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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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Cutting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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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伐区[1]
伐区是经过规划设计并批准可以进行采伐利用的森林地段,常指同一年拨交供采伐的森林地段,也常指具体的采伐小班。
伐区的作业方式[2]
根据木材在集材中的形态不同,将伐区作业方式分为原木方式、原条方式和伐倒木方式三种。
1.原木方式
木材在集材中的形态是原木。这种伐区作业方式是先将林木伐倒,并打枝、选材形成原木、然后再进行集材、归楞。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楞或装车等工序,皆在伐区内进行,一般只依靠人力、畜力,是最古老的伐区作业方式。
2.原条方式
木材在集材中的形态是原条。即将林木伐倒,打枝形成原条后直接集材。这种方式的归楞或装车在伐区内进行,造材是在楞场或贮木场中进行,这样造材的效率和质量较高。但是,由于原条长、重量大,通常要依靠机械集材和装卸,并受到地形条件限制。因此,这种作业方式一般在大林区及森林采伐作业机械化程度高的林区应用较多。
3.伐倒木方式
该种方式在集材中的形态是伐倒木。即将林木伐倒后,不经打枝、造材,整株伐倒木直接集材,集中运到楞场或贮木场后再打枝、造材。这种作业方式可提高出材率且能充分利用梢头木和枝桠等采伐剩余物,又提高了功效,并有利于伐区清理。这种作业法在国外已开始得到应用,并在逐渐发展、完善,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伐区调查设计[3]
(1)伐区调查设计是林业企业在木材生产作业前对现地进行的调查设计,其内容包括:伐区区划、小班因子调查、应伐木确定、生产工艺设计、工程勘测设计、编制调查设计成果等伐区工艺设计必须以《森林采伐更新规程》和《森林采伐更新规程实施细则》为依据,伐区木材生产工艺设计或木材生产的经营管理都是有利的。在伐区调查设计中,如何准确地调查伐区资源,是一个关系到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提高伐区生产效益的关键。
(2)为减少重复作业,减少作业成本,在伐区设计时要把在一个林班或一个沟系的不同采伐类型的可采伐资源全部设计,并一次作业保证三年内不再回头作业,以减少准备作业费用。随着采伐资源越来越零散及伐区作业条件的不断恶化。为确保正常的木材的生产,设计处人员要认真负责,要把所有影响作业成本的因素都纳入设计工作中,要做到数据准确、不准遗漏;
(3)伐区调查设计一律采用实测小班,主伐、更新采伐全林每术检尺,抚育伐用标准地方法调查推算伐前,采伐木全林挂号,分别调查树种、胸径、计算立木蓄积和小班蓄积量及出材量。每木检尺时,一律采用树干胸部和树干根部做出清晰标记。伐区调查设计起测胸径为6cm径阶(含5cm)。主伐蓄积强度36%以内,更新采伐27%以内。
人工和天然幼龄林实行透光伐的间隔期为5年,商品林幼龄林株数强度为15%~35%,蓄积强度为15%~25%,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7,天然幼龄林蓄积强度最低为10%~20%;限伐林幼龄林株数强度为15%~30%,蓄积强度为15%~20%,天然幼龄林蓄积强度最低为5%~14%。
天然中龄林生长伐间隔期为5年,抚育伐中商品林和限伐林株数强度高于蓄积强度,允许低于蓄积强度5%以内,商品林蓄积强度为27%以下;限伐林蓄积强度为14%以下;伐后平均胸径大于等于伐前。
(4)根据多年工作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就采伐方式的确定、应伐木确定等外业调查的方法进行探讨,以促进森林培育最优化,以提高木材经济效益最大化。
①采伐方式的确定:认真执行《森林采伐更新规程》所确定的采伐方式以及有关规定。按照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森林更新,有利于水土保持和方便木材生产的要求,因林因地制宜地选定采伐方式:皆伐、主伐择伐、更新采伐、生长伐、透光伐。
②应伐木确定。
优先伐除病腐木,凤折木,枯立木(不计采伐量)以及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非目的树种。
本着“砍劣留优、砍密留稀、砍大留小”的原则。红松、黄菠萝、禁止采伐。目的树种中生长迅速,树干圆满天然整枝良好,树冠发育正常的林木予以保留。适当保留有利于促进优良木生长的及对土壤起保护作用和改良作用的乔木、灌木。
对纯林主要是间密留稀、留优去劣;对针叶林为主的林分,要多保留阔叶树种,以阔叶为主的林分要多保留针叶树种,采伐后形成真阔混交林。
对混交林主要是割除灌木及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非目的树种。
