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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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和维护现有的基本社会秩序、提高管理的效率与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公共责任机制,从而增强公共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和公众的凝聚力
行政组织目标就是一个行政单位、组织,适应所处社会环境的条件与需要,配合当代文化共认的价值系统,根据国家或政府所赋予的使命和任务,经由构成人员的共同参与,得到一致认同的思想和信念,朝一致方向共同努力所追求的各种成就和“最后的成果”。①明确了目标的主体是行政组织;②目标反映了组织内的民主思想,即目标应经构成人员共同参与讨论,是共同信念和一致认同,反映了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③目标的外在尺度是适应所处社会环境的条件与需要,配合认同的文化价值系统,体现了动态性和权变性;④目标的组合性和根本性,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目标,但有个“最后成果”来主导。
(1)合法性。现代社会,无论世界各国具体政治制度和体制如何不同,但都十分重视法律在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作用,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人类进步文明的重要标志。合法性要求公共管理组织的目标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能与其相冲突。
(2)服务性。公共管理主体是从事社会事务管理的组织,对其权力来源在历史上有不同的认识,但总体上说可以归结为两种:一种是“君权神授”,另一种是“人民主权论”。“人民主权论”思想在现代社会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社会契约论就是强调“人民主权论”的一种思想。按照社会契约论的观点,公共管理组织或政府应是“一个以公民的自愿联合或本质上强制性为基础的组织”,其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其功能在于运用其他社会组织所不具备的强制性公共权威,承担起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在这里,责任的本质就是服务。
(3)民主性。现代公共管理目标区别传统公共管理目标和其他组织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其民主性。目标的民主性强调的是目标制定时应遵循民主原则。目标的民主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就组织内部而言,目标必须是组织成员共同的信念。另一方面,是就组织外部来说的,公共管理目标必须反映相关利益人的意见。
(4)公平性。公共管理目标的公平性是由公共管理主体本身的职能所决定,公共管理主体从事的领域是市场机制失灵,即市场机制不能很好地解决的领域,或不能解决的问题,但对社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如收入差距拉大、贫富不均会引发出很多社会问题,社会安全受到很大压力。
(5)复杂性。公共管理主体是广泛的社会事务的直接组织和管理者,管理客体的普遍性和管理主体本身规模庞大、门类众多、业务广泛的性质决定了公共管理目标体系结构和内容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公共管理以社会为其服务对象,涉及的范围包括天文地理、自然灾害、衣食住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等。为了对这一切提供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必然要建立各种不同的管理组织,不同的管理组织有不同的工作对象和范围,这就产生了多样化的工作目标。
(6)协调性。公共管理组织目标系统结构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决定了同时要考虑很多个政策目标,它们之间有主次、轻重、缓急之不同;既有相互补充的,也有相互对立的。目标的相互对立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标追求的结果侧重点不同。二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实现目标的资源和人力的相互竞争,这种对立表现是普遍存在的。
(7)权变性。任何公共管理主体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的组织,都是社会系统的子系统,这就决定了组织目标不是空洞的,而是具体的。说它是具体的,是指目标必须反映时代的要求,必须适应社会外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公共管理的目标具有复杂性和差异性,可以从多个角度对它进行分类。下面是常见的几种分类方法:
(1)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这是从目标的相对重要性来分的。目标作为一个目标体系,是目标组合,在众多子目标中,各子目标对组织的重要性必然是有差别的,一般能分解出主要的目标和次要目标。主要目标是在众多目标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目标,是起基础作用的目标,是根本性的目标,对其他目标起到统帅作用;次要目标在目标体系中,是居于从属地位的,是服务于主要目标的。在制定目标时,区分出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是重点论和两点论在制定目标时的具体体现。
