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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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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ECUPL)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ecupl.edu.cn/

目录

华东政法大学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0余亩;各类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

  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4个本科专业;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在2002年、 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法学一级学科和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学校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2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团队(法律史、经济法学),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制史、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经济法学、刑法学、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26门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刑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概论、经济法学、法理学、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国际私法学、司法鉴定概论、著作权法、诉讼证据学、政治学原理、货币银行学、金融法学、法医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知识产权法、金融犯罪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大学生心理健康、国际反垄断法、现场勘查学、新闻法规职业道德),3个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知识产权),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专业和“国际金融、航运法律人才培养创新项目”),2个“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侦查学)。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院为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入,先后与国(境)外1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起成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 130 多个科研机构。学校图书馆藏书 206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600 多种。

  学校还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华东政法大学的历史沿革

  1.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在1952年6月14日立案筹建,1952年10月开始正式筹建,由东吴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政治系与法律系、圣约翰大学政治系、复旦大学政治系与法律系、沪江大学政治系与社会系以及震旦大学、上海学院、安徽大学和厦门大学的法律系等9所高校中的12个院系于1953年9月合并而成,院址在原圣约翰大学校址。

  1958年华政与上海财经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历史研究所、复旦大学法律系等合并成立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停止招生工作,成立政治法律研究所等,华政一部分教师并入政治法律研究所。

  1963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小组和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政法小组、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等政法教育和调整政法院系问题的请示报告》,向市委提出《关于筹办华东政法学院的意见》。9月市委批复同意,提出以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为基础筹办,行政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教育部双重领导,以最高人民法院为主。1964年正式复校。

  1972年,经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华东政法学院第二次撤消,师资队伍再次解体,大部分流向复旦大学;校舍则被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分校、上海市卫生学校、普陀区卫生学校、果品公司、蔬菜公司、水文站、水上派出所等八个单位瓜分。

  1979年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恢复华东政法学院的通知》。华政再次复校。

  2003年2月,占地800亩的松江校区动土施工。当年9月,一期建设工程完工,迎来了首批学生。

  2005年6月,二期工程基本完工。当年8月,完成学校主体向松江校区的搬迁工作。

  由此,学校主体由长宁转向松江的工作基本完成。

  2003年起,本科教育开始转至松江校区,至2006年全部本科阶段全日制在校生均在松江校区就读。

  2.华东政法大学

  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华东政法学院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英文校名从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改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写维持ECUPL不变。

  2007年6月9日,华东政法大学于松江校区举行更名揭牌仪式,正式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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