伐区抑制下层幼树生长的散生木时,要保留一部分生长健壮,有结实能力的珍贵树种(如红松、水曲柳、黄菠萝、椴树等)以利于天然下种,形成复层混交林。
伐区的布局[3]
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搞好伐区可采资源的踏查,科学合理地安排伐区布局,紧密衔接好各生产环节。做好各林场中各采伐类型和采伐方式的合理安排及周密部署。
(1)按照年初木材生产计划总量分解到各林场,根据伐区设计资料,分别把各林场计划量伐区布局,把在一个林班或一个沟系的不同采伐类型的可采伐资源全部纳入布局产量,以减少准备作业费用,避免重复作业。
(2)充分掌握伐区资源分布状况,掌握采伐与采伐类型、立地条件、自然流向和集材设备等的性能及工队的日产量和年产量合理布局。
(3)根据伐区作业条件、集材、运材设施和产能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抓住冬季黄金的季节,冬季集材能力大,公路状况好,运材能力强,成本低材质好,冬季木材生产要完成全年产量的60%以上及按照市场售价最佳的需求安排产量。
(4)伐区布局季节确定的合理及布局的科学,直接关系到集材和运材的成本及运材公路的建设投资及养护费用。
一、伐区清理的方法[4]
采伐和集材之后,将遗留在伐区上的大量枝桠、废材、倒木、梢头木、腐朽木、藤条、灌木等采伐剩余物加以适当的清理叫做采伐迹地清理,又称伐区清理。
主伐之后,伐区上散布的采伐剩余物,会妨碍森林天然更新和人工更新,必须及时进行清理,改善天然下种和人工更新的条件,为种子的发芽、幼苗的成活以及幼苗、幼树的生长创造适宜的环境条件。
针叶树的采伐剩余物,特别容易着火,导致森林火灾。及时清理可以减免森林火灾发生的危险性。采伐剩余物是各种有害昆虫如小囊虫、松树大象鼻虫、天牛虫等以及各种有害寄生苗、腐生菌和啮齿类动物(如鼠类)寄居和繁殖的场所,因此及时清理采伐剩余物可以减免森林病虫害。
采伐剩余物中含有大量矿质营养元素(钙、磷、钾、镁等),火烧或腐烂之后,可以增加土壤中的灰分和有机质含量,从而改良土壤结构,降低酸度,增加透性,提高温度。同时还会引起土壤微生物在数量和种类上发生有利的变化,使土壤肥力得到提高。在山地,如阳坡、陡坡,通过适当的伐区清理,还可以防止水土流失。
采伐剩余物的数量是相当大的,据统计约占采伐材积的2O—3O,将这些采伐剩余物运出,充分加以利用,对增加经济收入和支援国家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清理方法很多,归纳起来可分为运出利用法、堆积清理法和火烧法三种。具体应用哪种方法,主要决定于经济条件、立地条件和主伐方式等。
(1)运出利用法。将采伐剩余物运出利用是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木材利用率和节约木材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少林或靠近村庄以及有条件的地区,应尽可能地将凡能利用的采伐剩余物运出林地或就地加工,因故暂时不能运出时,要堆积在道路附近或林中交地上,并在防火季节到来前,在周围开出防火带或防火沟。
(2)堆积清理法。堆积清理法又叫腐烂法,即将采伐剩余物截成碎段,置于林地,任其腐烂的方法。该法可以减弱迹地土壤水分蒸发和阻截地表径流。同时,采伐剩余物腐烂后,还可增加土壤有机质的含量,提高土壤肥力。但是由于采伐剩余物覆盖地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森林更新,还可能成为病虫害的发源地和增加森林火灾的危险性。该法通常又分为以下几种:
①堆腐法。把采伐剩余物截成碎段,聚成小堆、任其自然腐烂。堆的大小一般以长、宽、高个超过2m×1.5m×1m为宜;堆与堆之间的距离以不影响史新为原则,一般每公顷可堆8O—100堆;堆的位置应选在没有幼树的空地上或低洼地,对侵蚀沟或机械集材后的集材道以填平为限;在坡地上,堆的方向以横山堆积为宜。但不要影响有正常排水作用的小河或小溪的流动。此法适用于潮湿地、浅水地和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地区(如北方湿润的云、冷杉林),以及择优、渐伐和抚育采伐的迹地上。幼树较多的皆伐迹地上也可采用。
②带腐法。皆伐迹地上多采用带状堆腐,带宽为1—1.5m,高1m,长度不等,呈水平带状堆积,带间距离视采伐剩余物多少而定,一般在20m以上。此法具有省工、便于更新、防止水土流失等优点。在山地森林和特别贫瘠的石质土壤上,此法优点突出。
③撒铺法。即将采伐剩余物截成长约0.5—1m的小段,均匀地撤铺在迹地上,任其腐烂。一般在于旱瘠薄的土壤或陡坡上应用,既可防止水土流失,又可增加土壤肥力。
(3)火烧法。火烧法是将采伐剩余物堆积成小堆,或平铺在迹地上点火烧掉。这种方法能改善林区的卫生状况,降低火灾的危险性,减少林地的病虫害和鼠类等动物的危害,并能消灭杂草,提高土壤肥力,有利于森林更新。但火烧法有时也会带来不良后果。如在阳披、陡坡和干燥的环境条件下,火烧后林地裸露,会使土壤变得更加干燥,甚至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在过湿的情况下,如过度火烧会使土壤板结,降低透水性,并可能导致沼泽化现象。泥炭质的林地不宜采用火烧法,以免引起地下火。火烧法可分为堆烧法和全面火烧法两种。