(2)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这是从目标时间约束上来对目标进行区分的。短期目标是公共管理机构根据某一时期所处的环境和主客观条件的实际而制定的必须在短期内变成现实的努力目标,其实现期限通常以一年为准,因而短期目标又可称为年度工作计划。
(3)必达目标和争取目标。这是按目标对组织的约束程度分。必达目标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的目标,是目标管理主体必须完成的;争取目标,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完成的目标。之所以要区分必达目标和争取目标是居于人的理性和有限理性的假定以及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规律的复杂性。
(4)任务目标和组织机构建设目标。这是从组织功能和结构来分的。任务目标体现的是组织和单位作为一个系统应完成的功能,长期任务目标表现为组织的在长期中应完成的目标,短期任务目标是组织在短期应完成的目标,它是外在指向的目标。
(5)组织系统目标和组织成员目标。这是按目标承担的主体来区分的。组织系统目标是相对于组织中的成员而言的,是组织为了争取达到所希望的未来状况,依据本系统与外界环境的关系而确定的目标。它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组织总目标、层级目标、部门目标。公共管理所涉及的工作十分复杂,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涉及到不同层级和地区、部门。因此,公共管理组织既要有总目标来反映所有这些层次、部门在目标实施后应获得的结果,也要有层级目标和部门目标来反映每一层级和地区、部门在目标实施后应获得的结果。
(1)决定管理主体行动的方向。目标是方向,目标能引导实施人的行为,没有目标就犹如大海中迷失了方向的小船。在现代社会中,一个组织或单位如果没有目标,是很难做成什么事情的。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目标,就应具有什么样的管理组织结构。目标的正确性决定着整个组织管理活动的功效。如果目标选择正确,就会为组织管理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反之,组织管理目标选择错误,将会使整个组织活动引向失败。
(2)激起成员的工作热情和合作意识。目标是旗帜,是使不同成员的走到一起为之奋斗的聚合点,是合作的基础和动力。合理的、适度的、进取的、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能成为管理主体成员自我引导、自我控制的准绳,因为完成工作目标就意味着自我成就和工作成绩。合理的,自我的目标有助于调动成员内在的工作欲望,能极大调动组织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为之奋斗的积极性。目标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3)促进管理主体组织结构和权责体系的合理化。实现目标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手段和人力等方面的要素,这样在实践中,以目标为导向设立机构或对组织进行结构建设,就必须给它完成相应目标的手段或权力,这样目标就和权力结合起来了。如果从责任角度来看目标,目标就是目标完成人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目标和权力的结合,实际上就是权力和责任的结合,即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很好地结合起来。权力和责任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工作中的权责不分、机构重叠和臃肿、人浮于事、苦乐不均、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等现象,达到各司其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增强组织的协调和整合力。目标是一个组合,是一个有机整体,明确和协调的目标系统就能使公共管理主体中的个体成员和小组成员工作定位清楚,相对位置明确,这样组织中的每个小组和个人成员就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去做、以及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具体时间和合作单位等。这样就有利于提高整体协调能力和发挥协同合作,取得协同效应。
(5)建立公平和客观的考核标准。实际工作中,用来指导工作的目标必然是具体的,能度量的,所以目标能成为考核的标准,用目标来进行考核不会出现考核方面的主观臆断、笼统含糊、缺乏说服力的现象。另外,用目标来进行考核抓住了问题的根本。对一个组织,或其成员来说,其存在意义体现在其功能上,目标就是组织或成员功能的规定与要求,完成了目标就完成了其功能。我们之所以要对成员和组织考核,其根本目的就是促使成员或组织来完成目标,因为组织或成员的根本意义在于他完成的功能。用目标作为考核标准,进行奖罚,就会把成员的行为引导到完成目标上来,达到考核的目标,因为考核最终是促使成员完成工作目标。
(6)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公共管理目标功能归根到底是集中在管理效率的提高,当然这里讲的管理效率不仅是经济效率,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率,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和公正。正是由于公共管理目标具有上述功能,上述功能的发挥和集合,最终必然会促进公共管理组织的管理效率,管理效率是上述公共管理目标功能充分体现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