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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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账制,是一种管理控制制度,一般是指,资金使用单位不进行核算,而由资金拨付单位进行核算,资金使用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将原始凭证报资金拨付单位,由资金拨付单位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单位,同时按规定进行账目核算。
也可以指一个单位内部费用报销的管理制度。垫付资金费用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报单位财务审核入账,同时财务将货币资金补偿垫付资金。
优点
能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实行报帐制加强和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办法和得力措施,是实现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的有效手段。
从实践情况看,实行“报账制”管理对于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建立了规范的资金管理体制,逐步形成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项目,二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使资金、物资、账务既分离又统一,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
二是强化了对项目资金的实时监控。一方面通过加强项目预算审核和风险效益评估,挤掉项目预算中不合理的“水分”;另一方面实行“报账制”,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杜绝了不合理开支,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是通过会计集中核算,确保了报账手续的公开化和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减少了来自项目实施单位的干扰和影响。
四是有利于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克服了过去资金运行中环节过多,资金到位迟缓,部门、乡镇截留、挪用等诸多弊端,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解决了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同时对项目实施中出现新情况需加大预算或加快拨款,由建设单位及时通知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知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缺点
1、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
有些项目没有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投标,缺少必要的建设程序,存在随意扩大建设资金规模,套取资金,形成账外资金。还有一些项目化整为另,规避招投标,暗箱操作,可随意扩大建设项目资金规模。
2、报账管理不到位。一是财政管理人员受专业技能的限制,财政资金管理人员在项目建设方面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项目操作规范等方面难以准确把握,因而使得报账制管理不到位,得不到有效监督,结果就不能充分发挥报账制的作用。二是报账监管不力,财务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往往使得工程项目钻了报账制的空子,假工程真报账问题未能彻底杜绝。资金一拨了之,账一报了之,从而形成账外资金。
3、报账收支不真实。一是项目专项资金实施要求地方资金配套难兑现。目前多数省以上下达的专项资金项目,都要求地方按一定比例或数额配套。可是因财政困难而运转艰难,导致一些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难以真正到位,致使项目中偷工减料,无法保障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二是实行报账制,原始发票在财政记账,项目承建单位失去了核算基础,只用复印件作为会计核算依据,真假难辨,会计基础资料失去了真实性、完整性。特别是报账中属于应列入固定资产的部分,核算既不全面,管理也容易形成脱节。
4、报账核算不规范。一是报账手续不齐全,报销单据不合规。项目报账只附有资金报账申请表,未附原始凭证和其它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直接形成以申请表和拨款单作为报账依据,形成以拨代支;部分发票不真实,从不同单位购置的不同货物,却是连续编号的税务发票等,这样很难确定资金是否用到项目上,套取项目资金,形成“小金库”。二是有的项目资金使用无预算,也有的主管部门与承建单位没有签定 合同 。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多少钱,工程质量如何保证,没有一个合法合规的说法。三是没有建立起与报账制相互配套的 会计 核算制度和办法,核算比较混乱。四是实行报账制的范围较窄,报账内容不完整,有的只反映国拨项目资金部分,对自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部分未能纳入报账制管理。五是项目建设的后续管理未跟上,项目完工对形成的资产也未办理移交手续。
财务报账制的完善建议[1]
1、明确职责,确保报账制工作有序运行。
实施财政报帐制,涉及到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单位。因此,应从制度上明确各部门在资金管理上应该管什么?怎么管?怎么配合的问题?从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资金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要对报帐工作负总责,项目建设部门要做好报帐制的基础工作,认真编制和审核单项工程决算,核算好单项工程成本,结报好各项收支。
2、完善措施,提高报账制工作质量。
一要规范财政报账制的会计核算办法。
二要规范报账审核程序,明确拨款手续。
三要明晰报帐资金的范围,确保报账收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要建立报账资金公示制,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五要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力度,减少资金流转环节,防止和避免项目资金的滞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保证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六要实施政府采购,对凡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事项,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以节约财政支出。
3、加强培训,夯实报账制工作基础。
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是做好财政报帐制的关键。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使财会人员做到既熟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又了解有关项目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提高财会人员政策及业务水平。加强其对财务、工程等报账相关制度知识的学习,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有利于报账制的执行。
4、加强监管,充分发挥报账制功能作用。
一是要严把部门“协调关”。积极提倡搞工程的要参与资金的管理,管资金的要深入项目实地,掌握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手资料,参加项目实施中的监管及竣工验收。
二是严把“凭据”关。财政和项目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好票据的审核关,确保报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财政部门应从票据票面开具的时间、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方面作认真的检查,仔细核对;项目部门应从工程进度、工程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方面与合同及初步设计的一致性作认真核实。以确保财务支付进度与实际工程完成量相吻合。坚决杜绝不真实、不合规、不齐全的票据报帐。对用途不合理的不报,程序不规范的不报,不合规发票的不报,附件不齐全的不报,无经手人签字的不报,工程进度未达到要求的不报,配套资金不到位的不报,彻底堵塞了财政资金审批上的漏洞。
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对项目实行严格的招投标管理,实行项目责任终身追究制,项目工程预算和工程合同经财政部门审查认定,然后作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对前期准备工作未完成、工程概预算未核定、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财政一律停拨或缓拨资金。并在办理竣工决算前,预留部分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审计结论确定后予以清算。
- ↑ 李相国,浅析财政报账制利弊〔J〕,白银市白银区审计局,201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