机构的积极配合与参与,这才能实现制度制定的题中之意,向真正的市场经济更进一步。
(二)完善权力约束机制。
权力约束机制的缺位是权力经济存在的原因之一。要实现此目的可以通过设立新的相关机构对一些具有行政许可权和审批权的政府机构的行为进行监督,但这同时引入了新的机构,可能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且还需防止机构间的串通。另一种方法则依赖于民众素质的提高与其对政府和经济关注程度的提高,即将相关行政机构信息在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公开,由社会公众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并把必要的行政许可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当然,这需要有关部门谨慎并严肃处理群众的反应、评价及投诉。
此外,根据经济学原理,政府机构必然存在低效率的情况,要提高效率则可将目光转向市场和社会公众,引入竞争机制,使政府部门的权力分散化。例如,可以将过于庞大的政府机构分解成较小的机构,使他们的权力相互制衡。
(三)重视市场及私人部门的作用。
改革的目的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就应充分发挥市场与私人部门的作用,使其参与到权力经济弱化乃至彻底解体的过程中来并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获得应得的利益。可以将某些公共服务承包给私人部门(如民营企业等)。如一些习惯上由地方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街道清扫、教育、医疗,由企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其供给权,再由政府支付相关费用,这样可将成本最小化。再次,鉴于某些大型国有企业依赖其对资源占有的特权,取得了高额垄断利润,我们可以考虑放宽经营者的条件,在政策上允许私人部门提供这些公共服务,从而使与其竞争,而竞争可以提高效率。这主要是为了减弱政府企业的垄断权力,使其进入市场,一定程度上限制政府特权的滥用所有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市场经济要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弱化行政权力对经济运行的干预,减少寻租活动所造成的社会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阻止行政权力对经济改革的进一步侵蚀。权力经济的减少将使经济发展释放出巨大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