①堆烧法。将采伐剩余物堆成若干堆,然后用火烧掉,或者在清理采伐剩余物的同时,把枝条逐渐投入火堆中。堆的大小一般以长、宽、高不超过3m×2m×1.5m为宜。堆的数量以采伐剩余物的多少而定。堆最好避开母树、幼树和林墙,并应选择有良好母树条件且土层较厚的地区,同时应选择无风或空气湿度大的天气,并尽量在中午以前结束火烧上作。火烧时要有专人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火烧完毕,要用生土将余火完全埋灭,并把灰分勺土壤搅拌,从而有利于落种发芽。此法主要应用于皆伐迹地。
②全面火烧法。将采伐剩余物撤铺在迹地上用火烧掉。火烧之前,必须于迹地周围打好防火线,然后将迹地上的杂草、灌木等全部砍倒,与采伐剩余物一起平铺在地面上,待稍干燥后,再点火烧掉。
总之,在一个采伐地区,不论应用何种清理方法,都应依自然和经济条件而定,做到随采伐随清理,而且是彻底清理,同时要结合清理伐区,把小头直径5cm以上的梢头、侧枝、小径材以及一切合利用价值的小规格材挑出来,运出利用。也就是应千方百计地在清理林地中节约木材。森林采伐剩余物是森林资源的一部分,在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具有广泛的用途。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加以利用。
二、提高伐区清理质量的对策[5]
1.树立生态优先的现代化林业理念
我国林业正经历着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快速发展时期。森林采伐经营和管理单位要树立“生态第一”的观念,一切以建立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将森林采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充分认识到:伐区清理主要目的是利于森林更新,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改善林地卫生状况,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在伐区清理中保留乔木树种资源和有多种经营的、有利用价值的藤本、灌木资源,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环境有着极其重要的生态意义;在伐区清理的同时,把有利用价值的剩余物挑选出来,供加工利用,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森林资源;认真做好伐区清理,提高伐区清理质量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采伐迹地的水土流失。
2.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伐区清理规定
我国的重点国有林区大部分伐区已进行了2次或3次采伐,以前采伐的伐区清林过重,很多伐区内幼苗、幼树、小乔木、灌木保存量小。由于当前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林内放养牲畜规模越来越大,对林区的幼苗、幼树、灌木和小乔木破坏极大,讷河市林业局国庆和茂山两个林场有很多林班内的幼苗、幼树极少,灌木和小乔木更为稀少。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保护有价值的植物资源,各地要积极创新,探索出适合本地区的清理方法,适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伐区清理规定》,充分发挥伐区清理对伐后森林生态环境所起的重要作用。
3.明确规定需保留的树种资源
伐区清理要把保留幼苗、幼树放在首位,保留的树种不要只保留珍贵树种,对于那些乡土树种,以及所有的乔木树种,都应列为保留的范围,使伐后林分形成为复层异龄林;同时要详细规定具体哪些有价值的灌木、藤条需要严格保留,便于林下综合资源开发利用野生植物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应该使伐区清理人员知道哪些树种应保留,哪些灌木需要砍除,避免不分树种随意砍除小树、破坏幼苗、幼树的行为。
4.立地条件不好伐区要有具体规定
清塘林可以不清,保留一切植物资源,尽快使林分重新茂密起来;对陡坡、跳石塘的清理,应遵循其原有生态状态予以保留,促使尽快恢复森林的多种效益;半闹瞎塘林(灌丛覆盖度34%~66%)可以采取少清或不清,砍除的对象应是没有价值的小灌木;闹瞎塘林(灌丛覆盖度67%以上)应采取少清,对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没有价值的灌木砍除。通过这些具体规定可以使清理人员知道砍除灌木的数量,避免不论林相如何,都随意大量砍除灌木行为的发生。
5.特殊地段要留出一定宽度的保留带
靠近公路、溪流的伐区设置保留带可以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靠近农田的伐设置保留带可以防止农民扩边展沿蚕食林地,有效地减少国有林地的流失。在伐区清理时,该设保留带的地段,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标准设置。
6.做好集材道的简易挡水坝
