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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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1]
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一般是上市企业非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给流通股东,以取得股票的流通权.
股权分置改革的发展[2]
股权分置改革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第一阶段:股权分置改革探索阶段。
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探索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一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2001年,管理层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即将出台。同年下半年,烽火通讯、北生药业、江汽股份、华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按10%的融资额市价(发行价)减持国有股。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暂停。
2.第二阶段:股权分置改革启动阶段。
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初,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005年,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Ye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启动。
3.第三阶段:股权分置改革正式实施阶段。
2005年,首批“四家试点”公司公布,也标志着我国股市十五年遗留下来的最大“包袱”将进入最后的消化阶段。截至2006年10月30日,沪深市股改公司总市值超过94%。
4.第四阶段:后股改时代。
从“小非解禁”到所有受限股票实现全流通为止.股改后,各类股东利益趋向一致,扩大了市场规模,接高了市场整体的投资价值和效率。改革后的资本市场蔓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是大股东提供了实施并购重组和资本退出的平台,有利于企业长远健康地发展。
1.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股权市场化动态估值,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2.有利于促进股权合理流动,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3.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上市公司将获得更加公平的资产估值,为上市公司进军国际市场拓展更大的盈利空间开辟道路;
4.有利于上市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5.有利于开展金融创新。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对价的形式:从已经披露的股改方案看,对价方案可以分为以下五种基本类型:送股方案、缩股方案(缩股方案要减少注册资本,需要履行更复杂的法定手续,将增加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本和时间,所以,不宜采用缩股方案。)、权证方案(权证方案具有很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目前的背景下,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试点中仓促推出权证方案,只能造成市场的混乱、投资者的迷茫、市场估价体系的混乱和市场更大幅度的波动)、派现方案、扩股方案(扩股方案的本质是“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或上市公司用未分配利润对流通股股东送红股”和“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得的转增股份做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两个程序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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