应该根据坡度大小设立挡水坝,间距宜随坡度、雨量的增加而减少,在变坡点或山脚处宜做排水引流沟,便于集材道的水向两侧排出,减少因森林采伐造成水土冲刷,为植被恢复创造良好条件。
7.对伐区清理的检查验收要做出明确规定
应该根据保留的幼苗、幼树盼隋况和保留乔木树种以及有价值的藤本、灌木情况进行验收,对破坏达到一定数量和多砍除一定数量的伐区定为不合格,并进行处罚。这样形成质量激励机制,极有利于保护伐后的树种资源。
(一)伐区成本的核算内容
伐区是指林业企业划定进行主伐的森林地段。伐区生产是木材生产的第一阶段,包括准备作业、采伐、集材三个生产阶段。伐区生产成本包括采伐前发生的生产准备作业费用,采伐过程中发生的采伐、集材等基本生产费用和制造费用。
1.伐区基本生产成本核算。核算在采伐、集材、装车过程中的全部直接费用。包括采前清理、伐树打枝、伐倒木造材、通道、吊卯等采伐作业;将木材串坡、小集中、集材到中楞、卸车、归楞以及楞场木材的防腐剥皮等集材生产;将楞场木材拆垛、装车、截头等装车工作;以及采伐迹地清理枝丫、废材等采伐剩余物和影响更新的藤条灌木的林地清理支出。采伐结转林木的培育成本或支付的林价也包括在伐区基本生产成本核算范围内。
伐区的基本生产作业,应按原条和原木分别核算产品成本,并结合不同的生产作业方式和经营承包方式组织伐区成本核算。
2.准备作业费用。指为伐区基本生产作业服务,按规定以生产费用修建的各种生产前的准备作业工程支出,包括道路、楞场、集装设备和棚舍等。
准备作业以工程项目作为核算对象,分别计算各工程项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等。但不负担分摊伐区的制造费用。
3.辅助生产费用。指为伐区生产服务的各独立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包括独立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设备检修用的零件、备件和材料费;检修设备所耗用的油脂、燃料、电力和物料费,以及检修工人的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4.制造费用。指林业基层生产单位为管理和组织各项生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期末按规定比例分配计入木材生产成本。
(二)伐区成本核算方法
1.费用的归集。
(1)准备作业费按作业区别分别设置明细账核算。共同性的准备作业费,按作业区的设计产量分配。
(2)发生的委托生产费用记入各阶段的其他直接费中。
(3)各辅助生产作业,能直接确定受益对象的可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木材生产——伐区(其他直接费)”,不能直接确定受益对象的先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账户归集,期末按提供劳务或产品数量比例进行分配。
(4)伐区各阶段发生的材料费、工资和其他费用,按成本项目记入“生产成本——木材生产——伐区(直接费用)”、“生产成本——木材生产——伐区(准备作业费)”和“制造费用”。
2.费用的分配。
(1)制造费用以及其他共同性费用按木材生产、营林生产和有关生产的直接费用比例分配。应由木材产品成本负担的制造费用,平行结转至木材伐区生产完工成本,不在各基本生产工序之间分配。
(2)辅助生产内部相互提供劳务不进行相互分配结转,直接结转至木材生产伐区成本。但对木材生产以外提供的劳务,应按受益程度分配记入劳务费用。生产设备修理费扣除对外分配额后转作制造费用。
(3)木材生产伐区成本根据生产组织的不同,采用适当方法在完工转出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
(4)由于木材采伐往往会跨年度进行,所以伐区完工木材成本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结转。
(三)伐区成本核算举例
例1:青山林场林场伐区成本核算。
1.采伐生产工段承包某作业区的原条生产,合同约定采集费用4.5元/m3,装车费0.5形m3。本月共验收原条4000m3,装出原条3000m3。
应付采集工资=4000×4.5=18000(元)
应付装车工资=3000×0.5=1500(元)
借:生产成本——木材生产——伐区(其他直接费)19500
2.本月修16km拖拉机道,支出工资6000元,材料费2000元,职工福利费84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生产成本——木材生产——伐区(准备作业费) 8840
贷:应付工资 6000
应付福利费 840
原材料 2000
准备作业费于期末时全部计入木材完工产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木材 8840
贷:生产成本——木材生产——伐区(准备作业费) 8840
3.本月设备检修发生材料费用3150元,检修工人工资2000元,福利费340元。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 5490
贷:应付工资 2000
应付福利费 340
原材料 3150
4.本月应由伐区生产负担的制造费用为3000元。
借:生产成本——木材生产——伐区(制造费用) 3000
贷:制造费用 3000
于月末时将制造费用全部作为伐区完工木材成本。